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好知 kuaihz

梁遇春《途中》原文及赏析

  今天是个潇洒的秋天,飘着零雨,我坐在电车里,看到沿途店里的伙计们差不多都是懒洋洋地在那里谈天,看报,喝茶——喝茶的尤其多,因为今天实在有点冷起来了。还有些只是倚着柜头,望望天色。总之纷纷扰扰的十里洋场顿然现出闲暇悠然的气概,高楼大厦的商店好像都化做三间两舍的隐庐,里面那班平常替老板挣钱,向主顾陪笑的伙计们也居然感到了生活余裕的乐处,正在拉闲扯散地过日,仿佛全是古之隐君子了。路上的行人也只是稀稀的几个,连坐在电车里面上银行去办事的洋鬼子们也燃着烟斗,无聊赖地看报上的广告,平时的燥气全消,这大概是那件雨衣的效力罢!到了北站,换上去西乡的公共汽车,雨中的秋之田野是别有一种风味的。外面的蒙蒙细雨是看不见的,看得见的只是车窗上不断地来临的小雨点,同河面上错杂得可喜的纤纤雨脚。此外还有粉般的小雨点从破了的玻璃窗进来,栖止在我的脸上。我虽然有些寒战,但是受了雨水的洗礼,精神变成格外地清醒。已撄世网,醉生梦死久矣的我真不容易有这么清醒,这么气爽。再看外面的景色,既没有像春天那骄艳得使人们感到它的不能久留,也不像冬天那样树枯草死,好似世界是快毁灭了,却只是静默默地,一层轻轻的雨雾若隐若现地盖着,把大地美化了许多,我不禁微吟着乡前辈姜白石的诗句,真是“人生难得秋前雨”。忽然想到今天早上她皱着眉头说道:“这样凄风苦雨的天气,你也得跑那么远的路程,这真可厌呀!”我暗暗地微笑。她哪里晓得我正在凭窗赏玩沿途的风光呢?她或者以为我现在必定是哭丧着脸,像个到刑场的死囚,万不会想到我正流连着这叶尚未凋,草已添黄的秋景。同情是难得的,就是错误的同情也是无妨,所以我就让她老是这样可怜着我的仆仆风尘罢;并且有时我有什么逆意的事情,脸上露出不豫的颜色,可以借路中的辛苦来遮掩,免得她一再追究,最后说出真话,使她凭添了无数的愁绪。

  其实我是个最喜欢在十丈红尘里奔走道路的人。我现在每天在路上的时间差不多总在两点钟以上,这是已经有好几月了,我却一点也不生厌,天天走上电车,老是好像开始蜜月旅行一样。电车上和道路上的人们彼此多半是不相识的,所以大家都不大拿出假面孔来,比不得讲堂里,宴会上,衙门里的人们那样彼此拼命地一味敷衍。公园,影戏院,游戏场,馆子里面的来客个个都是眉开眼笑的,最少也装出那么样子,墓地,法庭,医院,药店的主顾全是眉头皱了几十纹的,这两下都未免太单调了,使我们感到人世的平庸无味,车子里面和路上的人们却具有万般色相,你坐在车里,只要你睁大眼睛不停地观察了卅分钟,你差不多可以在所见的人们脸上看出人世一切的苦乐感觉同人心的种种情调。你坐在位子上默默地鉴赏,同车的客人们老实地让你从他们的形色举止上去推测他们的生平同当下的心境,外面的行人一一现你眼前,你尽可恣意瞧着,他们并不会晓得,而且他们是这么不断地接连走过,你很可以拿他们来彼此比较,这种普通人的行列的确是比什么赛会都有趣得多,路上源源不绝的行人可说是上帝设计的赛会,当然胜过了我们佳节时红红绿绿的玩意儿了。并且在路途中我们的心境是最宜于静观的,最能吸收外界的刺激的。我们通常总是有事干,正经事也好,歪事也好,我们的注意免不了特别集中在一点上,只有路途中,尤其走熟了的长路,在未到目的地以前,我们的方寸是悠然的,不专注于一物,却是无所不留神的,在匆匆忙忙的一生里,我们此时才得好好地看一看人生的真况。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说起,途中是认识人生最方便的地方。车中,船上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我们有一句古话:“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所谓行万里路自然是指走遍名山大川,通都大邑,但是我觉得换一个解释也是可以。一条的路你来往走了几万遍,凑成了万里这个数目,只要你真用了你的眼睛,你就可以算是懂得人生的人了。俗语说道:“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我们不幸未得入泮①,只好多走些路,来见见世面罢!对于人生有了清澈的观照,世上的荣辱祸福不足以扰乱内心的恬静,我们的心灵因此可以获到永久的自由,可见个个的路都是到自由的路,并不限于罗素先生所钦定的:所怕的就是面壁参禅,目不窥路的人们,他们自甘沦落,不肯上路,的确是无法可办。读书是间接地去了解人生,走路是直接地去了解人生,一落言诠,便非真谛,所以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

