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提要】
耶稣出生在加利利的小城拿撒勒,是普通工匠的儿子。他在温馨的气氛中度过童年,接受了粗浅的知识教育,但获得了纯朴的心灵。他为了传教一次次向世俗的舆论妥协,请约翰为他受洗,从信徒接受了“大卫的子孙”的称号。他在湖畔讲道,登山训众,数次前往耶路撒冷,努力扩大自己的影响。当他发展了越来越多的信徒的同时,也引起了正统犹太教士对他的嫉妒。在传教过程中,他常常受挫,但他淡薄的性格帮助他屡次逃过了褊狭的法利赛人的圈套。大约在公元32年,耶稣被捕,他凭着纯正的信念,勇敢地走向殉道的十字架,并宽恕了无知的迫害者。
【作品选录】
他所爱的是交织着农舍、鸟巢、岩石上的洞穴、水井、无花果树和橄榄树的加利利的村庄。他总是与大自然紧紧拥抱。国王们的宫廷在他看来只是身着华服的地方;当谈论国王和权贵者时,他的比喻中充满可爱的错误,这表明,他只是像一个年轻的乡下人透过单纯的三棱镜看世界那样,去想象贵族社会。
耶稣也不知道希腊科学创造的新思想——这科学是一切哲学的基础,且已被近代科学所充分证实。也就是说,他不知道希腊科学排除了古代的天真信仰所认定控制着宇宙反复无常的神灵。在之前差不多100年,卢克莱修曾令人钦佩地论述了大自然普遍系统的不变性。否定神迹——认为世上万物皆在某些法则的支配下发生,而这些法则不受超自然存在的任意干涉——这一思想已被所有国家接受希腊科学的重要流派所公认。或许,甚至连巴比伦和波斯对此观念也不陌生。耶稣对这一进步却一无所闻,虽然他诞生于一个实证科学的原则业已问世的时代,却完全生活在超自然的天地里。犹太人或许从未像现在这样渴求奇迹。居住于伟大的知识中心、接受过很完整教育的斐洛,也不过只掌握一种虚假低劣的科学知识。
在这一点上,耶稣与他的同胞们毫无不同之处。他相信魔鬼的存在,认为那是一种恶神;如同所有的世人,他也猜想精神病乃由魔鬼造成,是魔鬼控制了病人并使之焦虑不安的结果。他觉得奇迹并非特殊情况,而是正常状态。超自然之概念,以及对其不可能存在性的认识,本是实验科学的伴生物。对自然法则全然不知的人相信祷告能改变行云飘飞的路径,能消除灾病甚至死亡,当然不会觉得奇迹有什么离谱,因为对他来说,万物的发生和演变都是神灵自由意志的表现。这便是耶稣自始至终的知识状态。但是,这种信念在耶稣伟大灵魂中产生的效果与在一般俗民中的效果却截然不同。俗民相信神的特定行为,导致愚昧的轻信,使欺骗者易于行骗。耶稣的信念却导致一种关于人与上帝之间亲密关系的深邃思想,以及对于人力的过度信任。这美好的谬误正是耶稣力量的秘密所在,因为,即使有一天它们使耶稣在物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眼中现出其缺陷,它们仍赋予他一种超越自身时代的伟力,不论在他之前还是之后,还不曾有人支配过这种力量。
尽管约翰的活动中心是犹底亚,他的名声却很快传到加利利,传到耶稣耳中,那时,耶稣已发表最初的讲演,在自己周围聚集起一小批听众。他还缺乏权威性,无疑也由于希望见到一位其教导与自己多有相同的老师,乃离开加利利,携几个门徒去拜访约翰。这些新来者也像其他人一样接受了洗礼。约翰很欢迎这批加利利的弟子,对他们仍保留自己的特色也不加反对。这两位导师都还年轻,他们有许多共同语言,相互爱戴,并争相在众人面前表达彼此友善的感情。乍一看来,施洗者约翰这时的表现令人惊奇,发人提问,因为谦卑从来不是犹太人坚强性格的特征。也许人们觉得,一个如此顽强的个性,一个总被激怒着的拉梅内式的人物,应当大怒起来,不堪忍受对手的出现,也不能忍受对自己不完全的附从。但这种观察事物的角度建筑在对约翰人格的错误理解上。人们想象他是个老人,相反,他却是耶稣的同龄人,按当时的观念还非常年轻。在精神发展方面,他是耶稣的兄弟而非父亲。这两位年轻的狂热者充满相同的希望和相同的仇恨,能够从事共同的事业并相互支持。