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片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再审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2000年5月,江西景德镇市所辖乐平市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案(“5·24案”)。2003年7月,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死刑。2004年1月,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景德镇中院重新审判。景德镇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于2004年11月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2006年5月,江西省高院终审判处上述四名被告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宣判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不服,提出申诉。2015年7月31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对此案立案审查。2016年4月27日,江西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派检察员出庭依法履行职务。在庭审中,检辩双方均充分发表了意见,原审被告人自行并委托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
江西省高院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
四人入狱多年后 有人自认是真凶
今年11月22日,江西省高院召开“乐平5·24奸杀碎尸案”再审庭前会议,确定该院于11月30日不公开开庭再审此案。至今,此案被法院认定的4名凶手已在监狱服刑多年。
有记者获悉,此案又有新证据浮出水面:物证检验报告显示,5·24凶案现场发现的数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自认真凶”方林崽的可能性大于99.999999%。
16年前的一桩惨案
“5·24凶案”发生于2000年,死者之一为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中店村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他的尸体于2000年5月24日清晨被发现在中店村“无天底”的田间,现场还有其女友郝强带血的发夹、上衣、高跟鞋等物。中店村村民黄全正记得很清楚,当天儿子黄志强和村里人一起去现场看热闹,中午还分析称这肯定是情杀。谁想到,两年后,黄志强和同村的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相继被捕,他们和一度在逃的汪深兵一同被控为凶手(注:2013年6月,汪深兵被捕,2014年被取保候审)。
2003年7月7日,景德镇中院一审判处4名被告人死刑。判决书认定,2000年5月23日晚,黄志强等5人携带凶器伺机作案。当晚23时许,他们在“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蒋泽才、郝强,便上前索要钱财。蒋泽才不从,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便去追赶。其余4人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程发根从蒋身上搜出5000元、手机等物。“随即5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强颈部,其余4人按住郝强,将郝强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5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强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
案件充满疑点
由于黄志强等4人一再在庭审中集体翻供,此案曾被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4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被发回重审。直至2006年江西省高院终审。有媒体报道,此案多名被告人没有作案时间,且死者创口应是斧刃形成,和黄志强等人供述的乱刀砍死不符。被告人指认的分尸、抛尸地点也均没有发现。此外,黄志强等人交代了抛刀地点,但警方没有找到作案凶器。且案卷材料中,黄志强等人描述凶器为“军刺样刀”“尺余长的刀”“差不多样的刀”,十分模糊。
案卷材料显示,现场收集到3个兔牌烟盒和27个烟头,此外还有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但均未提取指纹。
更重要的是,乐平也并未随凶手落网而回归清净。反而在2004年至2011年的8年间,紧邻城区的登高山一带,发生十余起针对女性的侵害案,作案方式包括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等,其中四位女性遇害。于是,在乐平有了两个相似的大案,一个是“5�24奸杀碎尸案”,一个是5·24案“真凶”入狱后继续发生的“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
有人庭上自认真凶
此案真正出现转机,是在2011年12月4日,中店村村民方林崽被抓之后。这天深夜,方林崽因劫持一名三轮车女司机被抓获。21天后,乐平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平乐系列性侵杀人案”告破。乐平警方解释,方林崽身材单薄,自小就被人欺负。成年后开始以蹬黄包车为生,又自我感觉屡屡被人欺负。为寻找心理平衡,最终选择以侵害女性方式找回自尊。不定期会冒出强烈的作案冲动,异常兴奋到无法控制。每每这时,他便带上斧头、匕首、绳子到市郊游荡,随机选择目标,逮谁算谁。
而不久后,有消息传来,方林崽还交代,“绿宝超市的老板是我杀的”。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在景德镇中院不公开受审,在庭上,他依然承认2000年5月23日的命案是自己所为。方林崽要求,“只有公检法司成立联合调查组,媒体和律师都介入的公开环境下,我才愿意指认(郝强的)藏尸地点”。而有当地内部权威信源透露,“5·24奸杀碎尸案”又有新的证据浮出水面:鉴定结论显示,所检现场有3枚烟蒂上的DNA来源于方林崽,可能性大于99.9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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