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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诗词《续《庄子·胠箧》文》原文及赏析

  《续《庄子·胠箧》文》

  贾宝玉

  (原作)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擿玉毁珠,小盗不起;焚符破玺,而民朴鄙;掊斗折衡,而民不争;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擢乱六律,铄绝竽瑟,塞瞽旷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聪矣;灭文章,散五采,胶离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毁绝钩绳,而弃规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有其巧矣。

  (续作)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红楼梦》第二十一回写宝玉在黛玉与湘云处厮混,引起袭人不满。她一边对宝钗说:“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凭人怎么劝,都是耳旁风。”一边对宝玉弄性气撒娇,故意不加理睬、冷淡宝玉。当晚,宝玉自觉无趣,吃了两杯酒,“因命四儿剪灯烹茶,自己看了一回《南华经》,正看至《外篇·胠箧》一则”,不禁意趣洋洋,趁着酒兴提笔续了这段文字。

  《庄子·胠箧》中的这几句话着重抨击当时统治阶级剥削、压迫人民的强盗本质,宣扬“绝圣弃知”,回到上古“民结绳而用之”的“至德之世”,是一种私有小生产者的乌托邦政治理想。庄周处于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的时代,他既不满奴隶主阶级的腐朽和野蛮行为,又不肯站到新兴地主阶级一边,他既反儒,也反对墨、法、名诸家。他既无所依附,就只得幻想,企图从主观精神上去寻求解脱现实矛盾的出路,《外篇·胠箧》中的这段话,就集中反映了他这种乌托邦的政治理想,他认为儒家圣人所提出的仁义道德那套治国方法是产生大盗窃国的根源,所以他主张杜绝圣人、抛弃才智,这样就可以制止大盗的出现。下面就用一系列比喻发挥他的这一辩证思想:信符和印章本为防止欺诈,但坏人正可利用它进行诈骗,因而将它们焚毁,人们才可以变得单纯朴实;斗与秤本为公平买卖,但却引起人们之间的纠纷,因而将它们敲破折断也就避免了争斗;竽瑟六律本为悦人之耳,却反而搅乱了人们的听觉,因而销毁乐器、停止音乐,天下人之耳才可以清明起来;花纹色彩本为悦人之目,却反而眩惑了人们的视觉,因而灭纹散彩,天下人之目方可以明亮起来;钩绳规矩本为能工巧匠所使然,但它只给人们以小巧,毁绳弃矩,天下人才会有大巧出现……。庄子的这段话总的讲出了这样一个辩证的哲理: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变成它自身的反面,因而要恢复其自身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取消这个极端,甚至要由这个极端回归到另一个相反的极端。贾宝玉正是为庄子这一辩证思想所感应,从自己的生活境遇中唤起一种同感,因而续下了那段与庄子思想一脉相承的文字。

  贾宝玉续作的大意是:毁灭了袭人、麝月那样的丫环,家庭之中才人人能知道什么是自己应努力去做的,只有舍弃了她们那样的劝才能得到真正的劝。劝者,受教而知所勉力也。“焚花散麝”,此句造语工巧:袭人姓花,故花木可以“焚”毁;“麝”指麝月,而麝香以香为著,故曰“散”麝。“戕宝钗之仙姿”等四句是由反面出之的赞语,也是作者欲罢不能、欲舍不忍的情绪的逆向倾诉:只有毁伤宝钗之仙姿,消灭黛玉之灵窍,才能使自己减却、消除对她们的情意,这样闺阁中也就没有美恶、妍丑、智愚、贤不肖之分而彼此都同样一致了。“彼含其劝”以下六句乃是上面假设的一番推论:闺阁中人人都知道自己应做什么(“彼含其劝”),则不会再有互相不和好的忧虑(“参”“商”本为两颗此出彼没、互不相见的星,常喻分离不得相见或意见不合);而钗、黛仙姿才思之归于无有,也就再无恋念眷爱之心了。这仍然是正面文章反面做的逆向表现。最后二句总括钗、玉、花、麝这些天姿丽质的美女皆是如网罗、隧穴一样迷眩、缠陷天下人的“孽障”,只有摆脱这张无形情网的纠缠与羁绊,才能消除人世的烦恼和困惑。这既表现了贾宝玉思想性格的发展历程,也流露出小说作者曹雪芹虚无主义的“色空”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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