确实,年老的导师看到一个尚未成名者投向自己,而他却保留着某些独立性,不免会产生反感;我们极少发现一个学派的领袖热情接纳自己未来的继承者。但年轻人是能够作出任何牺牲的,我们或应承认,约翰在耶稣身上看到了与自己类似的精神,而毫无保留地接受了他。这种良好的关系成为后来福音书作者发展起来的一个完整体系的起点,这体系以约翰为证据,给耶稣的神圣使命以最初的基础。这位施洗者已得到如此高的权威,以至于除了他,人们觉得世上再也找不到更好的担保者。但约翰远非因赞成耶稣就让位于他,反之,耶稣只要与约翰在一起,就承认他是自己的领袖,而仅仅羞怯地发挥着自己的才能。
事实上,耶稣虽然有其深刻的创见,至少在几个星期中,却好像一直是约翰的模仿者。那时他的前途还暗淡无光。而且,无论在什么时候,耶稣总是太向舆论让步,并采纳许多与自己见解不完全一致,或是他不大赞成的东西,原因只是它们能得民心。但这些细枝末节从不损伤他的主导思想,而总是附属于它。洗礼既因约翰的施行而大受欢迎,耶稣认为自己也必须像约翰那样去做,所以他受了洗,他的门徒们也受了洗。无疑,他完成洗礼时也做了类似约翰的讲道。这样,约旦河两岸到处都出现施洗者,他们的讲道或多或少都是成功的。学生很快取得了和老师平等的地位,后来也有很多人请他施洗。对此,门徒中产生某种妒忌情绪: 约翰的追随者开始向他抱怨这位年轻加利利人不断取得的成功,认为他的洗礼会很快将约翰取而代之。然而,两位导师却始终超然于这种褊狭之上。按一种传统的说法,耶稣正是在约翰的教派中形成了自己的一群最著名门徒。对那时还寂寂无名的耶稣来说,约翰的优势太无可争议了,以至于他不可能想到与之抗衡。耶稣只想在约翰的庇护下成长起来,并认为,要想赢得群众,就必须采用给约翰带来如此惊人成功的外部方式。他在约翰被捕后重新开始讲道时,最初的几句话不过是对那施洗者常用术语的重复。约翰的另外几句话也一字不差地重现在耶稣的讲演中。这两个教派似乎彼此关系很和谐地共处了很长时间;约翰死后,耶稣作为他的可靠朋友,是最早得知噩耗的人之一。
也许是离开沙漠之后,耶稣才得知施洗者约翰被捕的消息。他没有理由在这不甚熟悉的地方再滞留下去,或许他也不愿卷进约翰陷入的旋涡中,不愿在明知自己尚未功成名就、死亡不会有利于自己思想的传播之际,把自己暴露出来。于是他回到真正的故乡加利利。一段重要的经历使他成熟起来,通过与一位迥异于自己的伟大人物的接触,他意识到了自身的独到之处。
总的看,约翰对耶稣的影响弊多于利。它妨碍了耶稣的发展。因为各种迹象使我们确信,当耶稣走进约旦河时,有着超出约翰的思想,他是怀着一种让步之心暂时附从于洗礼派的。也许,假如约翰始终是自由的,耶稣便难以摆脱他的权威,无法抛弃各种外表的仪式和典礼;并且毫无疑问,他将一直是犹太教某一派别中的无名者。因为世界不会仅仅由于一些不同的礼仪而废除其已有的仪式。而基督教之所以能吸引高尚的人格,正是由于它具有摆脱了外部形式之宗教的力量。施洗者被囚禁后,他的教派迅速衰微下去,耶稣发觉自己又回到自身的冲动中。他得益于约翰的仅有之物,是讲演和组织众人行动的经验,确实,从这时起,他的讲道更有力,对群众的演说也具备了权威性。
耶稣从耶路撒冷至少带回一种观念,这观念随后在他心中似乎扎了根,即,他和古老的犹太教无法调和一致。在他看来,废止他极度厌恶的献祭,清除不敬虔且目中无人的祭司阶层,概括地说,废除律法书——似乎都是绝对必要的。从这时起,他显得不再是一位犹太教改革者,而是犹太教的毁灭者。一批弥赛亚观念的拥护者承认,弥赛亚将带来一部在地上各处都可通用的新律法;几乎算不上犹太人的艾赛尼派也显得对圣殿和恪守摩西律法漠不关心,但这些还只是孤立的或未经声明的勇敢行为。耶稣第一次敢于宣告,从他那时起,甚或从约翰那时起,律法书便被废除。假如有时他使用了较有分寸的术语,只是为了不过于激烈地触犯现存的成见。当他被逼到极点时,则会完全揭开面幕,宣告摩西律法已不再生效。