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报道】创始人,被资本驱逐是宿命吗?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姚冬琴|北京报道
10年来,吴长江第三次被从自己创立的雷士照明[0.00%](2222.HK)赶走。
8月29日,雷士照明在香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就罢免吴长江一事进行表决,参与投票的股东有九成以上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所有职务。
吴长江两年前的一句话还被很多人记得:“大家已经上了船,何况我还是一个创始人,如果我不想下这个船,谁也赶不走我。”
当时,他与投资方、赛富亚洲基金创始合伙人阎焱闹翻,辞去公司职务。他随后对媒体说了上述的话。那一次,凭借经销商的支持,吴长江重新返回公司。
2013年,在引入新的投资方德豪润达[0.00% 资金 研报]后不久,阎焱离开雷士照明。但一年之后,新一次“内斗”在吴长江和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之间展开。这一次,曾经作为吴长江坚定盟友的经销商出现大规模“倒戈”。
8月29日雷士照明临时股东大会后,作为雷士照明董事长的王冬雷说,吴长江已经与雷士照明没有任何关系了。
吴长江方面表示,已向开曼群岛大法院及国内三地法院提起诉讼。雷士照明“内斗”至此仍未尘埃落定。
近年来,风险投资在中国发展十分迅速,无数企业借此得到发展壮大,但企业创始人与资本的博弈也频频上演。像吴长江一样历经“资本劫数”的企业创始人或掌门人并不少见。远有新浪的王志东、乐百氏的何伯权,近有上海家化[-0.69% 资金 研报]的葛文耀、红孩子的李阳、尊酷网的侯煜疆,他们无一不是因为和投资方的分歧而最终离开了自己“养大”的公司。
而诸如俏江南创始人张兰,尽管仍在公司占有席位,却也在与资本方的争斗中败下阵来,失去了控股权,元气大伤。
投资人真的是“门口的野蛮人”?对于创始人来说,引入投资是否意味着“引狼入室”?从最初的蜜月期,到分手时“兵戎相见”,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被赶走的那些创始人,他们的遭遇会否是“命中注定”?
资本的感性与理性
创始人:想要有点理想主义的钱;
投资人:拒绝不能获取利益的投资。
9月3日,伏牛堂创始人张天一在与记者的谈话中,畅想他未来的第二笔天使投资。而这笔投资,有可能会来自著名投资人、真格基金创始人徐小平。
“90后”北大硕士生卖米粉,这样的标签让张天一和伏牛堂迅速蹿红。今年5月,伏牛堂获得险峰华兴的天使投资,此时距离伏牛堂第一家店开业还不到一个月。
“在创业初期,有人给钱就好了,但我们更希望是有点理想主义的钱。”在张天一看来,徐小平正是“有点理想主义”——“明明我在做粉,但他对此的激情每每打动我。徐老师就认为,一个湖南人在北京,立志做最好吃的湖南米粉,这个事很棒,很伟大。” 张天一说。
“我们也接触过一些风格完全不一样的投资人,一上来就谈希望你开到多少家店,规模多大,甚至想派驻管理者。这样的投资人,我们绝对不会要。” 张天一说,自己没把徐小平看做投资人,而是把他当“人生导师”。“他跟我聊新东方的事情,给我很多启发。”
即便是在闹出“内斗”风波的雷士照明,资本一开始也展现了“天使”的一面。
2005年底,吴长江与雷士照明另外两名创始人彻底闹崩。这是他第一次被要求离开自己的公司。在经销商的力挺下,吴长江留下,另外两名创始人出局。撕破脸皮谈判的结果是,吴长江必须要在半年内支付另外两名创始人1.6亿元的股份转让费。这让雷士照明陷入资金困境。关键时刻,作为软银赛富(2009年更名为赛富亚洲)首席合伙人的阎焱出手相救,软银赛富向雷士照明注入资金2200万美元,雷士得以解决资金难题。作为回报,软银赛富获得雷士照明35.71%股权。
2008年,雷士照明又引进高盛,高盛注资3655万美元,软银赛富果断跟进,增资1000万美元。连续几次引进资本,雷士照明的经营规模迅速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最终于2010年5月在香港上市。
然而,2013年11月,吴长江在一次演讲中公开指责投资人,“特别是那些所谓的海归PE(编者注:软银赛富、高盛等均为PE,即私募股权投资;阎焱拥有海归背景),在国外镀了金的PE,中国的传统他们丢掉了,把西方的那种唯利是图,追求利益最大化这块学得淋漓尽致。”
在创始人眼里,资本并不总是“和善的导师、救急的兄弟”,他们更多时候在扮演“唯利是图、没有人情味”的角色,甚至被称作“门口的野蛮人”——虎视眈眈,随时可能闯进门来,夺走你一手带大的“孩子”。
“我们开玩笑说,早期融资像找对象一样,关键是投资人和创始人投脾气,有共同的价值观。而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融资更重要的就是一个制度上的安排,这时就需要更严格地考量投资人以什么条件进来。”尚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海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说。该律师事务所为雷军、徐小平等投资人提供投融资法律咨询服务。
吕海波认为,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融资的金额比较大,引入的股东对业绩的考量也更重视,投资人对于企业业绩不满意是造成与创始人之间争端的一个比较主要的因素。这种情况在国际上来讲也是常见的,比如说乔布斯当年离开苹果。众所周知,上世纪80年代,苹果公司因为误判市场形势,在个人电脑市场节节败退,董事会将作为公司创办人、董事长的乔布斯逐出了苹果公司。
在公司顺风顺水时,投资人与创始人的利益矛盾并不突出,相处和谐,但一个企业不可能永远处于高速增长期,一旦遇到尖锐利益问题,夺权之争势必发生。那时,无论你是否是创始人,最终还是控股权说了算。