  了解自然,便是非走路不可。但是我觉得有意的旅行倒不如通常的走路那样能与自然更见亲密。旅行的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实在不宜于裕然地接受自然的美景。并且天下的风光是活的,并不拘泥于一谷一溪,一洞一岩。旅行的人们所看的却多半是这些名闻四海的死景,人人莫名其妙地照例赞美的胜地。旅行的人们也只得依样葫芦一番,做了万古不移的传统的奴隶。这又何苦呢?并且只有自己发现出的美景对着我们才会有贴心的亲切感觉,才会感动了整个心灵,而这些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所以有时因公外出,在火车中所瞥见的田舍风光会深印在我们的心坎里,而花了盘川,告了病假去赏玩的名胜倒只是如烟如雾地浮动在记忆的海里。今年的春风同秋天,我都去了一趟杭州,每天不是坐在划子里听着舟子的调度,就是跑山,恭敬地聆着车夫的命令,一本薄薄的指南隐隐地含有无上的威权,等到把所谓胜景一一领略过了,重上火车,我的心好似去了重担。当我再继续过着我通常的机械生活,天天自由地东瞧西看,再也不怕受了舟子,车夫,游侣的责备,再也没有什么应该非看不可的东西,我真快乐得几乎发狂。西泠的景色自然是渐渐消失得无影无迹,可惜消失得太慢,起先还做了我几个噩梦的背景。当我梦到无私的车夫,带我走着崎岖难行的宝石山或者光滑不能住足的往龙井的石路,不管我怎样求免,总是要迫我去看烟霞洞的烟霞同龙井的龙角。谢谢上帝,西湖已经不再浮现在我的梦中了。而我生平所最赏心的许多美景是从到西乡的公共汽车的玻璃窗得来的。我坐在车里,任它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地跳荡,看着老看不完的十八世纪长篇小说,有时闭着书随便望一望外面天气,忽然觉得青翠迎人,遍地散着香花,晴天现出不可描摹的蓝色。我顿然感到春天已到大地,这时我真是神魂飞在九霄云外了。再去细看一下,好景早已过去,剩下的是闸北污秽的街道,明天再走到原地,一切虽然仍旧,总觉得有所不足,与昨天是不同的,于是乎那天的景色永留在我的心里。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婚姻制度的最大毛病也就是在于日夕聚首:将一切好处都因为太熟而化成坏处了。此外在热狂的夏天,风雪载途的冬季我也常常出乎意料地获得不可名言的妙境,滋润着我的心田。会心不远,真是陆放翁所谓的“何处楼台无月明”。自己培养有一个易感的心境,那么走路的确是了解自然的捷径。

  “行”,不单是可以使我们清澈地了解人生同自然,它自身又是带有诗意的,最浪漫不过的。雨雪霏霏,杨柳依依,这些境界只有行人才有福享受的。许多奇情逸事也都是靠着几个人的漫游而产生的。《西游记》,《镜花缘》,《老残游记》,Cervantes②的《吉诃德先生》(“Don Quixote”),Swift③的《海外轩渠录》(“Gulliver"s Travels”),Bunyar④的《天路历程》(“Pilgrim"s Progress”),Cowper⑤的《痴汉骑马歌》(“John Gilpin”),Dickens的“Pickwick Papers”⑥ ,Byron的“Childe Harold"s Pilgrimage”⑦,Fielding的“Joseph Andrews”⑧,Gogols的“Dead Souls”⑨等不可一世的杰作没有一个不是以“行”为骨子的,所说的全是途中的一切,我觉得文学的浪漫题材在爱情以外,就要数到“行”了。陆放翁是个豪爽不羁的诗人,而他最出色的杰作却是那些纪行的七言。我们随便抄下两首,来代我们说出“行”的浪漫性罢!

