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消息,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韵达股份或公司)今日发布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45,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即投资者可申购数量为24,5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公告显示,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4月11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20,828,555张,总计2,082,855,5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5.01%。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3年4月13日(T+2日)结束。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3,627,751张,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362,775,100.00元,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43,689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4,368,900.00元。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此外,《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5张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数量合计为43,694张,包销金额为4,369,400.00元,包销比例约为0.1783%。
2023年4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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