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4月8日 消息:日前,淘宝网发布淘宝平台调整买家维权不受受理期限限制相关规则的公示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商品交易过程中的纠纷,淘宝网拟调整淘宝平台相关争议处理规则。此次规则变更于 2022 年 4 月 7 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 2022 年 4 月 14 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1、细化买家维权不受受理期限限制的具体场景,明确未发货、不同类型商品存在品质问题买家需要提供凭证的类型和要求,及平台处理标准。
2、新增《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明确国家法律法规、浙江省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平台相关规则规定的三包期限。
其中,买家维权不受受理期限限制的实施细则对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说明。
商品品质等相关问题是指,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肉眼不可见的描述不当问题。
如何理解“能够提供凭证证实未收到货、商品存在品质等相关问题”?
1、买家主张未收到货,应在物流可查询期限内提供物流停滞记录、无走件记录或提供商家承认未收到货等凭证。
2、买家主张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三包商品应在三包有效期内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提供初步凭证;非三包商品应在两年内提供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系质量不合格的检测报告。
3、买家主张肉眼不可见的描述不当问题,参照商品质量问题在相应期限内提供相关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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