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造句(151)这本小说使他一举成名。
(152)这本书内容天马行空,乱七八糟,不知道说什么。
(153)这本书他越读越没意思,但又想把它读完,大概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吧。
(154)这本书没用多长时间就残缺不全了。
(155)这本书,不管是哪一段,我都能被下来。
(156)朋友介绍我读《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他说挺好的。我半信半疑买了一本,当我打开第一页,我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它。
(157)这本同学录,完完整整的记录了我的过去。也许。有一天,我会将它付之一炬。
(158)这是一本70后或是60后看了会特别有感觉的书,它提到的那些东西、那种品味,就是我们70后或者60后这一代人的口味。我们所喜欢的,所关心的,可以使很多领域、杂七杂八的,而这本书就在这些领域把这些东西都结集了起来。
(159)他说要把这本书送给我,这是我求之不得的事。
(160)这本小说的情节引人入胜,但语言却很平常。
(161)的确,这本书致力于恢复真相的努力令人钦佩,事实上也在这种努力过程中实现了多方面突破,表达了不少振聋发聩的真知灼见。
(162)我郑重其事的告诉你:这本书是我梦寐以求的,我读起来会孜孜不倦,开卷有益我是很赞同的。
(163)这本大百科全书的知识内容十分广泛,保罗万象。
(164)完璧归赵:现在我把这本书完璧归赵,请你查收。
(165)除夕之夜,我也叫孩子们放了两盒爆竹,这本是可有可无的事,但风俗如此,聊复尔耳!
(166)这本书如此有意思以至于我爱不释手。
(167)这本小说太难懂了,许多读者翻了两页就望而却步。
(168)"我没有余下的钱来买这本书,所以我把它用打字机敲出来了。"我并不以为怪。侃侃而谈是我的一贯作风。
(169)但是看看诸如"要梳头不要出汗"等一针见血的建议,你就不会惊奇他这本46页的书为什么在所有年龄段的少男少女中如此风靡。
(170)这本书久负盛名,找了很久,想和孩子一起读。
(171)这本书我仅看了一章,就略见一斑,能猜出后面都有啥内容了。
(172)《上下五千年》这本书可是家喻户晓,它是我们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日新月异变化的见证。
(173)那些连篇累牍的文章读起来很让人头痛,但这本杂志里从头到尾都有非常有趣的漫画,不失为一个补偿。
(174)正因如此,今天从事写作的男女青年已经忘记了人类内心的冲突。而这本身就能就好作品。因为这是唯一值得写、值得呕心沥血地去写的题材。
(175)这本小说的文字有许多地方叠床架屋,读来让人感到重复累赘。
(176)由于私人发售的小说并无版权可言,这本书对于任何想盗版的人来说都是易如反掌,并尽他们都在尽可能地多卖一本是一本。
(177)芳华,是一本自传体的大书,书的作者是自个。那么,这本书如何才干写好?咱们要用才智的头脑构思,用杰出的品德立意,用崇高的抱负规划,用坚决的信仰写作,用斗争的精力修改,用执着的寻求出书!
(178)这本书要精读,不能以浮扁掠影为足。
(179)这本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刻画的入木三分惟妙惟肖的。
(180)这本书特别特别好看,所以一直舍不得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