不过,在吕海波看来,资本的“理性”无可厚非。“投资人与创始人因为双方互有需求才走到一起。投资人为了拿到利益是毫无疑问的,但作为企业,如果不能从投资人的投资行为中获取利益和发展,也是没有意义的。”
天生对立的利益诉求
创始人:对企业的拥有感和创业的成就感;
投资人:低风险高回报,企业透明运营。
2013年9月,上海家化(600315.SH)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葛文耀提出申请:“本人因年龄和健康原因申请退休,请董事会批准。”葛文耀在自己的微博上透露,9月17日已离开上海家化。
“改制时一个考虑,找一个能长久持有家化,让家化有一个宽松发展环境的投资者。所以当时有25个有意愿的投资者,多数是财务投资者,(可能会)赚了钱过几年又把家化转卖了,(对这些)都婉言回掉了。”葛文耀称,当初轻信了平安会长期持有上海家化。
“从我们的经验看,创始人和投资人争议比较多的点集中在投资人更看重短期效益。工业企业有20%的毛利就已经很可观了,而作为投资人,200%的利润也很正常,他们希望企业很短的时间有很快的增长,多少会有‘鞭打快牛’或者‘拔苗助长’的问题。”吕海波说。
君百略咨询管理合伙人兼CEO张政军分析称,葛文耀想投资海鸥手表,试图将其接盘过来,创造一个既有民族背景,又能够在技术和工艺上比肩国际高端产品的品牌,这是葛文耀从企业家角度考虑的一个长期的战略举措。而平安信托却是一个典型的金融资本,“信托资本就会有一个期限,几年期满之后要有回报,要退出。这是双方的分歧所在。”
“资本希望的回报时间一般不会超过7年。在5年、7年过程中,需要让企业的价值到达一个比较高的点,投资方能够有机会退出、获利。”企业并购研究机构投中集团的高级分析师宋绍奎对《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称,参与各方,包括投资人与创始人之间、多个创始人之间利益诉求不同,某个创始人被迫出局这样的现象在未来仍会持续存在。
综合多位受访人的意见发现,在引入投资的过程中,创业者最重视的是:独立运营并能主导企业的战略方向,对企业的拥有感和创业的成就感;最诟病的是:投资方过多地参与企业经营与管理,急于要看到回报。
而投资人最重视的则是:低风险高回报,企业透明运营,创业者能全身心投入而不要另有小算盘。他们坚持,投资人作为股东,一定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有知情权;对于一些早期创业项目,作为投资人还要有一票否决权,重大事项投资人不同意就不能做。此外,投资人通常会设定业绩考核,对赌条款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
利益诉求不同,看问题的角度不同,投资者和创业者之间的“鸡同鸭讲”就不难理解了。
徐小平曾经讲过一个故事:之前投一个项目,在“优先清算权”的问题上同创业者吵得一塌糊涂。“比如说我投100万元,占10%,这样公司卖了200万的时候,按比例我拿20万,但是按‘优先清算权’我们可能拿回投资资金的100%,甚至有人要1.5倍。”
“这个条款看上去是对投资人的过分保护,事实上是对创业者极度的期待。(假设公司卖了)你有1000万美金,投资人拿回100万美金,这时候你有900万美金,你也觉得是成功了。这种保护是同时针对双方的。”徐小平说。
但吴长江在谈及投资人拥有的“优先权”、“否决权”等却嗤之以鼻。在2013年11月的一次公开演讲中,他对创业者言传身教:“我的建议就是你们一定要打破传统,取消他们的优先权。他们没有资格享受优先权,我们创业这么多年,我们一直走到今天,他们就投点钱就可以一口否决你,为什么!这不是法律规定的,所以你们以后在跟他们签协议的时候这点一定要取消。”
被资本驱逐是“命中注定”?
创始人:缺乏规则感的饮鸩止渴;
投资人:条件苛刻的雪中送炭。
“我们做律师这一行的,觉得很有趣,创始人与投资人产生争议,其实它的本质就是股东利益争斗,但真正就这个问题打官司的并不多。他们在媒体上炒作也好,隔空发声、互相抱怨也好,真正走到法庭起诉,该是怎样就怎样,让法律来解决的很少。”吕海波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他分析称,近年来发生的创始人被资本“逼宫”的案例,其中是有一些共同点的。
第一,这些项目大部分融资都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的时候融资,投资方的条件会相对苛刻,为后面的争斗埋下种子。
例如,2006年,软银赛富为吴长江“救场”,带来2200万美元投资,但为保投资稳妥,软银赛富与雷士照明签订了一系列的投资协议,包括对每年的绩效、奖金、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赎回权等都做了明确的要求。
吴长江回忆,“企业一旦操作不慎,每条条款都足以压垮企业”。他说,那时候跟风投谈判,还没什么经验。但企业缺钱的事实,又将自己有意无意地推上与风投合作的平台。风投进入对每个条款甚至细节都做了很详尽的约定,对他来说无疑又像被“架”上了,这使得他不得不去认真思考,怎样才能在这场对赌中不至于输掉。
“我们看到,创始人引入投资不是出于发展,而是出于解困,这时候可能投资人和创始人之间的争斗就会更严重,有时候投资人甚至被形容为‘乘人之危’。”吕海波说。
第二,这些项目不可避免都有一些不合规甚至违法的影子在里面,这是争斗的导火索。
比如,王冬雷一方指出,吴长江在未告知董事会成员的情况下,将雷士照明品牌权利私自授予了另外三家与吴长江有深度关联的企业。
再比如,平安方面称,接到上海家化内部员工举报,反映集团管理层在经营管理中存在设立“账外账”、“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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