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的圣经当中有着一个非常著名的典故,这个故事就是《大卫与歌利亚的决斗》,讲述的是一个以弱胜强的故事。不信神的歌利亚是一个典型的希腊英雄形象,而他的部族菲利斯丁人则属于早期希腊文明的遗民。所以,二人的对决,可以看做希腊文明与希伯来文明的一次激烈碰撞。
来自爱琴海的杀星
出埃及后的以色列人,历经千辛万苦才来到耶和华的应许之地迦南。但这片流着奶和蜜的土地却被很多凶悍的外族占据。以色列人最凶恶的敌人之一,就是巴勒斯坦(Palestine)的赐名者--菲力斯丁人(Philistine)。
虽然这个民族的背景十分模糊,但在青铜时代末期的中东历史上,却有一个响当当的名字--海上民族。最新的考古学证据与语言学成果表明,这个混合族群的核心成员来自于爱琴海世界。他们主要是克里特岛与希腊半岛的迈锡尼希腊人,还有迈锡尼殖民者与塞浦路斯人的后代。在特洛伊之战后,他们由于种种天灾人祸而背井离乡,从爱琴海沿岸迁徙到地中海东岸,一度成为当时最凶恶的入侵者。
在物质文明上,菲利斯丁人有着鲜明的爱琴海特色。他们拥有塞浦路斯—米诺斯式的线形文字,爱用灶台,并佩带双刃短剑。此外,还有大量的小型铜像和陶器,以及他们自身都会使用的迈锡尼式人名。
无论是出土的烹调罐,还是墓葬形式,又或者纺纱棰和献祭礼仪活动,这些人在举手投足之间,都散发着浓郁的迈锡尼希腊气息。他们还顺带为当地带来了安纳托利亚式的生产工具、头盔和克里特式的陶艺、宝石印章。
在精神气质上,圣经中对他们充满偏见的字里行间,也反映出他们继承了爱琴祖先的勇武之风。整一波人就是早期希腊文明流亡到中东海岸上的英雄血脉。
差异巨大的两个文明
由于源自爱琴海地区,占据沿海的菲力斯丁人,在各个方面都与内陆的犹太人显得格格不入。
饮食上,菲利斯丁人保留了鲜明的希腊特色--食用猪肉。在闪米特人看来,猪是不洁的象征,不吃猪肉也成了构成以色列人民族身份的要素之一。但是在菲利斯丁人居住的五座城市遗址里,考古学家在灶台遗迹中发现了大量的烹调猪肉的证据。猪骨残留物占到了食用垃圾里动物骨骼的约20%。这一比例与同时代希腊本土的城邦梯林斯的考古数据大致相当,但在偏内陆的以色列族城市里几乎没有猪骨残余。
荷马史诗《奥德赛》中,希腊贵族大量养猪吃猪。当奥德修斯在回到家园清点财产时,发现自己还有12个猪圈,每个里面有50头母猪和为数不多的公猪。求婚人每天要杀一头公猪下酒。
除了文化因素对饮食的影响,客观上说,猪不像圈养牛羊那样可以直接吃生的谷物饲料,而且猪需要大量饮水。所以位于干旱内陆的以色列人基本没条件养猪,而住在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区的菲利斯丁人,则更有可能在沿海地带延续从故土带来的传统。
建筑上,熟悉圣经传说的人都会对大力士参孙拉断大殿石柱并压死菲利斯丁人的情节不陌生。这种建筑结构有着希腊元素,荷马史诗里十分流行的迈加仑大厅也在菲利斯丁人的建筑中有体现。房屋结构整体为方形,在房屋的正前方或者侧面有一个门廊,进门处有用两个柱子支撑的拱顶。正厅的中央有用鹅卵石铺围边框的炉灶,墙壁上有装饰性壁画。屋顶的排气口可以排出烹调与祭祀的油烟,也可以让祭肉的香气飘到云端,让众神享用。
圣经里曾多次提到,菲利斯丁人在节日中有豪饮美酒的习俗,这在荷马史诗中非常常见。一处公元前十世纪大厅的炉灶遗址中,出土了葡萄籽,精美的陶酒杯碎片和小型陶制偶像,非常类似于希腊本土的同类遗存。这不禁让学者联想到爱琴海世界著名的酒文化。
