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柴网 首席新闻官
绿荫场上的比赛结局让人唏嘘,绿地场外的角逐同样争议不断。
“海信电视,中国第一”,同样的广告语,被海信从2016年欧洲杯赛场,搬到了2018年世界杯赛场,争议也同样随之而来,反对者认为“第一”严重违反中国《广告法》,不顾中国同行和国内受众的感受。
但也有耿直网友表示,中国《广告法》能否管的那么宽?俄罗斯也适用?更有网友喊话海信,你电视中国第一,拿出证据我就支持。
2年前的欧洲杯,今天的世界杯,海信的“第一”都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一是因为这两场赛事影响力巨大,二是因为标的是中文,让熟悉中国《广告法》的国人实在受不了,大呼作为中国企业,海信这不是赤裸裸的违法吗?更有人上纲上线,称海信不尊重国内受众的感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总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广告活动适用本法。海信的广告发布是与FIFA签订的合同,广告形式是俄罗斯的场馆广告,出现在俄罗斯的世界杯赛上,因此不适用此法。
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知名微博法律博主法山叔表示,如果说仅仅因为电视、网络直播或转播的原因,海信广告实际上已经传播到国内并造成一定危害结果就涉嫌违反《广告法》,那照此逻辑,全球所有转播了球赛的国家和地区都可以对该广告进行监管。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一家跨国公司要在全球性赛事上发布广告,必须把两百多个国家的广告法都搞明白,不然其极有可能在无形中就吃了很多海外官司。
《广告法》中明确提到,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在落地过程中,界线如何权衡饱有争议。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在《广告法释义》中进一步解释,提出“要注意依据广告内容、具体语境综合判定是否属于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表示时空顺序的用语,或者可被证实的历史事实,不会发展变化的,例如“首款、首秀、首发、最早、独家、唯一”以及“销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第一”等,不应属于禁止使用的绝对化用语的情形。
也可能基于此,2016年欧洲杯海信电视打出“海信电视中国第一”的广告时,尽管当时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也引起了极大的争议,甚至有关组织还专门开过几次专题讨论会。但在经过激烈讨论后,最终还是认为海信公司并未违反广告法,并没有作出处罚。
而且,不准用极限用语的立法初衷,是为了禁止企业夸大其词、哗众取宠和虚假宣传,进而使消费者产生误导。但在质疑海信电视广告语的同时,是不是应该先了解海信电视的销量?
海信电视广告语并非夸大 “第一”有理
海信电视的零售额和市场占有率足以支撑其“中国第一”的地位。
据了解,目前,中国家电销售市场公认的权威数据调研机构中怡康、奥维云网(AVC)和IHS Markit。
据中怡康公布第24周彩电销售数据显示,海信电视零售额占有率达到了18.7%,在75吋及以上大屏市场的零售额占有率更是高达27%。另据中怡康公布的年度数据和月度数据显示,自2004年起,海信电视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市场第一的龙头位置。
根据奥维云网(AVC)2017年年度数据以及2018年1—5月数据,海信电视在国内全渠道市场的销售量和销售额均居中国市场第一。
此外,据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IHS Markit发布的报告显示,2017年年度和2018年第一季度,海信电视出货量和出货额同样稳居中国市场第一。三星、LG等知名企业也常采用该研究机构的数据。
所以,没有夸大捏造的“海信电视 中国第一”,为何不能说?试问哪句广告语比喊出“第一”更具震撼力呢?更能帮助消费者降低决策风险呢?
海信试图通过行业老大的定位,建立消费者心智,取得最大营销的效果。
而且,由于对技术和质量的坚守,海信在海外也取得了大幅增长的业绩。2017年,海信品牌在欧洲、南非、澳洲、北美、日本等主要市场均保持两位数的高速增长态势。2017年,海信甚至了收购世界知名品牌—东芝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