对这个问题,他使用过一些优美动人的比喻:“没有人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这实在是他作为导师和首创者的主要特征。圣殿以种种轻蔑的公告禁止非犹太人进入圣地,耶稣对此不屑一顾。褊狭、严厉、缺乏仁慈宽恕精神的律法书只是为亚伯拉罕的后代写作的;耶稣则主张,所有好心的人,所有接纳他、热爱他的人,都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在他看来,因血统而骄傲是必须攻击的大敌。易言之,耶稣已不再是犹太人。他是最高程度的改革家,他号召一切人皈依这样一种崇拜——其唯一基础是人人皆为上帝之子。他宣告了人类的权利,而不是犹太人的权利;创建了人类的宗教,而不是犹太人的宗教;预言了人类的获救,而不是犹太人的获救。他距离以律法书为旗帜宣传革命的哥兰人犹大或马提亚·玛迦罗已多么遥远!不以血统而以心灵为根基的人类宗教终于建立起来。摩西被超越了;圣殿不再有用,无可挽回地遭到了谴责。
他最先接受的名号是“大卫的子孙”,或许他未曾参与那将此名号加之于他的天真谋略。大卫家族似乎早已断绝后代,不论祭司出身的阿斯蒙尼人,还是希律王朝或罗马人,都不会片刻梦想到那远古的王朝居然还有位代表生活在他们中间。但自阿斯蒙尼王朝覆灭以来,一个梦幻却困扰着所有人的心灵: 一位古代列王的无名后代将会出现,向犹太人的敌族复仇。普遍认为,这位弥赛亚将是大卫的子孙,并像他一样出生于伯利恒。耶稣早期的看法并不恰好如此,在犹太人心目中占有至高地位的对大卫的怀念,与耶稣天国统治的思想毫无关系。耶稣自信为上帝之子,而非大卫的子孙。他沉思默想中的天国和救赎完全是另一回事,但公众舆论对此问题的见解却迫使他屈从。“耶稣是弥赛亚”——此命题的直接推论是另一命题:“耶稣是大卫的子孙。”他只得接受这个称号,否则休想谋求成功。最后,他似乎从中得到了乐趣,因为当人们以此名号呼唤着他,请求他施行神迹时,他总是十分乐意地满足他们。在这方面,如同在他一生的许多其他情况下,耶稣对当时流行的观念采取了妥协态度,尽管他并不完全赞同那些观念。他把所有能温暖心灵和思想之物都与“上帝之国”的学说联系起来,我们看到,他采纳了约翰的洗礼,虽然这仪式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
总之,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严谨而深思熟虑的神学尚未形成。上述种种观念在门徒们头脑中构成一个很不稳定的神学系统,以至于上帝之子——这类神灵的复制品——也像纯粹的人一样行动着。他被诱惑,他对许多事茫然无知;他更改自己的做法;他情绪沮丧,缺乏勇气;他求天父不要试炼他;他依附上帝如同儿子;他将要审判世界,却不知道审判的日期;他为自己的安全而采取种种防御措施;他出生不久就不得不被藏匿起来,以躲避图谋杀害他的权势者;他祈祷逐魔时,魔鬼竟敢欺骗他,听到命令而不肯立即离去;他施行奇迹时,我们感到的是痛苦的努力——一种似乎有什么东西离开身体的精疲力竭。所有这些都只是上帝使者的行动,只是受上帝保护和宠爱之人的行动。然而,我们不必从这里寻求逻辑或合序性。耶稣需要得到信任,他的门徒们无不富于激情,这便聚积起种种矛盾的观念。对于千禧年教派的弥赛亚信奉者和《但以理书》、《以诺书》的热情读者而言,他是人子;对于持有一般信仰的犹太人和《以赛亚书》、《弥迦书》的读者而言,他是大卫的子孙;对门徒们而言,他是上帝之子,或单纯的“子”。此外,还有一些门徒们并不责怪的人,他们视耶稣为从死里复活的施洗者约翰、以利亚或耶利米,这反映了民众的如下信念: 古代先知将重返人间,为弥赛亚时代的到来做准备。