  剑南道中遇微雨

  衣上征尘杂酒痕,

  远游无处不销魂,

  此身合是诗人未,

  细雨骑驴入剑门。

  南定楼遇急雨

  行遍梁州到益州,

  今年又作度泸游。

  江山重复争供眼,

  风雨纵横乱入楼。

  人语朱离逢峒獠,

  棹歌欸乃下吴州。

  天涯住稳归心懒,

  登览茫然却欲愁。

  因为“行”是这么会勾起含有诗意的情绪的,所以我们从“行”可以得到极愉快的精神快乐,因此“行”是解闷消愁的最好法子,将濒自杀的失恋人常常能够从漫游得到安慰,我们有时心境染了凄迷的色调,散步一下,也可以解去不少的忧愁。Howthorne⑩同Edgar Allen Poe⑪最爱描状一个心里感到空虚的悲哀的人不停地在城里的各条街道上回复地走了又走,以冀对于心灵的饥饿能够暂时忘却,Dostoivsky⑫的《罪与罚》里面的Raskolinkov⑬犯了杀人罪之后,也是无目的到处乱走,仿佛走了一下,会减轻了他心中的重压。甚至于有些人对于“行”具有绝大的趣味,把别的趣味一齐压下了,Stevenson⑭的《流浪汉之歌》就表现出这样的一个人物,他在最后一段里说道:“财富我不要,希望,爱情,知己的朋友,我也不要;我所要的只是上面的青天同脚下的道路。”

  Wealth I ask not, hope nor love,

  Nor a friend to know me;

  All I ask, the heaven above

  And the road below me。

  Walt Whitman⑮也是一个歌颂行路的诗人,他的《大路之歌》真是“行”的绝妙赞美诗,我就引他开头的雄浑诗句来做这段的结束罢!

  A foot and Light — hearted I take to the open road,

  Healthy, free, the world before me,

  The long brown path before me leading wherever I choose.⑯

  我们从摇篮到坟墓也不过是一条道路,当我们正寝以前,我们可说是老在途中。途中自然有许多的苦辛,然而四周的风光和同路的旅人都是极有趣的,值得我们跋涉这程路来细细鉴赏。除开这条悠长的道路外,我们并没有别的目的地,走完了这段征程,我们也走出了这个世界,重回到起点的地方了。科学家说我们就归于毁灭了,再也不能重走上这段路途,主张灵魂不灭的人们以为来日方长,这条路我们还能够一再重走了几千万遍。将来的事,谁去管它,也许这条路有一天也归于毁灭。我们还是今天有路今天走罢,最要紧的是不要闭着眼睛,朦朦一生,始终没有看到了世界。

  ————1929年11月5日

  梁遇春《途中》赏析

  编者注: ① 入泮:清代指考中秀才为“入泮”。 ② 即塞万提斯。 ③ 即斯威夫特。 ④ 即班扬。 ⑤ 即库柏。 ⑥ 即狄更斯的《匹克威克外传》。 ⑦ 即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 ⑧ 即菲尔丁的《约瑟夫·安德鲁斯》。 ⑨ 即果戈理的《死魂灵》。 ⑩ 即霍桑。 ⑪ 即爱伦·坡。 ⑫ 即陀思妥也夫斯基。 ⑬ 即拉斯科尔尼科夫。 ⑭ 即斯蒂文逊。 ⑮ 即惠特曼。 ⑯ 汉译为:我快乐地走在大路上,/自由、健康的世界展现在我面前,/遥远的棕色道路,/引导我去选择任何地方。

