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工信厅印发通知,3月27日至4月15日,2019年度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进行申报。
申报国家示范基地的主体需提交下列材料: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请报告;运营主体的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上一年度与本基地相关的专项审计报告;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文件;基地主要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创业辅导师名单及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基地典型服务案例;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通知指出,按照自愿原则申报,符合条件的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向所在地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逐级申报。2016年公布的国家示范基地将于2019年12月有效期满,可自愿重新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