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诸城某甲》原文
学师孙景夏先生言[1]:其邑中某甲者,值流寇乱,被杀,首坠胸前。寇退,家人得尸,将舁瘗之[2]。闻其气缕缕然[3];审视之,咽不断者盈指。 遂扶其头,荷之以归。经一昼夜始呻,以匕箸稍稍哺饮食,半年竟愈。又十 馀年,与二三人聚谈,或作一解颐语[4],众为堂[5]。甲亦鼓掌。一俯仰间, 刀痕暴裂,头堕血流,共视之,气已绝矣。父讼笑者。众敛金赂之,又葬甲,乃解。
异史氏曰:“一笑头落,此千古第一大笑也。颈连一线而不死,直待十年后成一笑狱[6],岂非二三邻人负债前生者耶!”
[1]学师孙景夏:孙瑚,字景夏,山东诸城人。举人。康熙四年任淄川县儒学教谕。后升任鳌山卫教授,泾县知县。见《淄川县志》四。
[2]舁瘗(yú yì鱼义)之:抬尸埋葬。舁,抬,扛。
[3]缕缕然:形容呼吸细弱,不绝如缕。
[4]解颐语:逗笑的话。解颐,破颜为笑。
[5]堂:又作“哄堂”:谓合座大笑。
[6]笑狱:由玩笑造成的讼案。狱,讼案。
聊斋志异《诸城某甲》翻译
淄川县教谕孙景夏先生曾说:他们县的某甲,遇上流寇作乱,被杀,头坠在胸前。流寇退去,家里的人得到了他的尸体,将要抬去埋葬。忽然听见他有微弱的喘气声音。仔细一看,他的咽喉处竟还有一指多宽没断下来。于是扶着他的头,把他扛回家。过了一天一夜他开始呻吟,用勺子和筷子稍微喂他点饮食,半年后竟然痊愈了。又过了十几年,某甲和两三个人聚会交谈,其中有个人说了句笑话,引得哄堂大笑。某甲也兴奋地鼓掌。不料想他一俯仰之间,原来的刀痕突然破裂,头掉了下来,鲜血直流。大家看他时,已经气绝身死了。某甲的父亲告了那个说笑话的人。众人敛钱安抚他,又安葬了某甲,于是才和解了。
异史氏说:笑一下脑袋就掉了,这真是千古第一大的笑话。脖子以一线相连而不死,直到十年以后,因为一个玩笑而成了诉讼,这岂不是因为这几个邻居上辈子对某甲有负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