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分子可以说是无孔不入,让人更为惊讶的是,山东一服刑犯在狱中也能搞网络诈骗,这是怎么做到的呢?
据介绍,朱有才(化名)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其在狱中服刑期间通过网上交友的方式,冒充“中纪委”工作人员,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骗取 3 名女性 54 万多元。身处与监狱中的人,是如何进行网络诈骗的呢?
据一位女性证人表示,其与朱有才网上确立恋爱关系后,曾先后给他买过两部手机,并按朱有才的说法包装好后,“通过工人捎带进(监狱)去的“。
由此可见,在监狱中有了手机后,朱有才就能与外界取得联系,比如叫别人帮忙办理诈骗使用的银行卡、以及转账操作等。
近日,朱有才最终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 11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与前罪盗窃罪余刑 5 年 6 个月零 6 天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并处罚金 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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