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造句(3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新合同法中确立的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其许多相关理论有待探求。
(32) 缔约各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特别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33) 关于利比亚的此类事务一向难于处理,这个国家是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因此英国政府能够提供的支持非常有限。
(34) 自其于2005年2月27日生效以来,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已吸引大量缔约方并已成为联合国历史上受到最广泛接受的条约之一。
(35) 该缔约国应给于适当的并与国内法律相一致的指导和指示,以保证该签字者履行其职责。
(36) 除非缔约双方另行商定,否则根据本协定充公的犯罪得益须由被要求方保留。
(37) 缔约国双方全权代表,经双方正式授权,已在本议定书上签字为证。
(38) 任何缔约国可以通知比利时政府退出本议定书。
(39) 因此,为了谋求对缔约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的保护,促进交易安全和效率,缔约过失责任便应运而生。
(40) 如果缔约一方要求为其采取特殊安全保卫措施以对付某一威胁,缔约另一方对此也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1) 加入WTO后,我国将在各缔约国和地区享受优惠待遇.
(42) 2008年共发生336桩儿童拐骗案,其中134桩当中的被拐骗儿童被带到海牙公约的非缔约国,包括孟加拉国、俄罗斯、伊拉克和尼日利亚。
(43) 因此,对于要在整个会议期间作为正式缔约国参加的一会员国而言,至关重要的是在2005年11月8日之前完成交存文书。
(44) 司法实践中对无效保证合同的缔约过失责任认识极不统一,有的甚至把它混同于有效的保证责任。
(45) 以船舶或飞机经营国际运输业务所取得的利润,应仅在企业总机构所在缔约国征税。
(46) 缔约一方对缔约另一方为对付某项特定的威胁要求采取合理的保安措施,亦应给予同情的考虑。
(47) 本文正是立足于此,在阐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后,着重分析缔约过失责任在租船合同中的表现形式,以及它因为航运业的特点而体现出的特殊性。
(48) 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原则之上的先合同义务。
(49) 任何非本公约缔约国的国家所提交的本议定书的批准书,具有加入本公约的效力。
(50) 缔约一方海关当局可授权他人用海关封志和固定物加封。
(51) 我们认为,NPT缔约国享有的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但同时,相关的条约义务也须遵守。
(52) 其中,对缔约过失责任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概念、性质、适用类型、赔偿范围等,并未从理论上加以厘清。
(53) 约因一定程度上否定了信赖利益的保护,同日益扩大的合同责任趋势相佐,从而否定了缔约过失责任;约因制度的特性使得我国法官不易掌握。
(54) 这些案件由外交部负责处理,而海牙公约缔约国的案件则由英格兰和威尔士司法部、以及苏格兰和北爱尔兰法庭进行处理。
(55) 在津期间,他作为朝鲜的联络官员,与李鸿章等清朝大员就朝美缔约及朝鲜开港问题多次进行密谈,还亲眼目睹了当时中国机器制造工业的发展状况。
(56) 缔约国承认的权利,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
(57) 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
(58) 到2005年12月15日,有114个国家加上欧洲共同体已成为框架公约缔约方。
(59) 笔者认为:对缔约过失责任进行分类,必须根据一定的标准,即不同表现形式所具有的共同性质和共同特点来进行研究。
(60) 该裁判属终局裁判,对缔约双方均有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