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刘润
最近,微信暂停了Ios内付。在互联网上引起了一些讨论。有人问我怎么看。
以前我写过一篇文章,今天贴在这里,希望能给你一些启发。
某用户投诉某打车软件,说用两只不同的手机叫车,同一段行程,同一个时间,价格居然差了不少。
一个用户只要11.4元,一个经常使用的老用户居然要18.4元。这位用户非常气愤,说这不是“杀熟”吗。
互联网公司真的会对同一件商品,不同的用户给不同的价格吗?
真的会。
某研究者曾对一个著名的购物网站做了项测试。他先在一台电脑上,浏览奢侈品,然后在另一台电脑上只看便宜商品。两周后,研究者用两台电脑同时在被测试网站买同一款耳机。结果,经常看奢侈品的富人,看到的耳机价格,是另一个人的四倍。
这就是“一级价格歧视”。什么叫“一级价格歧视”?
就是利用一切可以获得的信息,向更有钱的、更迫切的用户,收取更高的价格。
你一定会觉得这太不道德了吧!不过,这种一级价格歧视,古来有之。
你去百货商场买衣服,你买的价格,几乎一定比你妈妈买到的贵。甚至每个人去买,价格都不同。百货商场的售货员,就是一台“一级价格歧视”的机器,利用她眼睛、耳朵获得的“小数据”,对你实施价格歧视。
那你为什么不觉得百货商场售货员有道德问题,但是却觉得互联网公司有道德问题呢?
因为在百货商场,你并不知道别人买了多少钱,而在互联网时代,你轻易就能知道,别人的价格。
你试想一下,你在商场,刚要花800元买一件衣服。突然无意间看到售货员放在桌上的小账本,记着前面成交的价格,700元,400元,500元,还有600元。估计你立刻要和售货员打起来:你这不是骗人吗!
“一级价格歧视”自古就存在,但是它存在有一个前提,就是“市场不透明”。互联网公司在透明市场中实施“一级价格歧视”,先不说是不是道德,它首先是不可行,几乎等于找死。
不过我相信,互联网公司拥有了比百货商场售货员要厉害得多的“大数据”,未来在“一级价格歧视”上的尝试,不会停止,但会越来越隐蔽。
但是,但是,但是 ...... 重要的转折说三遍 ...... 很多视频网站的会员费,苹果手机比安卓手机要贵这件事,还真不是价格歧视。
为什么?因为在苹果手机上,这些虚拟产品的APP内支付,苹果要收30%的提成,而安卓不收。所以在苹果手机上卖视频会员,成本就是比安卓手机高。
这就相当于,你在市中心的商场买一双鞋子,很贵;但是你去郊区的奥特莱斯,就很便宜。这两家店,很可能是一个老板。你不会对这个老板说:凭什么在市中心的鞋子就要贵?明明是一模一样的鞋子,你必须卖给我一样的价格。
为什么?因为你知道,市中心的商场收的租金,比郊区的奥特莱斯高。
同样道理,苹果公司,就是市中心的商场,安卓手机,就是郊区的奥特莱斯。苹果公司收这些APP的“租金”,比安卓高。苹果收30%,安卓收多少呢?安卓收0%。所以,你在市中心的苹果买东西,当然就比郊区的安卓贵。
还是有很多用户会很气愤。凭什么啊?如果你真的很难平息怒火的话,那么冤有头、债有主,要怪你就怪苹果,怪这家“黑心”店,凭什么收30%。
曾经真有人站出来,挑战苹果的“租金”。在微信里,如果你用安卓手机给我的这篇公号文章打赏,打赏会真的归我;但是如果你用苹果手机打赏呢?苹果会拿掉30%。我只能收到70%。
微信不同意,说凭什么啊?两个人之间的表达感激的零钱,你也要抽30%。黑心黑成碳了吧?多次交涉,苹果非常坚持。
所以,微信一怒之下,拿掉了苹果手机的公号赞赏功能。所以如果你往下翻,安卓用户可以看到赞赏按钮,但是苹果用户是没有这个功能的。
所以,视频网站价格不同这个锅,视频网站不该背。那这些视频网站,应该怎么办呢?
我建议,这些网站应该好好学习增值税的做法。
如果你开过增值税发票的话,可能会知道。一件商品10354.5元,但是发票上其实是分开的两栏:1)金额:8850元;2)税额:1504.5元。这样的表述,让购买者清楚地知道,卖家只拿了8850,还有1504.5,是我给国家交的税。
同样道理,这些视频网站的会员定价,我建议以后可以这么表述:
1.在安卓手机上,就写1)金额:178元;2)安卓税:0元;3)共计178元;
2.在苹果手机上,就写1)金额:178元;2)苹果税:40元;3)共计218元;
这样,会让用户清楚地知道,那40元不是给我的,是给苹果的,我只收了178元,就像1504.5元的增值税不是给我的,是给国家的。
那么,对于消费者呢?你可以自己选择用安卓(比如小米,华为,Vivo,oppo),还是用苹果。 如果你喜欢苹果,就像你喜欢在市中心的商场买鞋子一样,那么更高的价格,是你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代价。谁让你喜欢呢。 喜欢,就供养。你多付的钱,是苹果仗着你喜欢它,向你收的供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