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全文已于2019年12月16日公布,即将成为正式的法律。民法典(草案)中规定了许多法律亮点,但最为突出的亮点之一,笔者认为是离婚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草案)第1076条、1077条的规定,以后夫妻双方如果想登记离婚的,与离婚登记相比,都会有这些变化:
一、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要先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注意,这里仅仅是申请离婚的登记,并没有登记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还在。
二、申请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30天的反悔期,也叫冷静期,在这一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回离婚登记,撤回后意味着双方不想离婚了或者其中一方想离婚的,只能单方向法院起诉离婚。
三、经过反悔期后,双方仍想离婚的,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经登记机关审核后,发给离婚证。
综上分析来看,以后夫妻双方要想登记离婚,最快也需要30天的时间才能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
这一变化真的太重要了,从实务来看,有很多夫妻是因为冲动才离婚的,双方的婚姻关系并没有达到破裂的程度,但是由于一时冲动才去登记离婚的,造成了家庭破裂,也给子女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众所周知,现行的离婚登记手续过于简单,基本上是当场申请当场登记,这样有许多人是因冲动而离婚的。为此,民法典(草案)规定了30天的离婚反悔期是非常有必要的,届时居高不下的离婚率肯定会大大下降。
摘自民法典(草案)第五编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