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在今天发布的消息,中国版CDS交易已经正式推出。其中包括将参与者划分为核心经销商和一般经销商,并界定各自交易对象,同时规定CDS产品的备案制度,并要求创设机构净资产不低于40亿元。扑克投资家对此次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四条指引进行梳理,并罗列出八条最值得市场关注的信息。
根据目前公告,中国版CDS暂未有明确的准入门槛标准。但是《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已明确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合格信用增进机构、非法人产品、其他非金融机构等”。
根据业务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参与者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成为核心交易商或一般交易商。其中,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参与者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一般交易商只能与核心交易商进行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核心交易商包括金融机构、合格信用增进机构等。一般交易商包括非法人产品和其他非金融机构等。”
另外,“境外机构开展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的相关要求,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另行发布。”
根据业务规则第十条规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为参考实体提供信用风险保护的债务范围为债券、贷款或其他类似债务。”
另外按照业务规则第十一条规定,“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分为合约类产品和凭证类产品。”
此外,根据《信用违约互换业务指引》规定,“在现阶段,非金融企业参考实体的债务种类限定于在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交易商协会金融衍生品专业委员会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逐步扩大债务种类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