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一段被描述为“格斗孤儿”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两名小男孩正在进行激烈的搏击比赛。据视频介绍,两名小男孩今年只有14岁,均是孤儿,目前被成都一家格斗俱乐部收养。有网友质疑,俱乐部是否在利用孩子们赚钱。
该视频显示,这家名为恩波格斗俱乐部的组织,先后收养了400多个孩子,进行格斗训练。孩子们大多失去双亲,或者生活失去依靠。收养未成年的孩子进行格斗训练,这一格斗俱乐部是否具备相应的收养资质?“铁笼中的格斗”是否合法合规?
出拳凶狠、缠斗激烈、汗流浃背……网络热传视频中正在进行格斗比赛的仅仅是十几岁的未成年人。视频中故事的主角是14岁的小龙和小吾,他们都来自四川凉山。小龙的双亲去世,无依无靠的他被成都恩波格斗俱乐部收养,每天练习综合格斗术,视频中另一个孩子小吾和小龙经历类似。
14岁小吾:我偶像是“嘴炮”打UFC(著名综合格斗赛事)的。(格斗比赛的)笼子里一进去,就害怕的很。
公开报道显示,恩波格斗俱乐部在成都郫县,前身是退伍特警恩波于2000年私人出资创立的阿坝州的一支武术散打队,其创立初衷之一就是收养“格斗孤儿”,这也是恩波在服役期间见到不少无人看管的孩子后萌生的想法。据报道,从第一批的30个孩子到如今的上百个,恩波已经收养过400多个孩子,这些孩子多失去双亲或生活失去依靠,生活与格斗手套绑在一起。
格斗俱乐部管理员:你们这儿很多人,步伐都不行,教练我们俩刚才在说,有些人说我不练了,我走了,我回去了,你回去能做什么?放牛还是养猪?去当要饭的呀!还是去当二流子去呢!
小吾坦言,虽然这里的生活很累很辛苦,但终归衣食起居有保障,比回老家强。
小吾:这边的好吃多了,有牛肉,鸡蛋。在老家的时候只有洋芋。如果我回到家里,那有可能干苦活吧,然后去打工那些吧。
据介绍,孩子们除了参加日常训练还会参与演出表演。视频拍摄显示,两个孩子在灯光闪烁、音乐起伏的铁笼子里进行激烈格斗,还有人受了伤。恩波格斗俱乐部运营总监朱光辉告诉记者,“铁笼格斗”的画面来自6月18号的成都市万达广场一场商业地产项目推介表演,并非商业演出也不是正式比赛。
朱光辉:这是一个商业地产的推介活动,如果是大型比赛你觉得报批能过吗?这个推介表演,(视频报道)中都是断章取义的视角。如果真是比赛很快就被O.K掉。因为这是一个推介表演,就是教练的指导的动作演示,晚上有成年人的相对正式的表演,小朋友就是表演动作,做到位。
朱光辉表示,俱乐部中的成年人会参加正规比赛,的确会有一定收入,但是具体数字保密。而俱乐部的孩子们每年都代表四川省青少年队伍参加散打比赛,“既然青少年没有职业比赛,也就谈不上出场费。”
有网友质疑,俱乐部是在利用孩子牟利赚钱。朱光辉说,俱乐部收养的这些孩子均有正规收养手续,媒体关注后他们已将有关材料送交警方。此外“格斗孤儿”的说法并不准确,俱乐部收养的孩子中孤儿占比很小,大部分为留守儿童。
朱光辉:该说的我们都给公安部门说过了,这个事情上升到一个舆情事件,他们也开了协调会,我们该澄清的都澄清了。
我国《收养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其中就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对于送养人和收养人以及收养程序,法律也都做出了严格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并且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此外,收养人必须同时符合无子女等四个条件。
那么,该格斗俱乐部收养的上百名儿童(包括孤儿),其收养主体究竟是个人还是社会组织?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没有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儿童保护问题研究专家童小军解释,《收养法》主要针对公民个人收养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民间收养机构则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规定。
童小军:在国家民政部门注册了的,而且业务范围也是养育孩子并且和民政部门有合约,就是受民政部门委托帮助养育孩子的民间养育机构也可以收养。但是前提第一一定是注册的,第二个是受委托的。现实当中你说的这个俱乐部的事儿可能就是乱象,就是没有遵循法律规定,俱乐部自己说我成为孩子们的收养人了。他们的“收养”可能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收养,就是“我养他了”,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些孩子必须得有明确监护人。
14岁是大多数孩子刚刚上初中的年龄,据北青报报道,俱乐部表示他们请来了老师为孩子们上课,基本课程会完成,因此所接受教育是完整的。恩波格斗俱乐部有没有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体育专业训练的法定资质?即便是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又是否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对于以上问题,朱光辉这样解释。
朱光辉:我们不是招生。我们只是俱乐部,俱乐部是挂靠在公司旗下的机构。
记者:孩子们不用交学费?
朱光辉:对,吃穿住行我们全包。
记者:那咱们这算是一种简单的教学关系?
朱光辉:对。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分析认为,义务教育需要在具备资质进行注册的义务教育机构(学校),进行符合国家规定的、完整的义务教育,而格斗俱乐部所请老师进行上课,应当只能算是培训性质。
熊丙奇:这个是不行的,因为格斗俱乐部不具备义务教育的资质。除非它注册为了义务教育学校,让学生完成义务教育课程之后,利用业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体育训练的拓展,进行格斗训练,那是没问题。如果只是请了一些老师来进行基础文化课的教育,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培训性质,不是一个完整的、系统的义务教育。因此这件事情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按照义务教育法保障这些孩子的求学受教育权利。
熊丙奇补充,如果格斗俱乐部的确为收养人,而孩子们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义务教育,那么当地所在教育部门和应当履行监护人义务的俱乐部都存在失职。
媒体曝光后该事件持续发酵,收养合法性有待定论,记者从成都当地获悉,公安机关已经对该事件介入调查。
现在急需搞清楚的是这些孩子是通过什么渠道进入恩波俱乐部的?孤儿有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留守儿童是否经过监护人,也就是父母的同意?在“一个都不能少的”的义务教育口号下,如何让这些孩子享受到与同龄人一样的权益?中国之声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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