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年女子吉某某冒充中央及省部级高官亲属或夫人,以帮人安排子女就业、入学、疏通司法机关“捞人”等为由,骗取多名受害人600万元。2016年12月28日,南京鼓楼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1954年10月出生的吉某某是湖北枝江人,小学文化程度的她十多年前就开始行骗敛财。2002年6月,吉某某因合同诈骗被浙江象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出狱后,吉某某又走上了行骗老路。这次,她冒充起了高干家属。2012年起,吉某某冒充我国某副国级领导的妹妹,又冒充某省一副省长的亲属,还冒充某省一省领导的夫人实施诈骗。
这年6月,吉某某谎称可以帮助解决一女子亲属涉嫌犯罪的问题,向该女子要了5万元。此后直到2015年6月11日吉某某被抓获归案,吉某某共涉嫌诈骗作案14起,诈骗金额高达600万元。吉某某的行骗的由头基本都是以帮他人子女安排到海关等好单位工作,或者帮别人把孩子保送到高校就读,等等,诈骗金额则从10万到55万不等。
2016年3月29日,吉某某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2016年12月28日,鼓楼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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