  通读《途中》,不难发现作者自始至终都在同你(读者)谈心聊天,向你倾诉他的所见所闻。作者的行文汪洋恣肆,波谲云诡,时而为沿途店铺的伙计、坐在电车里的“洋鬼子”画像,时而吟诵古人“人生难得秋前雨”的诗句,时而又暗笑在家中白白替自己操心担忧的妻子……真可谓来去无踪,飘忽无迹。如此行文类似炉边絮语,促膝谈心,无拘无束,尽兴之至。这不是别的,正是这类散文所以动人的一个重要原因,像这样的散文读多了,谁还会稀罕那种一本正经、干瘪乏味的说教呢!不过我们也不能因此认为作品毫无节制和取舍,散漫得不可收拾,其实远非如此,作者先是从实实在在的上班赶路写起,然后升华概括为漫长的人生之旅,突出“行万里路”的重要性。作者就这样一路行来,夹叙夹议,左右逢源,顾盼多姿。有“线索”而不露痕迹,有“匠心”而不是“匠气”,这正是《途中》结构的高超之处。

  絮语而无见解,聊天而无理趣,那只能流于贫嘴滑舌,作者则不然,他好做翻案文章,并从翻案中充分透露出他特有的机敏、睿智和幽默感。例如,明明是难得的旅游优于通常的走路,作者偏说旅游时“人们心中只惦着他的目的地,精神是紧张的”,其实不少“好景却大抵是得之偶然的,绝不能强求”。明明是古人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并提,认为不能偏废,作者却偏要说:“我觉得万卷书可以搁开不念,万里路非放步走去不可。”明明漫游流浪是件苦事,作者偏要引用中外许多文学作品,断言“许多奇情逸事也都是靠着几个人的漫游而产生的”。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我们对作者这些议论不能放在“科学”的天平上去衡量(像作者本人就嗜书如命),而应该提到创造、审美的标准上去细细品味,不是有些人只热衷于急急忙忙的旅游,而忽略在赶路等日常生活中去发掘美的情趣吗?世上不也有“面壁参禅,目不窥路”那样的书呆子和迂腐者吗?作者认为“做小品文字的人最要紧的是观察点,无论什么事情,只要从新观察点看去,一定可以发见许多新的意思,除去不少从前的偏见,找到无数看了足以发噱的地方”(《英国小品文选》第30页译注)。说到底,作者上述这些翻案文字,正是由于他独具慧眼,找到了“新观察点”所致。

  不光大段翻案文字是如此,有的作者写着写着,突发奇想,引用一些风马牛不相关的事物作比喻,捎带几句插入文中,也能收锦上添辉之效,令人耳目一新。例如刚才还在议风景:“甜蜜的东西看得太久了也会厌烦,真真的好景都该这样一瞬即逝,永不重来。”忽然宕开一笔,改说婚姻:“婚姻制度的最大毛病也就是在于日夕聚首:将一切好处都因为太熟而化成坏处了。”刚才还在说赶路,忽然引出了“三张入场券”的比喻:“车中,船上同人行道可说是人生博览会的三张入场券,可惜许多人把它们当做废纸,空走了一生的路。”真是信手拈来,涉笔成趣。乍看这些比附不伦不类,缺少了正常的逻辑推理,结论难以成立,其实必须如此方能使这些吉光片羽式的文字不同寻常,显示出强烈的幽默感,促使人们在会心的微笑以后陷入沉思:可不能因为置身于美好的家庭婚姻生活中而毫不珍惜,可不能因为没有养成随时随地观察生活的习惯而虚度岁月……

  还有一点弥足珍贵,值得一提。作者驾驭语言的功力很深,《途中》通篇用的是流畅的白话,间或有文白夹杂之处,也能相映成趣,掌握分寸,这和那种虽然精通外语却怠慢了母语的翻译腔不可同日而语。

  总之,灵活自如的结构,丰富多样的知识,睿智幽默的情趣,华美流畅的文字——以上这些要素的有机结合,使《途中》成了一篇耐人咀嚼的散文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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