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情缘天仙配》主要内容赏析
在明清以来的小说和戏曲里,董永与七仙女的爱情故事,始终和一棵老槐树分不开:他们最初在这棵树下相见,由老槐树作媒,结成了恩爱夫妻;后来工满返家,又来到这棵老槐树下,当时董永正乐滋滋地憧憬未来,而七仙女却满腹愁苦,难以明言,更不愿与董永分离,但“大限”已至,她无力抗拒“天命”与“父命”,最后不得不演出一幕人间最苦痛的生离死别的悲剧。所以这个始于槐荫、终于槐荫的人神恋爱故事,正不妨称之为“槐荫情缘”。
“情”是这个故事的内核和生命。但这种“情”长期被封建伦理道德、被“天命”与“父命”所禁锢。这个故事的演变过程,正是“情”的释放过程,“情”的成熟过程。我们就沿着这条脉络,来探索这个故事的发展与成熟。
一
追溯源流,我们不难发现,董永天仙配的故事,和人们称道的中国四大民间故事(即牛郎织女的故事、孟姜女寻夫的故事、梁山伯祝英台的故事、白蛇传的故事)一样古老,一样流传甚广,一样影响深远。仅就其流传之广来说,光董永的籍贯就众说纷纭;随其籍贯的不同,董永的传说和遗迹竟遍及大江南北。东汉武梁祠石刻画像上,标明他是千乘(今山东博兴县)人。《博兴县志.人物志》称:“董永墓在今崇德社(今陈户镇),去墓数里有董家庄,永故宅也。”经过论证,学术界确认了这一说法,并相信董永确有其人。但湖北孝感县也有董永墓,县名也因董永而得名。《孝感县志》说:“汉灵帝中平中,黄巾起,渤海骚然,永奉父来徙……永没葬父墓侧。相传董家湖旧有裴巷,即其处也。”至今孝感县还流传着许多董永和他儿子董仲的传说。唐《敦煌变文》中的《董永变文》,也称董永为“孝感先贤”,可见孝感说也由来已久。明洪梗编的《清平山堂话本》中,收有《董永遇仙传》,记中称“董永字延平,东汉中和年间淮安润州府丹阳县董槐村人”,作者言之凿凿,连那里的槐树也赐姓“董”了,人们不由得不信,于是有些戏曲和说唱故事,就采用了丹阳说。可是江苏《东台县志》卷二十二傅二摘引《晏溪志》,称董永是东台县西溪镇人,“今西溪镇永与父墓并在焉”,东台县同样有许多董永的传说和遗迹,以致至今还有人说董永是东台人。此外还有别的说法,如淮南说,自然全都出于传闻。一个故事人物的籍贯竟有这么多不同说法,这在传说故事中也是少见的,这就足以证明董永故事的确流传甚广,影响甚大。特别是安徽黄梅剧团的《天仙配》搬上电影银幕之后,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几乎家弦户诵,妇孺皆知。他们的爱情悲剧曾震撼了无数青年男女的心弦,并启迪着他们的思想。
董永故事原只是一个民间孝子的故事,但在漫长的流传过程中,它不断地被人们丰富和发展,不断改变着故事的面貌和主题;纪实性逐渐被削弱,神异化逐步被增强,人情化而后又冲淡了神异化,最终发展成了一个动人的人神恋爱的世俗故事,而且破倒地以悲剧来结束,折光地反映出人间的封建权势、地位无情地摧残了真正的爱情,给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以沉重打击,造成了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从而揭示了反封建的主题。这种质变的完成,大约经历了将近十九个世纪的酝酿。探索这个故事的发展历程,人们就会看到人类进步的历史车轮,在思想文化领域留下的鲜明辙印,并从中受到一些启发。
二
记载这个故事最早的文字,已被历史淹没了。今天我们能见到的早期文献,是山东省嘉祥县(汉时属千乘县)出土的东汉元嘉年间的武梁祠石刻画像及画像上的有关文字。清乾隆五十一年(公元1786),嘉祥县陆续发掘出和搜集到东汉世族武氏墓群遗物。其中武梁祠石刻画像最先被人发现。画像刻造的具体年代,已无法确考,但石阙铭文标明东汉建和元年(公元147年)。据南宋洪适《隶释》一书记载,《武梁碑》立于桓帝元嘉元年(公元151年),则画像的刻造,亦当去此不远。
在武梁祠第三石第二层上,有一组六幅弘扬“孝义”的故事画像,董永画像即其中的一幅。其图像是:右面的一棵大树下,一老人面朝左,坐在一辆小车上,屈腰,仲右手前指,左手执一鸠杖,上题“永父”二字;一男子直立于老人左边,左手执一农具,回头顾盼老人,似在恭听老人指点;男子与老人之间,从上至下刻有“董永千乘人也”六字;在董永像的上方,还有另一形象,因画像石年代久远,刻痕漫灭,形体模糊,难以辨认。于是有人认为它是垂袖飞舞的“织女”;有人认为它是只展翅飞翔的鸟,作装饰用,或寓有“象耕鸟耘”之意,但“象耕鸟耘”是舜耕历山的奇迹,与董永故事了不相关。细看图像,该物体脚粗短,前肢细长,臀部圆滚,头形略宽而呈三角形,无颈项,全不似鸟,倒像一只长翅膀的蟾蜍。蟾蜍在中国神话中被目为“月精”,虽非织女,也屑仙家,同具神话意味;何况凭空为它添了羽翼,自然可以上天下地,这就更引人遐想,也许它正好暗示着董永故事的不同凡响吧。