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造句31) 在我国,税收法律关系即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这一学说已经逐渐得到理论界的认同,这就凸显出税法的“行政契约性”。
32) 何至坐视彼族越九万里而群逞披猖,肆其非分之请,要以无礼之求,事无大小,一有龃龉动辄称戈,显违公法哉?故议院者,大用之则大效,小用之则小效者也。
33) 所有以前中国与德、奥2国所订条约以及与中德、中奥有关的其他国际条款、协议,依据国际公法及惯例,一律废止。
34)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
35) 9月20日,石川伍一在天津小西关西教军场,按国际公法被执行枪决,刘树棻被“绑赴市曹”砍头。
36) 主公饶命,义知错了,义酒后失言,主公法外开恩啊!
37) 清政府的上谕里指责日本“逾盟肇衅”,说是日本有了一系列“不遵条约,不守公法”的挑衅举动,中国忍无可忍才付诸武力,对日开战。
38) 2010年12月25日因应县市改制,让原来的台北县乌来乡、台中县和平乡、高雄县茂林乡、那玛夏乡与桃源乡都丧失山地乡公法人地位,剥夺原住民选举权。
39) 《越来草堂笔记》,普宁梁丰撰,记海上异域庙堂故事,描写委曲,叙次井然,用太史公法,而以异述,变幻之状,如在目前;偶述琐闻,亦多简洁,故读者耳目,为之一新。
40) 办理中外交涉案件,悉照公法和约,准情度理,秉公判断,虽百般恫喝,不为所摇。
41) 例如,鉴于当时修订不平等条约及撤废领事裁判权的社会公意,国际公法学界对此类问题投注大量精力且成果颇丰。
42) 同日,蒋介石宴请国联调查团,恳切说明中国拥护国际公法公约及世界人道正义之素志始终不懈。
43) 为了提高教学水平,陈绍宽请来了日本海军大佐寺冈谨平和海军法律顾问信服淳平来讲授军事和国际公法。
44) 然后集群策群力,兼延西国著名状师,遍考中、西律例及条约公法诸书,据理持平,定为《中西交涉则例》一书。
45) 既背公法,复伤害吾人民,我政府责善之深心,至是实己绝望。
46) 所有以前中国与德、奥两国所订条约以及与中德、中奥有关的其他国际条款、协议,依据国际公法及惯例,一律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