语言文化上,十分有限的人名地名资料和近年来的研究成果证明,早期菲利斯丁人的语言不属于闪含语系而是印欧语系,具体来说比较接近迈锡尼希腊语和卢维语。
虽然到了后来的公元前7-6世纪,菲利斯丁人的语言已经非常接近腓尼基语和希伯来语,但是他们还在使用祖先流传下的一些名字。这些外语名字就是种族来源的活化石。比如圣经里记载的菲利斯丁君主的称号seranis,这与希腊语tyrannos(僭主)的发音非常接近。
在文字上,菲利斯丁人体现了多来源的特色。他们的城市遗址中,出土了克里特-塞浦路斯式的线形文字泥板。而定居在约旦河谷地区的海上民族却被土著同化,使用闪米特文。
由于青铜时代的希腊线性文字主要用来清点王宫的财产,食物,税收与武器库存,而不用来书写历史,文学。所以这是一套阶级性很强,不具有普世性的文字系统,基本不为普通人所使用。这也是为什么线形文字失传的重要原因。但这些文字体系在菲利斯丁的出现,很可能与流亡海外的城邦王族有关。
荷马史诗中的很多王子与贵族,在特洛伊战争后流亡他乡,在意大利,小亚细亚,北非建国。后来到了较晚的历史时期,在腓尼基人的城市乌加里特,还有人在使用克里特-塞浦路斯线形文字,这也从侧面证明了流亡的爱琴海后裔有过比较深远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大名鼎鼎的航海民族,腓尼基人出现在历史上的时期,也正好是菲利斯丁人大量入侵亚洲海岸的时代。
战前的决斗
根据圣经的说法,犹太人与菲利斯丁人在梭哥附近摆开阵势。作为民族勇士的歌利亚提议两军各派一名勇士决斗,从而决定两个民族的命运。战胜者为主,战败者为奴仆。这样的一对一决斗与骂阵情形,在圣经的战争场景中并不常见,却是荷马史诗中的家常便饭。
在迈锡尼文化中,双方为了自己的荣誉,会派出冠军勇士对决来决定大事。即使是混战,希腊英雄们会寻找与自己旗鼓相当的对手捉对搏斗。结果在犹太这边,上到扫罗王,下到普通士卒,都被他的雄威吓住了,无人敢战。
随后,歌利亚又开始肆意骂阵,极大影响了以色列人的士气。在张扬个性的希腊文明中,言说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荷马史诗》的时代开始,贵族会议和人民大会就要求领袖们有意识培养雄辩的技巧。而犹太人显然没有这样的历史传统,结果在舌战中再输一局。
当年轻的大卫表示自己愿出战时,扫罗王为他披上了自己的铠甲。但是大卫最终拒绝了,因为身为侍从和投石手的他穿不惯沉重的铠甲,而且他表示自己更相信自己的神。相比之下,有着希腊文化背景的歌利亚就对自己的盔甲格外重视。
圣经中的撒母耳书里详细描述了歌利亚的全套介胄。这是一套融合了东西方的武备,由铜盔和鳞甲与链甲组成的护身服。这身装备在爱琴文明末期和黑暗时代并不常见,应该是是受到亚洲影响的产物。但他腿上的青铜胫甲就是典型的迈锡尼装备,在其他民族的武备中不多见。而歌利亚将铜剑用背带挂在肩膀上的豪迈动作,几乎与《伊利亚特》里的阿伽门农王如出一辙。
在武器的选择上,大卫再一次让哥利亚大跌眼界。他拿起了投石索,而不是近战的武器,这进一步激怒了巨人。因为在希腊文化中,投石索和弓箭是典型的阴性武器,与背信弃义联系在一起。也和秀发一样,让人想起琴弦,是缺乏男子气概的体现,远程攻击也是不光荣的战斗方式。这一传统延续到了后来的希波战争时代,希腊人在戏剧台词里自豪地写道:斯巴达的长矛战胜了波斯的弓箭!
