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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用明星配图被索赔50万,百万大号中招,深挖公众号运营雷区

明星控告公众号侵犯肖像权的案件,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公众眼前。昨天,又有一个大号,发文称被明星索赔。

01:

“我夸她衣品好,她要我赔50万”

昨天,女性情感类公众号“她刊”发文称,此前4篇文章因使用了70多张周冬雨的照片,被周冬雨控告肖像侵权。

果酱妹去年也报道过,某公众号使用周冬雨照片发布的一篇电商产品推文,在自家公众号和合作公众号同时发布,最初只是自己的公众号遭到起诉,然而后来合作公众号也因该文章被控侵犯肖像权,两次均被索赔16万元。

这一次,周冬雨团队要求“她刊”:赔偿50万;删除文章中所有含有周冬雨的照片;在公众号发文向周冬雨道歉;并负担起诉中产生的诉讼费用。

“她刊”在昨天的文章中申辩道:

经过商议后,“她刊”和周冬雨团队达成了和解,赔偿请求从50万元降到了12万元。

自媒体的,特别是定位会涉及到明星内容的账号,很多时候都不可避免地会用到名人的相关图片。在文章的留言区,也有众多自媒体从业者分享自己因明星肖像侵权的经历。

02:

公众号侵犯明星肖像权,十抓九准?

“她刊”不是第一个被明星起诉肖像权的公众号,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果酱妹在之前的报道文章中提到,其实许多明星状告自媒体侵权的案件中,大部分是同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代理——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不少的公众号运营者也表示曾收到过该律所的律师函。

据果酱妹的不完全统计,近几年来,就人身维权委托该律所代理的名人明星就包括:李小璐、刘翔、李冰冰、张艺兴、范冰冰、井柏然、周迅、葛优、鹿晗、任贤齐、王一博、杨颖、林俊杰、白宇、刘涛、钟汉良、吴亦凡等。

根据北京互联网法院今年9月通报的《关于网络环境中侵害肖像权案件审理情况》显示:

明星状告自媒体肖像侵权,成功率很高。但果酱妹发现少数公众号会在庭审时胜诉。

例如,2019年12月,公众号“花椰菜大王”一篇分析鞠婧祎活动造型的文章,被鞠婧祎以未经允许擅自使用照片并涉嫌商用为由提告。今年10月,该公众号博主在微博晒出判决书,显示鞠婧祎败诉。

根据号主在微博中放出的判决书和鞠婧祎个人工作室的公告来看,鞠婧祎在这个案件中败诉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 截图源自 @鞠婧祎个人工作室

但不是每个账号都能站在法院认为的“容忍义务”范畴内,明星也并不是将全部使用其肖像的账号一起告,而是一次告一波。只要内容创作者们存在一点侥幸心理,侵权被告的风险就依然存在。

03:

公众号应怎样避免明星肖像侵权?

作为一开始便理亏的侵权方,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内容创作者在创作配图时,还是应该留多一个心眼。

而对此果酱妹咨询了律师,为大家整理解答了几个公众号运营者常见的明星肖像权侵权问题,希望各位内容创作者们能尽量避坑,减少损失。

Q1:公众号使用明星照片作为宣传商业用途,侵权是否与阅读量有关?个人主体的公众号也会被找上门吗?

Q2:公众号文章中用了明星在影视剧中的剧照或者表情包、综艺节目的截图作为配图会不会侵权? 

Q3:怎么认定公众人物“容忍义务”边界?

Q4:在公众号写作中,该如何避免肖像权和名誉权侵权?

在这偌大的内容创作环境来说,每个账号、每篇文章、每张照片都要取得明星授权并不现实。

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在写这类图文之前,可以先咨询一下法律人士,评估一下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这样也可以减少踩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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