他对未来的伟大见解时常令人惊奇不已。他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将在世界上掀起可怕的风暴。他以极大的勇气和优美的语调说:“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争纷。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我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他接着说:“人要把你们赶出会堂,并且时候将到,凡杀你们的,就以为是侍奉上帝。”“世人若恨你们,你们该知道,在恨你们之前已经恨我了。……你们要记住我从前对你们说的话:‘仆人不能大于主人。’他们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们。”
耶稣这可怕的激情潮水愈益凶猛,他被日趋高涨的讲道欲望所控制,已变得身不由己。他附从于自己的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附从于人类。有时或可认为,他的理智已不甚清醒,他忍受着重大的精神痛楚和焦虑。上帝之国的伟大异象在他眼前闪烁,使他困惑不安。有时,他的门徒以为他疯了,他的敌人们则宣称他已被魔鬼附身。他那极度热烈的气质不断把他推出人性的限度以外,他嘲笑人类的一切体制。他的工作既然是非理性的,那么,他最关键的需要自然就是“信心”,这是他那小小社团中最流行的字眼,也是一切民众运动的口号。显然,假如这些运动的发轫者必须借助逻辑之力逐一地赢得信徒,任何运动也不会发生。沉思默想只会导致怀疑。举例来说,如果法国大革命的领导者必须先在长期的思考中建立信念,则他们会到老也一事无成。与此相似,耶稣的目的在于激发听众的热情,而非征服他们的理性。性情急迫的耶稣不能忍受对抗,人们必须依附他,此外再没有什么能使他满意。他本性中的温柔似乎已离他而去,他时而严厉粗暴且反复无常。门徒们常常不理解他,在他面前感到惶恐不安。他有时会由于最轻微的反抗而不悦,做出一些令人费解、显得荒谬可笑的事。
这并不是因为他的德行有了什么蜕化,而是因为他以理想对抗现实的斗争已变得难以支撑。他因与世界的接触而痛苦,而反感,因重重障碍而烦躁。他的圣子观念变得迷乱而言过其实。神灵也会有偶然的失误,没有谁能终生不断地是上帝之子。人能数度以耀眼的闪光成为神子,但在闪光与闪光之间的漫长间隔中,便消失在漆黑的夜幕里。当某种观念被用以折服人心时,它注定会衰微,这要命的法则也适用于耶稣。与人们的接触把他降低到普通人的水平上,他采纳的腔调仅仅维持了几个月。时候到了,死亡要把他从紧张到了极点的忍耐中解救出来,从漫无尽头的不可能之路上引领出来,从那危险而旷日持久之试验中挽救出来,使他从此纯洁无疵地进入天国的宁静之中。
在这最后几天中,一种深沉的哀思似乎充溢在耶稣一向快乐而宁静的心间。所有传记都一致提到,耶稣被捉拿之前经历了短时期的疑惑和烦恼,这是一种预知死期将临的极度痛苦。按某种说法,他突然呼喊道:“我的灵魂已被搅扰!父啊,从这时辰中拯救我吧!”据信,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从天上传了下来;另一些人则说,有天使前来安慰他。依照一种广为流行的本子,这件事发生在客西马尼园中,相传耶稣只带了彼得和西庇太的两个儿子去那园子,门徒们睡着了,他走到约投石可及的地方,低下头来祷告。他的灵魂面对死亡哀伤不已,他的心头承受着可怕的痛苦,但对神圣意志的服从将使他支撑下去。一种艺术直觉规范着对观福音书的编纂者,指引着他们从适用性和效果出发安排叙述;由于这种原因,这一场面被说成发生于耶稣生平的最后一夜、他被捉拿的那一时刻。假如这种说法真确无疑,我们便很难理解,约翰既然亲眼目睹这如此感人的一幕,为何竟不把它告诉自己的弟子们,以致第四福音书的编者在提到星期四晚间的情景时,不能以十分详尽的笔法记叙此事。