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国际关系越来越紧张,日前中国外交部:中国将不参加今年“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禁止核武器条约讲述了什么内容?下面Mshishang小编就带大家去了解下禁止核武器条约的相关消息。【禁止核武器条约是什么?中国将不参加今年“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
据了解,根据去年联大相关决议,“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会议即将于3月27日在纽约举行。中国去年对该决议投了弃权票。现谈判会议临近,中国是否决定参加?在2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回答《环球时报》记者有关此事的提问时说,近期中方一直就“条约”谈判相关问题同有关方保持着坦诚、深入沟通。经慎重研究,中方日前决定不参加谈判。
华春莹说,中国一惯主张并积极倡导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这与“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宗旨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同时,中方也认为,实现核裁军目标无法一蹴而就,必须遵循“维护全球战略稳定”和“各国安全不受减损”的原则,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相关进程必须在现有国际裁军和防扩散机制下处理。
华春莹说,中方这一决定系出于维护现有国际军控和裁军机制以及坚持循序渐进推进核裁军原则的考虑,体现了中方对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的负责任态度。
“尽管不参与谈判,中方坚定支持最终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立场没有改变”,华春莹表示,中方愿与各方保持沟通,继续为建立无核武器世界共同努力。
早前报道:
联合国投票启动《禁核武条约》谈判 有核武国家均表态不支持
美国政府强烈反对该决议案,并且试图说服所有的国家、尤其是其盟国投反对票。
据界面新闻2016年10月28日报道:联合国投票通过了一项要求启动《禁止核武器条约》谈判的决议案。《赫芬顿邮报》说,这还是联合国成立71年来第一次通过这样的投票。
据《卫报》10月28日报道,周四,联合国大会第一委员会(裁军及国际安全委员会)以123票支持,38票反对,16票弃权的投票结果决定“在2017年3月召开联合国大会谈判达成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来禁止使用核武器,最终实现完全的消除”。
该决议案将于12月在全体联合国大会上进行投票。此次决议案由墨西哥、奥地利、巴西、爱尔兰、尼日利亚和南非于10月13日提出。经过几个月的谈判,许多国家不断对此项决议案表示支持。
彭博社称,在国际社会努力成功禁止使用生物武器、化学武器、地雷及集束炸弹以后,武器控制的支持者便认为是时候讨论禁止核武器了。
奥地利驻联合国大使Thomas Hajnoczi在一次采访中解释说,“考虑到核武器爆炸可能造成的巨大的人道主义灾难,我们必须要行动起来。拥有核武器的国家经常宣称制定禁止核武器条约还太早,但是我们认为现在正是时候制定法律规范来禁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但是,九个拥有核武器的国家,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法国、英国、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以及朝鲜则投了反对或者弃权票。澳大利亚是此次非核国家中最直言不讳的一个。由于长期依赖美国的核威慑,澳大利亚最后投的是反对票。
《赫芬顿邮报》称美国奥巴马政府强烈反对这一决议案,并且试图说服所有的国家尤其是其盟国投反对票。
美国驻联合国裁军委员会的特别代表罗伯特·伍德(Robert Wood)表示美国会拒绝参加该谈判。他在联合国演讲时说道:“一个依靠核武器来保障安全的国家怎么可能加入一次旨在反对甚至消除核武器的谈判?而且核武器在世界一些地方扮演着维持和平与稳定的角色。因此禁止核武器的条约具有破坏地区安全的风险。”
有批评人士称没有核武器国家的参与,这项决议案不可能成功。但是支持者认为制定禁止核武器的条约将会产生道德影响力,从而促使这些国家解除核武器,建立起禁止发展、拥有和使用核武器的国际规范。
限制核试验方式或爆炸威力,直至全面禁止核试验,是限制核武器发展、促进核裁军和核不扩散的重要措施。是一项由全面禁止条约组织领导的、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与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Comprehensive Nuclear Test Ban Treaty) 是一项旨在促进全面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进程,从而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条约。早在1954年印度领导人贾瓦哈拉尔·尼赫鲁首次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缔结一项禁止核试验国际协议的要求。
1994年3月,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正式启动全面核禁试条约的谈判。经过两年半的努力,1996年8月20日,会议拟订《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文本,但由于印度的反对未能获得通过。后来根据澳大利亚的提议,《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文本直接送交第50届联合国大会审议。
1996年9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5票弃权的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包括序言、17条、两个附件及议定书。条约规定,缔约国将作出有步骤、渐进的努力,在全球范围内裁减核武器,以求实现消除核武器,在严格和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全面彻底核裁军的最终目标。所有缔约国承诺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或任何其他核爆炸,并承诺不导致、鼓励或以任何方式参与任何核武器试验爆炸。
