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郑燮
吾弟所买宅,严紧密栗,处家最宜,只是天井太小,见天不大。愚兄心思旷远,不乐居耳。是宅北至鹦鹉桥不过百步,鹦鹉桥至杏花楼不过三十步,其左右颇多隙地。幼时饮酒其旁,见一片荒城,半堤衰柳,断桥流水,破屋丛花,心窃乐之。若得制钱五十千,便可买地一大段,他日结茅有在矣。吾意欲筑一土墙院子,门内多栽竹树草花,用碎砖铺曲径一条,以达二门。其内茅屋二间,一间坐客,一间作房,贮图书史籍笔墨砚瓦酒董茶具其中,为良朋好友后生小子论文赋诗之所。其后住家主屋三间,厨屋二间,奴子屋一间,共八间。俱用草苫,如此足矣。清晨日尚未出,望东海一片红霞,薄暮斜阳满树。立院中高处,便见烟水平桥。家中宴客,墙外人亦望见灯火。南至汝家百三十步,东至小园仅一水,实为恒便。或曰:此等宅居甚适,只是怕盗贼。不知盗贼亦穷民耳,开门延入,商量分惠,有甚么便拿甚么去;若一无所有,便王献之青毡,亦可携取质百钱救急也。吾弟当留心此地,为狂兄娱老之资,不知可能遂愿否?
——《郑板桥集》
〔注释〕 制钱:明洪武以后官局所制的钱。因形式、文字、重量、成色都有定制,故名。 结茅:指盖造简陋的房屋。
〔赏析〕此书作于乾隆九年(1744),郑板桥五十二岁。这是他来山东当县官的第三年,此年内连续给他的唯一亲人、比自己年幼二十五岁的堂弟写了四封信。这封“第二书”没谈任何实事,仅是让堂弟为其留心在新买的宅子旁边也买下一块地,以备将来辞官归来,好按自己的设计营盖住宅,作为养老之需。郑以“康熙秀才、雍正举人、乾隆进士”的资历,好不容易在四十九岁才当上县令。如今仅仅三年,便急切切想到了归老林泉,这件事本身就够耐人思寻的了。
文章的核心部分,是郑板桥详细讲述自己对养老宅子的设计。首先是宅子的地点,是“幼时饮酒其旁”、“心窃乐之”的一处地方,老来居之,必能童心复萌。而且这“一片荒城,半堤衰柳,断桥流水,破屋丛花”,实在既不同于官场崇拜的金阙玉阶,也不同于隐士追求的世外桃源,郑板桥所孜孜以求的,乃是一个经过“人”的作用而变“旧”了的处所。这说明郑对自己的未来,是要在“出世”与“入世”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连接点,他需要将整个身心沉湎其中,更需要将全部余生投入进去,把做人与做文章结合起来,以期实现毕生未能(或没有来得及)实现的人生追求。其次,是要在上述的大氛围、大背景中显示自己独特的艺术个性,要“筑一土墙院子”,房屋要“俱用草苫”;但是,一定又要“用碎砖铺曲径一条,以达二门”。用今天的话来说,是要在“穷”和艺术之间寻找一个连接点,大约也只有在这样的“点”上,才能有滋有味。这里的“穷”,和上述情调的“旧”,恰恰是对应的,恰恰是培养、产生优美、清新艺术的必要条件。再次,是对乡里亲情的追求,“立院中高处,便见烟水平桥。家中宴客,墙外人亦望见灯火”。这一种感情,乃是郑板桥为文处世之本。郑的一切离不开人,离不开与自己的过去、将来发生联系的人。以往郑紧紧地抓住了它,觉得自己不曾虚度此生,今后更需要紧紧抓住,以期将来的生活更有意义。郑在本年给堂弟的第一封书中说道:“刹院寺祖坟,是东门一枝大家公共的,我因葬父母无地,遂葬其旁。得风水力,成进士,作宦数年无恙。是众人之富贵福泽,我一人夺之也,于心安乎不安乎!”这种虔诚近乎忏悔了,他认为今日自己的一切都是家乡的父老给予的,自己必须设法报答才是!于是,在本年写给堂弟的第四封书中嘱咐:“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这两段话,一讲昔日,一讲未来,郑目前的任上之身,恰恰就尴尬地摆在其间!怎么办?郑大约左思右想,最后终于做出“哪里来还哪里去”的决定,于是便在这封书中对堂弟有所泄露和期待。
结尾很妙,作者故意荡开一笔,讲到对待故乡之盗贼的应有态度。初看,觉得这一位县太爷愚得可以,怎么能采取“我爱你家乡,连同你的盗贼”的态度呢?须知:郑板桥所以发出是语,乃是对家乡爱到极处的一种表现,这样写来,更觉得一气呵成,一贯到底。使人感到饶有兴味的,还在于郑提出了一个“盗贼亦穷民”的观点,这在当时可真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