我们所能很有把握地断言的,是在最后这些天中,耶稣承受着其使命对他巨大而无情重压。他的人性一度觉醒起来。他或许开始怀疑自己的事业。恐怖和疑虑控制了他,把他抛进一种比死亡更甚的精神崩溃状态中。一个人已为某种伟大观念牺牲了平静的生活和人生合法的酬报,却看到死亡在面前首次现形,还试图说服他万事皆为虚空,这时,他难免会产生情感的战栗。最坚强的灵魂中保留着种种记忆,它们如同利剑般刺穿一切;或许在这个时候,一些这样的感人记忆浮上了他的心头。也许他想起加利利那常使自己清新爽快的清泉、他憩息于其下的葡萄树和无花果树,以及那些可能已答应了爱恋他的年轻处女们?也许他在诅咒严酷的命运,抱怨它禁止自己得到其他人都能获得的快乐?也许他因自己过于高贵的性情而悔恨?也许,这位自身伟大个性的牺牲品由于没有始终做个拿撒勒的单纯匠人而痛苦地呻吟?——我们都不得而知。因为对其门徒们来说,所有这些内心的焦虑都显然是密封的天书。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每逢对老师的伟大灵魂难以忖度时,他们都以简单的揣测妄加补充。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 他神圣的性格很快就再次占据了支配地位。他还能躲避死亡,而他不愿意躲避。对事业的爱支撑了他,他甘愿饮尽这杯酒,直至残渣。嗣后我们看到耶稣完全恢复了常态,其性情再无阴云笼罩。论战者的精明,施行奇迹者和驱鬼者的浅薄,都被遗忘了,唯一留存下来的,是受难时无可比拟的英雄,自由良心权利的奠基者,和一切苦难灵魂在勉励和安慰自己时都将沉思默念的完美范型。
终于来到了刑场。按犹太习俗,人们出于某种怜悯之心,会让受刑的犯人喝一种烈性药酒,这是一种麻醉人的饮料,能使行将受刑者失去知觉。耶路撒冷的妇女们似乎常常把这种酒带给被押赴刑场的不幸者。如果她们没有带来,官方便会以公库中的钱来购买。耶稣仅以嘴唇触了触杯边,而拒绝喝下去,这种对平庸犯人的可悲安慰与他那高贵的性格不相吻合,他宁愿以全然清醒的神态辞别生命,以充足的意识等候他情愿带给自己的死亡。随后他被剥去外衣,绑在十字架上。这十字架由两根横木钉成“T”字形,不太高,犯人的两脚几乎能挨到地面。他们开始固定架子,随后把钉子钉进耶稣的手掌,以此把犯人稳定住;两脚通常也钉上,虽然有时只用绳索捆绑。一块木板固定在十字架立柱的中部、犯人的两腿之间,使犯人的体重能落在上面,没有这块木板,犯人的两手会撕裂,身体就会落下去。有时犯人脚下还会垫一块小横板,用以支撑双脚。
耶稣品尝了这酷刑的全部残忍和恐怖。两个强盗也被钉上十字架,在他身旁一边一个。行刑者通常能得到受刑者的小件遗物,他们便拈阄分他的衣物,尔后坐在十字架下守候。按一种说法,耶稣说了如下的话,若非发自嘴唇,便是默念于心间:“父啊,饶恕他们吧,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知道。”
(梁工译)
【赏析】
耶稣骑一头毛驴,走遍加利利的山山水水;他安坐湖畔,感受大自然和田野的气息;他登高训众,用生动的意象和亲切的戏谑表达快慰的见解;他在葡萄架下,用一瞥温和的目光,一次温柔的爱抚,一句温暖的宽慰,感动了一颗颗纯朴的心灵。这位充满想望的神圣之人,向我们缓步走来,他时而怡然自得,时而踌躇满志,时而宽和坚韧,时而刚勇暴烈,但他的行动始终宛如一个纯粹的人。《耶稣的一生》充盈着光辉的人性,在苦难深重的时代,帮助民众更容易靠近耶稣的精纯精神;在宗教衰微的时代,启迪读者借着耶稣的人性为他的神性所感动。
传记作者勒南是一位受过天主教最严格的训练却最终反叛了教会的科学主义者,其离经叛道的学术立场,给《耶稣的一生》带来了无与伦比的轰动效应。正统教徒对它深恶痛绝,自由主义时代的读者对它如饥似渴。耶稣到底是兼有神人二性的上帝之子,还是福音书作者有意塑造的圣者形象,或者仅是历史上确曾生活过的真实人物,勒南一一为读者作答。
