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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近驰名造句
31. 赫贝之美远近驰名,但到了适婚年龄,就因和宙斯之子格拉斯结婚之故,不能再担任斟酒职务。 32. 六十年代,当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在学术和学生运动上双双远近驰名之际,斯坦福大学却还“默默无闻。 33. 凡哥哥,你们喝酒吗?百花楼的百花酒可是远近驰名的,是用百种凡级中品灵药浸泡而成的哦,非常好喝,还可以滋养经脉呢…… 34. 别忘了这红玫瑰的绰号可是远近驰名的“黑玫瑰”。 35. 果木种植业产出的蟠龙山柿子等也远近驰名。 36. 阎王爷本性闫,因他的手段实在太过残酷,远近驰名,所以墨诃镇的人们都称他阎王爷。 37. 哈哈,那是!学校附近这家麻辣烫可是远近驰名的……说到这,就不得不说说乾隆爷下江南那会…… 38. 因学校教育质量颇高,所以远近驰名,能在此校就读的要么是个中翘楚,要么是达官贵人子弟。 39. 这城池名为素喃,名副其实的小镇,人口绝不超过一万,但却是四大剑圣之一西岚的故乡,远近驰名。 40. 家业越做越大,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从小货行,一下成为了,行署远近驰名三大大粮之一,虽然不是什么富可敌国,但至少家有万金还是说得过去的。 41. 带着清平、清乐,来到城中那间远近驰名的‘晓风楼’。 42. 新中国成立后北镇县易名北宁市,2006年更名为北镇市,是远近驰名的书画之乡和粮食生产基地。 43. 清湖有很多的特产,其中毛皮和草药为最,远近驰名,附近村子都在这里出手自己的东西。 44. 吴风的外公是远近驰名的神医,而吴风完全继承了吴风外公的医术。 45. 他日有机会,你二人来丰乡,我有个兄弟,做狗肉远近驰名,到时,我请你俩喝酒。 46. 北欧出身的亨特,总能在僵尸出没的地方即时现身,干净利索的剿灭僵尸,从而变得远近驰名。 47. 那个黑衣人名叫冰涛,是远近驰名的采花大盗。 48. 小姐,您原本是大翰国大将军之嫡女夜汐月,是大翰国远近驰名的美人。 49. 酒楼中此时居然还留有十余名神志清醒的吃客,这一斗居除了好菜之外,当然还有好酒,这一斗居的温柔酿是远近驰名的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