1999年10月,联合国在维也纳首届召开促进《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大会。2001年11月,第二届《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大会在纽约举行。2003年9月,第三届促进《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生效大会在维也纳举行。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 (Treaty on the Non-Proliferation of Nuclear Weapons -- NPT) 又称“防止核扩散条约”或“核不扩散条约”,是1968年1月7日由英国、美国、苏联和其他59个国家分别在伦敦、华盛顿和莫斯科缔结签署的一项国际条约,共11款。
1959年和1961年,联合国大会先后通过爱尔兰提出的要求有核武器国家不向无核国家提供核武器和“防止核武器更大范围扩散”的议案,这两项议案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雏形。
1960年和1964年,法国和中国先后成功地爆炸了核装置,美苏极为担心将会有更多的国家拥有核武器。美国于1965年8月向日内瓦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一项防止核武器扩散条约草案。同年9月,苏联也向联大提出一项条约草案。1966年秋天,苏美两国开始秘密谈判并于1967年8月24日向18国裁军委员会提出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联合草案,1968年3月11日美苏又提出联合修正案。1968年6月12日,联大核准该条约草案。1970年3月5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正式生效。
该条约的宗旨是防止核扩散,推动核裁军和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的国际合作。
该条约有11条规定,主要内容是:核国家保证不直接或间接地把核武器转让给非核国家,不援助非核国家制造核武器;非核国家保证不制造核武器,不直接或间接地接受其他国家的核武器转让,不寻求或接受制造核武器的援助,也不向别国提供这种援助;停止核军备竞赛,推动核裁军;把和平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下,并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术合作。根据有关规定,条约有效期25年,其间每5年举行一次审议会议,审议条约的执行情况。
中国于1991年12月29日决定加入该公约,1992年3月9日递交加入书,同时对中国生效。
1992年1月27日,法国决定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8月3日正式把参加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批准文件递交美、英、俄3个签字国。
1992年12月根据47届联大决议成立1995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和延长大会筹备委员会。1993年5月—1995年1月共举行了4次会议。筹备委员会为大会准备了临时议程和程序规则草案。根据筹委会的建议,会议期间将成立3个主要委员会,第一委员会将集中讨论条约中有关不扩散核武器、裁军和国际和平与安全(包括安全保障)条款的执行情况;第二委员会的工作是讨论不扩散核武器、保证措施和无核区条款的执行情况;第三委员会将讨论关于条约国家不受歧视地发展、研究、生产及使用和平核能条款的执行情况。
由于德国、意大利、日本和瑞典的反对,条约在1970年生效时,只有25年的期限,25年后是否继续延长,如何延长则要根据多数会员国的意见决定。反对无限期延长的主要是“不结盟”国家和其它一些无核国家,如埃及、印度尼西亚、伊朗、墨西哥、尼日利亚、泰国、委内瑞拉等。这些国家认为核国家没有履行条约里的一些重要条款,例如全面禁止核试验,停止生产可制造核武器的裂变材料,对无核国家承担安全保证,允许无核国家获取和平核能技术等。这些国家认为,如果无限期延长,就会使核国家放松核裁军的努力,使事实上的“有核与无核”成为永久不可改变的、不合理的分配格局。德、意、日、瑞等原先反对永久性条约的4个国家,由于放弃发展核武器后,在获取和平核能技术方面得到保障,已转而支持无限期延长条约。
1995年5月11日,在联合国《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和延长大会上,178个缔约国以协商一致方式决定无限期延长该条约。大会还通过了两个决议:核不扩散和裁军的原则和目标;加强《条约》审议机制。缔约国同时决定在5年之后举行审议大会,并在1997、1998和1999年举行三次预备会议。但代表们未能就一份关于该条约过去5年所起作用的最后报告达成一致意见。会议主席贾扬塔·达纳帕拉在闭幕词中说:“这次会议没有胜者,没有败者。获胜的是条约本身。”
1997年4月7日,条约缔约国在联合国总部举行1997年预备会议,会议审议了核不扩散与核裁军领域工作的进展情况。中国、法国、俄罗斯、英国和美国的代表发表联合声明,重申支持《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全面执行包括裁军在内的各项条款。同年5月15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核准了附加议定书。
1999年5月10日,2000年审议大会第三次筹委会会议在联合国举行。中国代表团团长沙祖康参加了会议并发言指出,国际社会必须努力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和经济新秩序,坚决反对和彻底摒弃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唯有这样,每个国家才会有安全感,才能保证核裁军和防止核武器扩散取得成功。
2000年4月25日,2000年审议大会在纽约举行。大会的主要议题有:《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核不扩散和核裁军以及无核区。
中国于1992年3月加入《不扩散核武器条约》,1998年12月签署了附加议定书。截至2005年11月,签署附加议定书的国家有106个。
另外,中国已参加所有防扩散国际条约和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