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读《乡关何处》时,看着素雅的封面,以为是一部清新文艺作品。看了第一个故事之后,我就深切地感受到了这本书背后的悲痛和哀愁。我泪点极低,不敢一口气看完,看完一篇就要平静一下,缓一缓心绪,书里的每一个故事都可以让我嚎啕大哭。读者已然如此,不知作者当时是如何写下这些如泪似泣的文字?
作者野夫,生于1962年,他生活的时代与他特殊的人生经历,使得他写的文字别有一番滋味,不扭捏,也不矫情,不缺青年的热血,也不缺中年的沉淀。《乡关何处》中,野夫将对故乡故人的怀念娓娓道来,语言朴实,却十分真诚、动人,笔下的每一个地方、每一个人物、每一个故事都镌刻着时代的烙印。
野夫从小就离开故乡,连梦境里都未浮现过故乡的模样。他中年还乡,早已无从辨认哪座房屋曾是他的居处,哪棵树是父母的手植。“故乡”一词于野夫而言,能唤起的所有感受,不仅是那一处的风景,更是因为那一曾经的所在,有着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人。野夫笔下的每一个故人,都有着自己的命数,野夫常常感觉到,在冥冥之中,似乎真有某个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编织着个体生命的运数。多年之后,想起这些故人,他依旧感到失语的疼痛,甚至流不出眼泪。
母亲,一生决绝、坚韧、直率、刚烈,而后丈夫患癌、儿子入狱,待野夫出狱后,母亲已然衰老,一生的坚强无畏荡然无存,最后选择投江结束了生命。“真难想象我柔肠寸断的老母是怎样一步几回头地走向大河,她最后的回眸可曾老泪纵横,可曾还在为他穷困潦倒的儿女忧心如焚?”写下这些话的野夫是否一遍一遍地在深夜自责痛哭?
外婆,出身高贵,善良、慈悲、佛性、博爱,却一生遭遇悲惨。最让野夫感到遗憾的是外婆一生都在为子女儿孙奔波,最终也没能在心心念念的故乡安享晚年。外婆去世后,野夫去点坟灯,仍不愿相信死亡是不可逆转的,总想唤醒沉睡中的外婆。直至十年后,野夫破坟开棺,背负外婆的遗骨回到平原,终于完成了外婆回乡的遗愿。
大伯,一个被组织编织了命运的理想主义者。少年英姿勃发才华横溢投身革命,爱情也随之而来,但被人挑拨,阴差阳错,孤独终老。人生尽头,二人方知真相,见最后一面时,两个老人瞩望着对方的容颜,一时不敢相认。一生的期许、渴望、误会和寻觅,积淀了万千酸苦,真正重逢时却遗忘了语言。
幺叔,一生大起大落,从富家少爷变成皮匠,最后被驱赶下乡务农,却一直温和待人、不卑不亢,哪怕铜驼荆棘也无法磨去那些曾经的教养。对于这一点,野夫是非常佩服幺叔的。下放到村落后,幺叔在凌乱的村舍外搭建了简陋房屋,种上兰菊芍药竹林。纵然在穷乡僻壤,快乐也并没有减少。野夫曾与幺叔一起坐在山头,看着远村的炊烟渐起,袅袅散入暮霭之中,一如人世的一切功名利禄,转瞬云烟。若干年后,野夫才明白,正是那一幕那一刻,悄无声息地、根深蒂固地影响了野夫的人生观。
野夫的笔下,还有特立独行,穷而不贱,不苟言笑,善于谱曲,精通纬学的怪人李如波;桀骜不驯,不畏强权,奔波生计时仍然在工具箱里放着一本《楚辞》的刘镇西;游走在诗与刀之间,过着刀头舔血臂上刻诗的生涯,一边行走江湖一边构思诗画的王七婆。
每一个人物都那么鲜活,都在努力的对抗命运,命运却总是弄人。难以想象野夫在中宵酒醒之后,承受了多少往事的余痛?旧事的压迫有多重?失语的痛有多痛?“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是什么样的人生感叹?
很多人认为野夫太执着于回忆,执着于仇恨。柴静在这本书的序里写道:“野夫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中。情感越深,创痛越烈。他一直为童年的恐惧羞愧,而羞愧渐渐熬成仇恨。这性如烈火的男子,认为轻仇的人,必然寡恩。写作是一种对抗,对抗外界的恶意,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她是理解他的。
野夫自己也说:“当日英雄渐白头,我常常想不起究竟是怎样在这个诡异的时代杀出一条血路来的。如果我们这一代悄然成灰,无声的埋葬自己,儿孙何以知道我们曾经历了怎样一个三刀六洞的时代?”。在他看来,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遗忘比死亡更可怕。如果他不写出那片土地上的故人故事,故土上那些真切的荣辱悲歌就无人可知了,他若干年的寄生和成长就是一种虚无和负罪,到真正树老叶落时,他恐无根可归了。所以他必须将这些故事写出来,这样才有资格葬在家乡,落叶归根,而这便成了他余生的所有精神寄托。
我没有野夫那样的坎难人生和传奇经历,也无法写出血与泪的故乡故人故事,无法让我的故乡扬名天下,但我理解他,我也跟他一样,眷恋着我的故乡,在无数个深夜、无数次记忆中不断寻觅这个地方。
二十多年来,我辗转了七个地方,故乡在我的生命中渐行渐远,只剩童年的回忆。但我比野夫幸运,至少在记忆中是有着清晰的故乡模样的。
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不知是何缘由,我就变得爱回忆。是在车水马龙的街头看着人来人往时?是在声嘶力竭唱着一首歌时?还是在城市都睡去的寂静深夜里?不知是如何,总之,就是变得爱回忆了,从前的那些日子,老是被想起。记忆里的故乡是美的,池塘清澈透亮,树林郁郁葱葱,小禾青青,依山傍水,白云深处,炊烟袅袅。爷爷奶奶外婆去世后,在村口翘首以待的只剩下外公,路途遥远加上工作繁忙,我回故乡的机会愈加稀少,而今一年也难得回去一次。而每回去一次就会发现故乡与记忆中的差别越来越大,池塘变小了,树变矮了,村里小学拆了,新房建起了,儿时玩伴各有各的生活,越来越生疏了。在故乡待不了多久便想离开,但离开后又会开始想念,就因为它是故乡,不管故乡怎样变迁,它仍然集合了我对温暖、幸福的想象。
身在他乡,每当雨夜,看着窗外的点点灯火消失在雨雾中,听着雨打窗台,淅淅沥沥,滴滴答答,孤独感和飘零感油然而生,这种时候总是特别思念故乡。平日里从来不敢细听李健的《异乡人》,怕触动隐藏着的思乡的心弦。但乡愁,看似愁,其实更是一种幸福,因为它可以给人一种归属感。有故乡的人是幸运的,无论我走多远,我知道,我的根始终在那里。有回忆的人是富有的,在辗转难眠的夜里,若有故乡故人入梦,我总能睡得安心踏实一些。
归鸦背日,倦鸟投林,幸好有故乡,还能给心灵点上一盏温暖的灯。
不论是儿时还是现在,我始终认为,最幸福的两个字莫过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