总而言之,歌利亚和他的英雄祖先一样,希望进行的是短兵相接的近身肉搏,但是没想到在冲锋的路上被投石索穿透了头部。这个英雄的悲剧命运与荷马史诗中的第一勇士阿基里斯,死的如出一辙。后者在意气风发之时,被特洛伊的帕里斯用弓箭射杀。
现实的需求
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的是,为什么一段荷马式的叙述会出现在希伯来文化的圣经里。
首先,古代爱琴文化遗风,在菲利斯丁人的地区延续到了公元前8-7世纪。这正好也是希腊城邦再度崛起的新时代,新一代的希腊殖民者开始向着整个地中海沿海扩散。新的希腊移民为菲利斯丁人等早期希腊文明的遗民带来了故土的讯息,以及文化上的情切感。
同时代的犹太人应该也注意到了希腊雇佣军和商人的存在。旧约的编纂者就将哥利亚描绘成典型的希腊战士,不仅是对祖先历史的回忆,更可能出于特定的时代内涵。
公元前8世纪,暴虐的亚述帝国在萨尔贡二世率领下,灭亡了拒绝纳贡的北方犹太人国家--以色列。而南方的另一个犹太人国家--犹太国则在埃及与亚述的双重压力下勉强延续。
公元前630年,亚述帝国因为衰落而退出了巴勒斯坦地区,南方的犹太国趁机尝试复兴,完成以色列人的南北统一。很不巧的是,同时代的埃及人也赶跑了亚述统治者,开始了自己的伟大复兴。新生的埃及势力,希望恢复自己昔日在西亚的版图,再造地跨两洲的帝国盛世。于是犹太人不可避免得与埃及势力发生了矛盾。
当时有很多希腊人作为雇佣军,为埃及法老效力。这些精锐的重步兵不仅帮助起义的埃及人击败亚述驻军,还继续参与了埃及法老们的对外扩张。于是,这些日后的世界第一步兵,成为了干涉犹太大国梦的可恶鹰犬。
旧约的撰写者可能知道菲利斯丁人与希腊人的关系和联系。他们用希腊重步兵的形象来描述哥利亚,为的就是借用历史题材来含沙射影,暗示对埃及帝国的反抗。他们希望自己能像伟大的祖先大卫一样,打败来自爱琴海的精锐战士。这也是为什么圣经中菲利斯丁人的故事往往带走一些希腊色彩的原因。
抛开宗教角度来思考这场千古决斗,我们不难发现,兵法与战争礼仪,只有在双方都认可的前提下才有效。如果对方并不遵从己方的战争礼仪和军事文化,不按常理出牌,所谓的兵法反而容易出破绽,甚至害死千金难求的勇士和讲军礼的统帅。
作为爱琴文明后裔的希腊式英雄,歌利亚就这样不光彩地被犹太男孩颜射,死后更是背负恶名,成了西方典故中的反面角色。而他的那些先辈,阿伽门农,阿基里斯,奥德修斯等人,却受到了后世的种种敬仰。
犹太人则继续自己顽强排外的作风,一直闹到公元2世纪,终于被罗马帝国判罚全体强制迁徙出本土,不得靠近。罗马皇帝哈德良为了羞辱犹太人,将原本的犹太行省改名,用腓力斯丁人的名字,将之命名为巴勒斯坦。
这不由得让人感慨命运对凡人的无情作弄。个人奋斗固然重要,但也要符合历史的进程!
而大卫与哥利亚,不论他们间的决斗是否真实存在过,都代表了两个民族的精神面貌。象征了西方文明的两个源头--希腊文明与希伯来文明之间的较量。这种较量,将是西方文明在此后几千年间的主题,并影响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