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干部行政级别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
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1/8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
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
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
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
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
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厅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60或65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总理、副总理及国务委员、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地厅级正职、地厅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直辖市的局长是正厅,副省级城市的局长是副厅,地级市的局长是正处,县级市的局长是正
中国行政区划改革的详细方案
一、调整北京直辖市(首都)——将天津市、廊坊市区、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并入北京市。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兴安省————由齐齐哈尔市、黑 河 市、大兴安岭地区、大庆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海伦市、呼伦贝尔市、兴安 盟、扎鲁特旗、白城市合并组成。省会齐齐哈尔市。
2、调小黑龙江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齐齐哈尔市、黑 河 市、大兴安岭地区、大庆市、安达市、明水县、青冈县、海伦市)。省会哈尔滨市。
3、调小吉林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白城市)。省会长春市。
4、调整辽宁省————由沈阳市、铁岭市、抚顺市、本溪市、辽阳市、阜新市、鞍山市区、丹东市区、凤城市、
宽甸满族自治县(宽甸镇)、黑山县。北宁市、通辽市(不含扎鲁特旗)合并组成。省会沈阳市。
3/8
5、设立辽东省————由大连市、盘锦市、营口市、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合并组成。
省会大连市。
6、设立燕山省————由秦皇岛市、唐山市、承德市、朝阳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区、凌海市、义县和赤峰市合并组成;省会是秦皇岛市。
7、调小河北省————由石家庄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霸州市、固安县、永清县、大城县、文安县、宁晋县、新河县合并组成;省会是石家庄市。
8、调小山东省————由济南市、淄博市、泰安市、莱芜市、德州市、滨州市(不含沾化县和无棣县)、聊城市、台前县、范县、曲阜市、兖州市、邹城市、汶上县、泗水县、梁山县、鄄城县、郓城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济南市。
9、设立胶东省————由青岛市、潍坊市、烟台市、威海市、东营市、沾化县、无棣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青岛市。
10、设立平原省———由邯郸市、邢台市(不含宁晋县和新河县)、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区、濮阳县、南乐县、清丰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邯郸市。
11、设立阴山省———由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盟、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盟、鄂尔多斯市区、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张家口市、天镇县、阳高县合并组成;省会呼和浩特市。
12、调小山西省———以现辖区为主(不含天镇县、阳高县)。省会太原市。
二、调整上海直辖市————将嵊泗并入上海。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设立沂淮省————由连云港市、宿迁市、临沂市、日照市、新沂市合并组成;省会是连云港市。
2、设立江北省————由南通市、泰州市、盐城市、淮安市、高邮市、宝应县、天长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海安县。
3、调小江苏省————由南京市、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区、仪征市、江都市、滁州市区、来安县、全椒县、和县、马鞍山市合并组成;省会是南京市
4、调小浙江省————由杭州市、宁波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区、岱山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杭州市。
5、设立浙南省————由温州市、台州市、金华市、衢州市、丽水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温州市。
三、设立广州直辖市——将佛山市(不含高明区)、清远市区、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并入广州。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4/8
1、设立岭南省————由惠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汕尾市、河源市、梅州市、揭西县、新丰县和翁源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惠州市。
2、设立闽南省————由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不含德化县)、漳平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区、普宁市、揭东县、惠来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厦门市。
3、调小福建省————由福州市、莆田市、宁德市、南平市、三明市(不含宁化县和清流县)、德化县合并组成;省会是福州市。
4、设立五岭省————由赣州市、吉安市(不含新干县和峡江县)、广昌县、龙岩市(不含漳平市)、宁化县、清流县、郴州市、炎陵县、茶陵县、韶关市(不含新丰县和翁源县)合并组成;省会是赣州市。
5、调小广东省————由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肇庆市、云浮市、高明区合并组成;省会是珠海市。
6、设立广南省————由湛江市、茂名市、玉林市、北海市、浦北县、岑溪市合并组成;省会是湛江市。
7、调小广西区————由南宁市、防城港市、钦州市区、灵山县、贵港市区、百色市(不含西林县和隆林各族自治县)、河池市、来宾市区、合山市、忻城县、崇左市、富宁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南宁市。
8、设立广北省————由桂林市、柳州市、贺州市、梧州市区、苍梧县、藤县、蒙山县、桂平市、平南县、象州县、武宣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永州市、祁东县、连州市、阳山县、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合并组成;省会是桂林市。
9、海南省和港澳台的行政区划不变。
四、设立武汉直辖市————将黄石市、鄂州市、咸宁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京山县、洪湖市、监利县、黄冈市区、麻城市、红安县、罗田县、浠水县、团风县、孝感市(不含大悟县)并入武汉 市。同时调整周边行政区:
1、调整湖北省————由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神农架林区、十堰市、襄樊市(不含枣阳市)、荆门市区、钟祥市、沙洋县、荆州市区、石首市、松滋市、公安县、江陵县、津市市、石门县、临澧县、澧县、奉节县、巫溪县、巫山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宜昌市。
2、设立汉淮省————由信阳市(不含固始县)、驻马店市、南阳市、漯河市、周口市(不含太康县和扶沟县)、叶县、舞钢市、随州市、枣阳市、大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信阳市。
3、调小河南省————由郑州市、开封市、新乡市、焦作市、济源市、洛阳市、许昌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不含舞钢市和叶县)、太康县和扶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郑州市。
4、设立江淮省————由合肥市、蚌埠市、淮南市、亳州市、六安市、阜阳市、巢湖市区、含山县、庐江县、明光市、定远县、凤阳县、固始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合肥市。
5、调小安徽省————由安庆市、池州市、铜陵市、芜湖市、黄山市、宣城市、无为县、武穴市、黄梅县、英山县、蕲春县、彭泽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安庆市。
6、调小江西省————由南昌市、景德镇市、新余市、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抚州市(不含广昌县)、九江 市(不含彭泽县)、新干县、峡江县合并组成;省会是南昌市。
7、调小湖南省————由长沙市、萍乡市、湘潭市、株洲市(不含炎陵县和茶陵县)、衡阳市(不含祁东县)、岳阳市、益阳市、娄底市区、涟源市、双峰县、常德市区、桃源县、汉寿县、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