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音乐版权局的定调,可能会从促使各个产品设计从顶层设计出发,用户使用体验和市场将迎来许多变化。
除了九月份密集的音乐节以外,近期让热爱音乐的用用户应接不暇的还有两件事情。一个是他们可以在QQ音乐上听到五月天了,也能在虾米音乐上听到周杰伦,这得益于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阿里音乐达成版权转授权合作。
但此次授权规模其实也只是百万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用户需要下载多个音乐app的困扰,比如就有些用户很少用QQ音乐同时对虾米音乐又不甚感冒。另外一件事情紧跟着两家授权合作发生,9月12日,国家版权局就网络音乐版权有关问题约谈了腾讯音乐、阿里音乐、网易云音乐、百度太合音乐主要负责人,第二天又约谈了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索尼音乐、英皇娱乐、中国唱片总公司、正大国际音乐等二十余家境内外音乐公司以及国际唱片业协会等相关协会主要负责人。
版权局强调要求全面授权广泛传播音乐作品,避免授予独家版权。这一点被不少媒体拎做标题,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我去微博上翻了一下网友对两次约谈的评价,不少人都要为版权局打call。他们从个人体验出发,觉得需要下多个音乐app很麻烦,一个歌单来回切换播放器很心累。而此次版权局定调,很可能会从顶层设计出发,在未来解决用户这一烦恼。
2015年以来,国家加大音乐产业版权保护力度,相关政策相继出台。6月,国家版权局联合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宣布“剑网2015”专项。同年7月,国家版权局发布《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要求各网络音乐服务商于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被看作国内音乐史上最严厉的“版权令”。
我梳理了下版权局此次约谈的重点,主要是以下方面:
“当前网络音乐市场出现了一些问题,哄抬版权授权费用、抢夺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侵权使用音乐作品”
“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版权争端,依法维权”;
“购买音乐版权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积极促进网络音乐广泛传播,推动网络音乐作品转授权,消除影响网络音乐广泛授权和传播的不合法、不合理障碍”;
“各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要建立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处理权利人的通知、投诉,维护音乐作者和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音乐版权集体管理活动”;
如果说此前是从维护版权角度出发,那今年以来版权局的动作,就是从音乐版权经营层面发出的了。事实上,今年8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与网易云音乐因版权转授权产生纠纷时,曾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今年4月份卸任),现任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的阎晓宏就在8月24日的“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共享与版权保护”论坛中提出,音乐版权不能太过于独家,否则会影响音乐的传播和市场价值的释放。此次版权局密集约谈,所划重点也是在“独家版权”问题上。
可以看出来,版权局促进网络音乐全面授权、广泛传播的决心很大。采取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授权模式,避免授予网络音乐服务商独家版权,也是中国音乐国际化接轨的一个标志,这基本上也决定了今后国内音乐版权的走向。
当前的《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录音制品在首次出版3个月后的使用权利要交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理”,这就是音乐版权集体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音乐版权的转授权,理论上应该交给第三方机构来代理经营,而不是一家商业化的互联网公司。但实际情况是,市场并没有按照这一规定在运作。
目前我们能看到,中国的音乐版权保护政策、网络音乐付费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但推动音乐产业链良性发展、秩序重建重估产业价值还需要关键一环——市场化的第三方版权管理机构。
在美国音乐产业链中,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音乐版权的第三方管理机构,主要职能是为版权人进行版税的收集、管理和分配,同时积极进行反盗版活动。版权集体管理组织包括美国作曲家、作者及出版商协会(ASCAP)、广播音乐公司(BMI)、欧洲戏剧作家与作曲家团体(SESAC)、哈里•福克斯代理公司(HFA)、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和音乐交换组织等。其中,ASCAP、BMI、SESAC为管理音乐作品表演权的集体管理组织;HFA为管理机械(复制)权的集体管理组织。
美国在对音乐版权的管理上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利用市场手段,通过多家版权集体管理组织之间的竞争与制衡来促使网络音乐版权保护。例如,BMI、ASCAP、SESAC均为音乐作品表演权管理机构,三家组织在争取音乐家的代理权上存在相当大的竞争,这就促使他们采取最有效的运作方式,以吸引更多权利人的加入,并减少成本支出,从而使得著作权人利益得到最大保障。
但国内的版权管理组织至少存在两方面问题:
一、音著协、音集协为音乐作品和录音制品唯一管理机构,竞争的缺失导致管理机构议价及维权动力不足;
二、音著协所管理的版权种类过于分散,缺乏有效手段检测版权使用情况,从而为各类版权进行市场化定价。
今年5月,环球音乐在中国寻找新一轮的合作伙伴。作为全球最大的唱片公司,环球音乐占据世界唱片市场25.6%的份额,成为在线音乐平台的必争之地。腾讯、网易、百度、阿里都参与了这场版权争夺。最终,腾讯音乐以3.5亿美元现金加1亿美元股权拔得头筹,尽管表示会进行版权转授,但是转授费用、条件、对象均含糊其辞,未有定论。
据艾瑞咨询在《2016年中国在线音乐行业研究报告》中称,QQ音乐、酷狗和酷我的版权音乐在整体版权音乐中占比均达到90%以上。因此,腾讯音乐也被视为实际意义上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操控着国内的音乐版权市场。
但腾讯音乐并不具备中立性,可以自恃版权优势垄断市场,虽然转授权本身对国内音乐市场的发展有诸多好处,但当它被掌控在拥有独家版权一方的手中时,就成了独家版权的延续,而非广泛传播。这也就是为什么版权局此次要强调”积极探索建立良好的符合市场规律和国际惯例的网络音乐版权授权和运营模式”。
之后的音乐市场可能会怎么玩
版权总局连续两天密集约见音乐平台和唱片公司,这些“强调”与“要求”,对音乐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首先,海外唱片公司在中国高昂的独家授权怕是要走入历史,各大音乐平台之间的版权硝烟可能也会暂时消停。
对平台来说,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不会再一家独大,版权不再是吸引用户的强壁垒,用户选择使用一家音乐app不再因为歌多歌少,而更可能是围绕音乐展开的其他因素,比如设计、社交、故事沉淀等等。也许平台们争夺的焦点会是产品运营和用户运营。那么,现如今的在线音乐寡头也会面临诸多新的挑战者,更开放的生态环境意味着音乐的想象力空间更大。
对音乐创作者而言,作品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传播,收获更多平台的用户。于用户,如前所述,不用在各大音乐app间频繁切换了。
而如果有了类似美国那样完善的版权集体管理组织,起码能起到以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代理高度分散的音乐人权益,形成对下游的溢价能力,保证版权方分成比例,从而促进整体创作力;
二、通过专业化手段监测音乐使用情况,形成市场化定价;
三、以盈利为目的,具备充足动力对抗盗版,促进产业的良性运作。
当然,上述只是一个畅想,所有的前提还在于能否建立规范的版权保护体系,就唱片公司和音乐创作者而言,版权意味着利润,只有版权受到充分尊重并融入常态化的数字音乐商业模式中,才能为数字音乐产业提供发展的动力和创作的激情;对搜索引擎厂商、服务提供商和数字音乐运营商来说,只有在版权保护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合作,才能够实现数字音乐产业获得良好的发展,实现多方共赢的必由之路;对于消费者来说,只有尊重版权,形成付费使用音乐作品的消费习惯,才能享受到更高水平和质量的音乐服务。
据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发布的《2017全球音乐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音乐收入增长排名从全球14名跃升至12名,未来有可能与世界上最大的音乐市场比肩。但目前来看,音乐产业链良性发展以及秩序重建仍然有很长一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