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①,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②。又娶于陈,曰厉妫③。生孝伯,蚤死④。其娣戴妫⑤,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⑥。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⑦: “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⑧,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⑨,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⑩,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11)。君人者,将祸是务去; 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2)。
【注释】 ①东宫:太子所居宫室,故太子也称东宫。②《硕人》:见《诗经·卫风》。③妫(gui):陈国为妫姓,厉和下文的戴都是谥号。④蚤:通“早”。⑤娣(di):春秋时代,妹妹随姐姐而嫁,其妹叫娣。⑥嬖(bi)人:地位低下的宠妾。⑦石碏(que):卫大夫。⑧义方: 犹道义,正道。⑨眕 (zhen): 忍受,克制。⑩行: 遵循,服从。(11)速: 招致。(12)老: 告老退休。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她容貌美丽却没有生儿子,卫国人为她创作了 《硕人》这首诗。卫庄公又在陈国娶妻,名叫厉妫。生了孝伯,很小就死了。厉妫的随嫁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公子州吁,是庄公宠妾的儿子,得到庄公的宠爱而喜欢舞刀弄剑。庄公不禁止,庄姜很讨厌他。
石碏劝谏庄公说: “我听说爱自己的儿子,要教他规矩道义,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端,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宠爱和赏赐太过分。如果您打算将立州吁为太子,就定下来; 若还没有,那就会逐步导致祸乱。那种受到宠爱而不骄傲,骄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自己的人,是极少的。再说卑贱妨害高贵,年少凌驾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弱小欺侮强大,淫乱破坏道义,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六种违反义理的情况。君主行事合理,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祥,儿子孝顺,兄长友爱,弟弟恭敬,这就是六种所谓顺理的情况。抛弃顺理的事去效法逆理的事,就会招致祸害的到来。做君主的应当致力于去掉祸害,现在反而促使祸害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 庄公不听。
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碏禁止,没有用。到桓公即位,石碏告老退休。
【鉴赏】 本文借卫国大夫石碏之口,说出了礼法教子的重要。卫庄公溺爱自己的儿子州吁,一味放任其骄奢淫逸,没有按照正确的礼法去教育约束他,但石碏清醒而敏锐地认识到了潜在的危机,因此对卫庄公进谏,提出爱子之法为教子以 “义方”,但卫庄公对这种逆耳忠言却听不进去,这件事的最终结果是卫公室的内讧,隐公四年州吁作乱,杀桓公自立。如何爱子女是经年不衰的话题,自古以来对子女宠爱骄纵都不会有好的结果,这则故事对今天做父母的人来说仍有借鉴意义。但文章中的 “六逆”、“六顺” 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伦理秩序和等级观念。文章最后写石碏的儿子不听父命、不尊礼法而与州吁交好,也是文章中暗藏的一个讽刺,说明子女教育成材确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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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来源:傅德岷,赖云琪 主编.古文观止鉴赏.武汉:崇文书局.2005.第5-6-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