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在书中或者古装剧里经常能看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话,也表明了古代皇帝对臣子掌握着杀生大权,俗话说伴君如伴虎,要是哪天惹到皇帝不高兴,恐怕会小命不保。不过你知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出自哪里吗,还有这种思想到底给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哪种影响?如今我们已经不可能回到封建时期,这句话也不再需要,但对于生活在古代的人们,他们还逃脱不出帝王权力的束缚。
这句话出自何处
这句话源自于儒家的“三纲五常”思想。
汉武帝登基初期,窦太皇太后仍旧不愿放手朝政,她信奉黄老之学,独爱道家。景帝时期就强迫景帝用道家学说治国,而年轻的武帝想要集权,想要把朝政真正地把持在自己的手里。这时有个人出现了,董仲舒从先圣孔孟的儒家学说中提炼转化出一个理论——“三纲五常”。
“纲”是什么意思?表率的意思。
“君为臣纲”要表达的是,作为君主,要做臣子的表率。臣子为君王分忧,君王为臣子着想,这是君臣之间的义。所以在“君臣纲”刚问世的时候,其实意味着的皇帝权力并没有我们现在印象中的那么强。
孔子曾经明确地说过“所谓大臣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儒家一脉在君臣关系上的认知,一开始是比较接近现代社会的老板和员工的,如果君不遵循“道”的话,就可以跟这个君说拜拜。这种思维模式,其实是跟春秋战国时国家并不统一有关的,当时各种学说如百花绽放,百家齐鸣,孔子、孟子都是当时的著名学者,都曾经在各国君王面前阐述自己的学说,可以说是工作机会相当多了,对于君臣关系有这样的总结也不奇怪。
那么“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话的原话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据检索,各种正史以及儒家典籍中并没有这句话,这句话最早是出现在明清两朝的小说话本里。
四大名著中明代小说《西游记》中就曾经有过这样的对话台词:
八戒道 :“师父,你是怎的起哩?专把别人棺材抬在自家家里哭。不要烦恼!常言道:‘君教臣死,臣不死不忠;父教子亡,子不亡不孝。’他伤的是他的子民,与你何干!”
那么,明朝到底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让整体的社会风潮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为什么会产生这个概念
一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里面的价值观通常是与当时的价值观统一的。让我们回顾一下明朝的诞生。
明朝是由朱元璋领导的起义军推翻了由蒙古人建立的元朝而成立的,而朱元璋这个人,跟历史上大多数军队领导人都不一样,他是一个真正的底层民众。
小时候放牛,当和尚,当乞丐,为了生存,在少数民族政权下讨口饭吃,什么低贱的事都做过了。他的命运似乎与那个时代里煎熬着的大多数人的命运都一样。直到他参加起义军以后,才真正摸到了改变命运的门槛。
起义军中多年的滚摸爬打,朱元璋形成了对这个世界权力法则的认知。军队里讲的是军令如山,军人的性命其实大部分是捏在军队长官手里的。朱元璋当了皇帝后,将在军中学到的东西,移植到了国家管理上来。他在位期间,废掉了丞相和行中书省,设置了三司,分别掌管军事、民政、司法。将权力分给六部,而六部是直接听命于皇帝的。
之前做皇帝可能只需要跟丞相讨论大一点的事情,而到了明朝改制之后,皇帝可能大事小情都得掺和一脚。虽然更累,但皇帝做得也更安心了,权力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自然不怕有人遮掩自己耳目。
在这样的制度下,皇帝对于臣子的要求,已经不再只有能力和忠诚了。在这两项硬指标之下,还需要有一个隐性的指标:服从。
而在这样的朝堂风气下,只有足够服从的臣子才可以真正在皇帝的手底下过上还不错的生活。
朱元璋本人对于这种风气并不觉得有问题,甚至还会在读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这种思想时大怒,并将孟子第一次移出了文庙供奉。还将《孟子》一书中自己觉得不对的话全部删除,市场上只有经过皇帝筛选的《孟子节文》流通。
控制人的人身自由不算什么,控制人的思想才是真正的将人掌握在手中。从此后,天下的读书人再不准有儒家传统的“民贵君轻”想法。君权至高无上,才是这个时代的主流思想导向。
这种思想到底给社会带来了什么
明朝以后,君臣关系相比唐宋时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唐朝时的皇帝们,其实更偏向于给臣子更大的话语权,从唐朝时李世民与魏征的“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的例子,可以看出,那时的君臣之间虽有地位差距,但从思想上来说是平等的,君臣之间可以平等交流,甚至臣子可以斥责君王。
到了宋朝时,赵匡胤虽然是武将出身,但是在君臣关系上,却是自古以来少有的和谐。
宋朝的臣子多是科考出身,儒生讲究气节,臣子不畏皇权谏言更是可以引为妙谈的事迹。另外,宋朝规定“刑不上士大夫”,士大夫可不受肉刑,并不是说,士大夫可以随意犯罪,这是对学者们的人格和自尊的尊重。
宋朝的官员是史上少有的高收入官员群体,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大部分官员贪污案件的发生。
而到了明朝,因为开国皇帝对于君权的大力强调,臣子们的待遇一降再降。明朝臣子的俸禄是历朝历代以来最低的,朱元璋作为一个真正的底层出来的皇帝,他对于金钱的概念自然是与那些世家大族出身的君主不同的,所以只给臣子们足以糊口温饱的银钱,但这也导致了贪污横行。
真正的清官,如同海瑞这样的,就算官至正四品,也仅仅只能够全家吃饭,甚至有时候还要忍饥挨饿,衣服更是穿不起,到处是补丁。
不仅是在金钱上的慢待,在朝堂上,一个臣子再也没有尊严之说。若在朝堂上,稍有触怒龙颜,即刻拖下去交由锦衣卫执杖,打屁股。可能几年下来,朝堂边上站着的锦衣卫就能打遍朝中所有大人的屁股。在这样的环境中,已经清高了一千多年的儒生们,从此斯文扫地,慢慢地忍耐、接受,并习以为常。
朱元璋建立的这套中央集权体系,皇帝必须事必躬亲,方能正常运转,这除对帝王的体力有超出常人的要求外,还必须要兢兢业业,热爱本职工作。但事实上,明朝除朱元璋等不多的几位皇帝外,老朱家的后代一代不如一代,消极怠工甚至几十年不上朝、不理朝政的皇帝屡见不鲜。
因为后世皇帝的懈怠,权力便渐渐转移到内阁。这套本来集中皇权权力的制度,反而大权旁落,被内阁抓到了手里,与稳固皇权的初衷背道而驰。
清朝入主中原后,继承了明朝的君臣体系,并将其进一步发扬光大——设置军机处,军机处所有臣子需要跪着听皇帝指令和记录皇帝的决定。军机处的设立,使君臣关系从此变成了另一种形式的主仆关系。
自明代起,“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种思想出现之后,人命变得更加轻贱,皇帝可以对臣子随意生杀予夺。
洪武十八年,郭恒案爆发,整个贪污案件中,“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而当时朝中臣子总数不过两万余人。
到了清朝,臣子需要自称“奴才”,自认皇帝家奴。在封建社会里,奴才是没有多少自己的人身主权的,在皇帝这里,更是将自己的身家性命全副交给皇帝,形成真正的“家天下”。
怎样理解古代帝王的生杀大权?皇帝的生杀大权,其重点不是在“杀”,而是在“生”。
封建制度中,人的命是由皇权决定的,命从一开始就是交在皇帝手中,这种情况下,人的生命的存续是在皇权的默认下才得以继续的,而皇帝在杀人时,并不是在“杀”,而是在剥夺人“生”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