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的农村地区发展的是越来越好,当经济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农村居民就会想着进城买房,毕竟城市里面的医疗和教育都把农村要好。但有的农民也会担心进城落户后土地和宅基地相关问题,为此国家推行一项政策就是农民进城落户三权不变,那么当中的三权指的是哪三权呢?
农民进城落户原农业户口人群,可以通过买房或者其它渠道进城落户的一项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文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的相关规定,该政策将引导农村人口向城市化发展,解决农村户口存量问题,进一步加快城市化建设,使户籍制度改革落实到位。如果有想更进一步了解的可以查找此文件。
农民进城落户的三权不变指的是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今天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三权的基本意思。
1.土地承包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
(2)2018年发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方案,对于农民进城落户后土地承包权作出了两个修改,一是农民进城以前,不得以农户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二是进城农户自主选择如何处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农户,也可以自愿有偿地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
2.宅基地使用权
(1)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个人在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种物权。
(2)关于农民进城落户以后,宅基地使用权如何处理,国家规定可以有偿退出,也可以进行在村集体之间进行转让,反正不得以农民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条件。
3.集体收益分配权
(1)集体收益不仅包括土地征收所获得的收益,还涵盖了集体企业的收益,利用集体资源获得的利益等。
(2)关于农民进城落户以后,集体收益分配权在一般情况下征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款项由村集体组织统一分配,或者村集体组织利用集体财产进行投资获利、创办集体企业等集体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