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第十三回概括:赤发鬼醉卧灵官殿 晁天王认义东溪村
话说当时杨志和周瑾比武,杨志用枪比武战胜了周瑾,又用剑比武,一样战胜了周瑾。正当梁中书要杨志替代周瑾职位时,正牌君索超不服,要与杨志一较高下。两人大战五十余和,不分胜负,梁中书大喜,将两个人都升为官军提辖使,端午时节,蔡夫人与梁中书商量其父亲的生辰事宜,梁中书已使人收买十万贯金珠宝贝。就等他日选人上京去庆贺蔡太师生日。朱仝,雷衡两人巡铺贼人时,在东西村边的灵棺庙里,拿住了一个人,这个人是谁,且听下回分解?
《水浒传》第十三回读后感
梁中书举办北京第一武道会,在众军百姓面前公开考试,测试双方条件均等。杨志破格以配军身份和军官同堂较量。
比武人员,官员分为两派。梁中书是力挺杨志的,借马给他是难得的恩典(请忽略自带诅咒的的卢),借私家车给朋友,关系自然不错,而梁中书和杨志,是北京市长和一名囚徒,而马是纯红的宝马,这份跨越身份的赏识和信任,杨志嘴里的“恩相”,可谓发自内心。
李成,索超,周谨是本地军官一派,他们自然对人生地不熟的杨志有所抵触,并不是心地狭窄。这就像杨志踢武馆,老师傅李成明里为二徒弟周瑾失败找借口,暗里给得意弟子索超加油打气。
既然两派已经剑拔弩张,而好人这个角色还没人演,闻达只好勉为其难当一下,他提议去掉枪头,爱惜杨,索二人而停止比武。李成闻达态度鲜明,是作者塑造的典型人物。
比射箭,写得详细精彩。杨志从头到尾都在打心理战。他先是请示领导,撇清射杀人的责任,其潜台词就是“孙子,我怕你不经打。”气势上就胜过对手。杨志先让三箭,是大高手的风范,在气势上再胜一筹,这是需要实力支持的。我们把射箭和点球大战相比,最大的区别就是,射箭可能一个透心凉让你直接扑街退赛,具有一票否决权。杨志防御时一闪,一拨,一绰,三个动作,潇洒生动,变花样耍杂技。
等到杨志射箭,周瑾想必是亚历山大,杨志先虚晃一枪试探,却让周瑾轻敌,杨志的第二箭“左手如托泰山,右手如抱婴孩”,既有力度,又细腻精准。
梁山有三个著名远程自不必说,我们看到其他好汉不时也能露一手弓箭。武术像是一门复杂专业,十八般兵器是其中的细科目。当好汉不容易,要有看家本领,还要不偏科。想必他们人手一本《大宋高阶武师资格证考试要求(第四版)》。
杨志战索超,写得中规中矩。水浒写对战,多附诗文,但在诗文里双方是对称的,看不出输赢。然后交代胜败,用回合数衡量武艺高低。自然拖得越久,败方和胜方战斗力越接近。这种方法虽然富有文学性,但作者略过了具体武术动作设计(有几个例外,作者额外垂青)。回合数如果形容对弈,合适,而对战是激烈的运动,具有意外性,不是沉静的斗智。用这种方法,不是完全合适,但也已经不错了。
百姓扶老携幼来看比武,显示他们尚武,也说明梁中书是得人心的。
知县让摘红叶,相当于签到打卡,可见知县是个精明人。
杨志被梁中书赏识,是他生命中的一次大起大落。然而他终究只是一个配角。他的谨慎和经验只是衬托登场主角的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