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消息,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快递或公司)今日发布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提前兑付及摘牌提示性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经2023年3月7日召开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发行的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将于2023年3月17日提前兑付。
公告显示,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根据《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20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4日。
2021年至2023年间每年的10月15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3年10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经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3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期债券将于2023年3月17日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30%。每10张“20STO02”面值人民币1,000元付息兑付人民币1,018.024658元(含税),其中包含本金1,000元,利息18.024658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每10张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1,018.024658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10张实际取得的本息为人民币1,014.419726元。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3年3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2023年3月16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2023年3月16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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