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2、城市居民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户主照片;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户主及家庭成员从事工作的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工资收入的单位证明)、近期无收入的人员提供近3个月家庭电费和电话费缴费单等资料;下岗证、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离(退)休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伤残证等;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首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由有关部门提供求职登记证明。有关裁决判决材料以及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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