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比特币问世,虚拟货币开始走进大众视野,逐步成为投资市场的新贵。但在实践中,不乏有各种以虚拟货币投资为名,行非法集资或网络传销之实的案例。为厘清此类犯罪的套路,链得得App编辑从近期开始监控、预警并编撰传销币清单。
澎湃曾于2018年5月底公布了一项法院调查称已有337名传销头目被判刑,并欺骗数千万投资者至少100亿余元人民币,其中超半数被传销头目用于个人消费挥霍一空。
为更完整地揭示传销币的骗局图谱,链得得App研究团队不仅将上述媒体披露的法院已调查入案部分传销币进行监控,还通过详细规则和标准建立,监控、搜集并整理了2018年上半年曝光的上百种传销币发生详情始末,包括虚拟货币传销案例的发生时间、传销方式、涉及金额或人数等,涵盖禹澳币、大唐币、亚欧币、珍宝币、雷达币、CNC九星、V宝、BBT、华强币、CB虚构货币、盛乐虚拟币、摩根币、贝塔币、世通元、GSM、20世纪福克斯、YTC、万福币、易币、龙币、中天币、DGC共享币、海纳币、赫尔币 黑石币、开普币、开元币、可汗币、BGB、麦格币、ITB、ROC、SMI、MMM等总计100个名称各异的“虚拟货币”。
基本套路小结
这100起案例的犯罪套路如出一辙,其本质都是“先吃后”,“后补吃”,且层层传递的庞氏骗局模式,“击鼓传花”的传销游戏,链得得App研究团队提炼的基本规律如下:
1、传销头目在国内或国外注册成立空壳公司并设立网站,通常巧立慈善、理财、游戏、医疗研究等明目,以建立大众初步信任。
2、通过微信、QQ群、讲座等形式大力度宣传某种“虚拟货币”的价值,有些甚至配以专门的公关进行网络洗白以打消会员疑虑。
3、以多至百倍收益的“高额返利”为噱头,吸引众多人的参与,经营模式通常为“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这三点,不断吸纳会员会费达到敛财目的,具体形式为:
1)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或者发展下线的“资格”;
2)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
3)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
4、最终往往因无下线加入该项目,该项目会员因不能将数字代币兑换成现金,资金链断裂而案发。
从2009年最早的“HGC”虚拟货币传销案,到近来被查获的“易物币”、“藏宝网业绩币”传销团伙,此类刑事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加态势。因互联网传播的跨地域性,导致调查取证困难重重,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让部分传销团队有可乘之机,甚至多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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