勒南首先肯定了耶稣独一无二的荣耀。他认为耶稣是人类伟大的最高峰,他的荣耀既不能和初期基督徒分享,也不能归于其出身的犹太宗教。《耶稣的一生》呼唤人们返回耶稣本人而不是其他与耶稣有关的教派和信众。耶稣出身犹太教,正如苏格拉底出自诡辩派,路德出自中世纪,莱梅内出自天主教,卢梭出自18世纪,奠基者的伟大独创性不能为时代磨灭,它的光荣不允许任何合法的分享者。
《耶稣的一生》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把耶稣还原为有血有肉,有爱有憎,散发着强大人格魅力的先哲。耶稣以父子的关系理解上帝和他的联系,为他戴上种种光环的是一种范围广大且全然自发的民间情怀,是“门徒对他的赞美超越了他,拖着他前行”。我们看到,勒南笔下的耶稣,为宣传教义,一次次向世俗舆论妥协——他神话式的降生是为了符合“大卫的子孙”的身份,弥补出生拿撒勒的恶劣名声;他追随施洗者约翰,以期在他的名声庇佑下获得立足之地;他被迫施行奇迹,只为给自己增添神圣性的标记以吸引信徒。当他在耶路撒冷受挫,被信徒背叛,不得不独自承担走向十字架的命运时,他同样会茫然不知所措,会迷狂而神志不清,暴戾到忘记生活的快乐,沮丧于事业的意义,畏惧命运和前途的险恶。但他顽强的意志和卓越的心灵,帮助他扫清阴霾,忍受酷刑,最彻底地坚持了自己的使命。
耶稣“死而复生”的奇迹是与充满“人”的色彩的《耶稣的一生》最格格不入的内容。勒南通过为耶稣之死铺展坚实的现实背景,剔除了过于玄虚的牺牲献祭色彩。他分析了耶路撒冷错综复杂的政治宗教形势,认为将耶稣置于死地的既不是罗马皇帝提庇留,也不是总督彼拉多,而是守旧的犹太教派,是摩西律法。勒南还着重刻画了耶稣受刑时一度的绝望哀思,灰心丧气,以展示这位死于世俗褊狭的先哲的人性。至于耶稣的复活,勒南把它解释为抹大拉的玛丽亚的美丽幻觉,出自她“强有力的想象”和“爱的神圣力量”——一种深深爱戴其精神导师的宗教激情。“耶稣复活”是爱戴耶稣的人都乐意接受的消息,在那个神圣关头,“玛丽亚的激情为世界献出了一位复活的上帝”。
耶稣的世俗传记是近代才出现的,并且传记作者大多是从四福音书中搜集资料,勒南也不例外,但他表现出独特的传记写作精神。他对《约翰福音》颇多微词,并对其他三部福音书的侧重点作了精辟点评,评价了他们在认识耶稣生平中所起的作用。除此之外,《耶稣的一生》还借鉴了大量次经、伪经的内容。勒南承认,这些记叙具有传说的性质,为了生动地表现耶稣的性格,编造了许多故事,难免会有先入为主的观念。但他也认为,为了努力使昔日伟大的灵魂再度活跃起来,某些预言和推测必须采用。伟大的人生是有机的整体,不能靠抽象之事简单组合,而需以深厚的情感拥抱所有素材,将它们熔铸成完美的统一体。写作传记不必坚决排斥所叙故事的五光十色,而把自己局限于枯燥的事实中,因为这同样会阉割历史。任何想竭力按当时发生的方式求得真理的人都不会成功,不同的目击者为同一件事提供的见证也常常不同。勒南在为《耶稣的一生》第13版写作序言时宣告: 假如你要把自己局限在某些历史事实之中,那么本书对耶稣的记载是少之又少的。他认为,其作品的持久意义在于,他描绘了一幅关于“事物可能发生的方式之一”的画卷。就像本书的英文版序言作者查尔斯·戈尔所说,勒南也许不是在写作一部历史著作,但这本书体现了作者最高的理想水平。确实,为耶稣这样一位史料甚少、年代久远的人物做传,勒南亲切优雅的语言,构思精良的传奇笔法,赋予《耶稣的一生》清新绚烂的魅力。
勒南为写作这部传记,亲历耶路撒冷,路途优美的风光和抚今追昔的观感给他留下了美好的印象,我们阅读这本传记,仿佛也随勒南边走边看,时古时今——走过拿撒勒、加利利、抹大拉、迦百农,经历希律王朝、安东尼王朝,见证耶路撒冷陷落,恒河岸边受洗,湖畔讲道,十字架上受刑——亲历耶稣的一生。
(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