食物中毒是指宝宝吃了某些带致病菌或毒素、毒质的食物而发生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大多数是由于吃了不干净的饭菜和沾染了有毒物质的食物。其他如某些果仁(如苦杏仁、苦桃仁、楷杷仁、李子仁、杨梅仁、樱桃仁、苹果仁、白果)、未腌透的青菜、毒蕈、发芽马铃薯、河豚、癞蛤蟆,某些鱼、贝类等都有可能含有毒素。
吃了带细菌或毒素的食物发生中毒后,宝宝一般都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现象,大多还伴有发热。重症食物中毒,在短期内可出现四肢发冷、面色苍白、出汗、抽痉、青紫等,甚至发生生命危险。如果吃下了带肉毒杆菌的食物,那就更厉害了,除胃肠症状外,宝宝还可有眼睑下垂,瞳孔散大,看不清东西或把一个物体看成两个;重的不能说话,吞咽和呼吸困难,体温下降;如不迅速治疗,常常引起死亡。吃了没有腌透的蔬菜,除上述的一般中毒症状外,皮肤和粘膜还会出现青紫色。
1. 不要吃变色、变味、发臭等腐败食物。残剩饭必须在食后煮沸保存,在下次食用前再煮一次。
2. 不要吃有病的猪、牛、羊、狗及家禽的肉。
3. 勿吃不认识的野菜和蘑菇。
4. 腌菜必须腌透,不要吃才腌制10天以内的腌菜。夏天吃凉拌菜时,必须选择新鲜的菜,要用水洗净,开水烫泡以后加盐、酒和醋等拌好食用。
5. 若吃河豚、田鸡、癞蛤蟆等,必须请有经验的人将其有毒部分去掉、洗净后才可能食用。
6. 不要给小儿吃较多量的白果,有的1岁内的小儿吃了10个白果发生死亡。也不要给小儿吃前文所述的那些果实的仁。
7. 不要用装过一般药品或农药的用具盛装食物。
发现小儿有食物中毒的现象时,如未发生呕吐,可用手指或筷子、或牙刷柄等包上软布,压迫宝宝的舌根,或轻搅他的咽喉部,促使发生呕吐,把毒物尽快吐出。也可给他喝些盐水,再用上法促进呕吐,并立即送往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