从武梁祠的石刻群像来看,如果董永仅仅只是一个克尽孝道的贫雇农,而无其他奇迹,他是很难与画像中的荆轲、管仲等名人并列的。因为当时“孝悌力田”的农民并不乏人,为何独独突出一个董永?当时世族士大夫的门阀等级观念和贵远贱近的思想,也决不允许他们把一个本乡的普遍贫雇农的画像刻在祖宗祠堂,作为对子孙进行孝道教育的样板。因此,我认为千乘县的董永能获得这种殊荣,至少得具备这样几个条件:一、不仅“孝悌力田”,堪称典范,符合汉代统治阶级宣扬的“以孝治天下”的原则,还要“孝能感天”(像“二十四孝”中许多孝子那样),能证实当时儒家大肆宣传的“天人感应”的理论,并耸动人们的听闻,更有效地推行孝道。
二、董永生活的年代,应比武梁祠石刻画像刻造的年代早得多。董永决不可能生活于东汉末年,倒是刘向(?)《孝子图》所说的“前汉董永”,更接近事实。这是因为要神异化这个现实故事,需要—段较长的时间距离;要使这个故事广为流传,致使本地人也信假为真,并对之肃然起敬,这也需要一段较长的的时间距离。曹植在黄初年间写的《灵芝篇》曾这样描述董永的故事:
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 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责(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末后这两句诗,就证明了这个孝子故事早已神异化了,以至曹植把它当作一个典故,与虞舜、伯瑜(即老莱子)、丁兰的故事并列于诗中。曹植写这首诗的时间,距武梁祠的建造时间,相距并不太远,何况写诗以前董永故事就已神异化了,因而很难令人相信这个故事的神异化就在这短短的时间距离内完成。只是由于石刻画像不同写作诗歌,画面上只能摄取一个“鹿车载父自随”的镜头,而不可能较充分地显示这一故事的神异化。曹植的这首诗,也不是专咏董永的,而是借古人为例,伸述自己的孝思,以唤起乃兄曹丕的手足之情;但诗中还是显示了董永的不平凡的际遇:“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这比武梁祠石刻画像上带翼蟾蜍暗示的意思,自然明晰得多。至于神女以何种身份为董永秉机,在什么情况下为董永秉机,诗中都无交待。这有三种可能:一种可能是曹植要突出的只是“天灵感至德”,而不及其他;一种可能是这个故事当时十分流利,没有必要在诗中详细陈述;另一种可能是,董永故事当时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情节尚未丰富,董永与神女之间还只存在受惠与施惠的关系,故诗中只提“秉机”,而不及其他。我认为这三种可能都存在,当时流行的董永孝行感天的故事,还只是为了突出他的孝,对后来的“天仙配”故事来说,也许还只是一个粗坯。
三
董永故事发展到晋代,才初具“天仙配”的眉目。晋干宝《搜神记》中的董永故事,就具有这种特点:
汉董永,千乘人,少偏枯, 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葬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道逢一女,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 “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葬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人曰: “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人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在这个故事里,董永与织女已是夫妻,但织女只是被天帝差遣,任务是“助君偿债”,夫妻感情却无丝毫流露,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毫无挂恋。和这一记载在内容与文字上都很接近的,还有据说是引自刘向《孝子图》或《孝子传》中的四篇董永故事。唐初释道世编纂的《法苑珠林》卷六十二中的那一篇,引自《孝子传》:
董永者,少偏枯(孤),与父 居,乃肆力田亩,鹿车载父自随。父终,自卖于富公,以供丧事。道逢一女,呼与语云:“愿为君妻。”遂俱至富公。富公曰:“女为谁?”答曰:“永妻,欲助偿债。”公曰:“汝织三百匹,遣汝。”一旬乃毕。出门谓董曰:“我天女也,天令我助子偿人债耳。”语毕,忽然不知所在。
《孝子传》确有其书,敦煌写本中就有一本,其中的董永传文字与此有所不同:
董永,千乘人也。少失其母, 独养于父。家贫佣力,笃于孝养。至于农月,永以鹿车推父至畔上,供养如故。后数载,父殁,葬送不办。遂与人贷钱一万,即千贯也,将殡其父。葬殡已毕,遂来偿债。道逢一女,愿欲与永为妻。永曰:“仆贫寒如是,父终无以殡送,取主人钱一万,今充身偿债为奴,乌敢屈娘子?”妇人曰:“心所相乐,诚不耻也。”永不得已,遂与妇人同诣主人。主人曰:“汝言本一身,今二人同至,何也?”永曰:“买一得二,何怪也?”“有何解也?”答曰:“能织绡。”主人云:“但与织绢三百匹,放汝夫妻归还。”织经一旬,得绡三百匹,主人惊怪,遂放二人归回。行至本期之处,妻辞回:“我是天之织女,见君至孝,天帝故遣我助君偿债。今既免子之难,不会久在人间。”言讫,由升天。永掩泪不已。天子征永,拜为御史大夫。出《孝子传》。
敦煌写本五代句道兴《搜神记》,所引《孝子图》上的文字,却又是这样:
昔刘向《孝子图》曰:董永 者,千乘人也,少失其母,独养于父,家贫困苦。至于农月,与辘车推父于田头树荫下,与人客作,供养不阙。其父亡殁,无物葬送,遂从主人家典田,货钱十万文。语主人曰:“后无钱还主人时,求与卖身主人为奴,一世常(偿)力。”葬父已了,欲向主人家去。在路逢一女,愿与永为妻。永曰:“孤穷如此,身复与他人为奴,恐屈娘子。”女曰:“不嫌君贫,心相愿矣,不为耻也。”永遂共到主人家。主人曰:“本期一人,今来二人,何也?”主人问:“女有何伎(技)能?”女曰:“我解织。”主人曰:与我织绢三百匹,放汝夫妻归家。”女织经一旬,得绢三百匹。主人惊怪,遂放夫妻归还。行到本相见处,女辞永曰:“我是天女,见君孝行,天遣我借君偿债。今既偿了,不得久住。”语讫,遂飞上天。前汉人也。
宋朝李昉等编纂的《太平御览》卷四一一上的董永传,据称也引自刘向《孝子图》,文字又有差异:
前汉董永,千乘人,少失母, 独养父。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永谓钱主曰:“后若无钱还君,当以身为奴。”主甚愍之。永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于路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曰:“今贫若是,身为奴,何敢屈夫人为妻?”妇人曰:“原为妻,不耻贫贱。”永遂将妇人至。钱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于理乖乎?”主问妻曰:“何能?”妻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匹绢,即放尔夫妻。”于是索线,十日之内,千匹绢足。主惊,遂放夫妇二人同去。行至本相逢处,乃谓永曰:“我天之织女,感君至孝,使我偿之。今君事了,不得久停。”语讫,云雾四垂,忽飞而去。
我之所以不厌其烦地顺着时代顺序抄录这五篇异文(包括干宝的那一篇),是因为,我认为民间故事的发展是缓慢的积累,其发展的方式,往往是后人对前人的说法一点一滴地进行删削和增益。一般说来,它越来越完善,越来越丰满,但它前进的道路往往不是直线上升的,有时停滞,有时曲折。通过上引的五篇异文的比较,我看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些看法:
一、从内容与文字来看,《孝子图》、《孝子传》中董永故事,实皆据干宝的原文增改而成,增改的结果是情节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合理,但毫无疑问它们仍属于同源故事。
二、《孝子图》、《孝子传》不可能是二书,不然它们的文字不会如此近似。情况很可能是这样:书中原有图有传,“传”是“图”的解说词,“图”是“传”的插图或连环画。其书不见于历代书目,而流传于民间,在流传的过程中,可能没有固定的书名,重图者称之为《孝子图》,重传者称之为《孝子传》,诸家所引实只是孝子传。其作者已不可考,托之刘向,是为了抬高它的声价。文中的“前汉董永”、“前汉人也”,就证明它决非刘向之作。因为刘向活着的时候,决不可能预见到还有一个后汉,而预作前、后汉之分。但书中特意标出“前汉”,显然是引文者有鉴于当时有人弄错了董永的时代,而引文者又掌握了确实材料,故特意标出,以正俗说,即使行文累赘也顾不得了。
三、《孝子传》与《孝子图》虽非刘向所作,但至迟也是唐初之书,而且流传甚广甚久,因而屡见征引。在流传的过程中,想来多系辗转笔录;有无刻本,不得而知。古人抄书,除经书外,每多改易;引文者,除经书外,亦时有改窜、增损。故同引《孝子图》、《孝子传》上的同一篇文字,而又互有差异。这种差异常常反映了这一故事在不同时代的发展,并将对后世产生影响。例如句本改“织女”为“天女”,这是考虑到传说中的织女是有夫之妇,牛郎织女的爱情故事也应当珍惜,而不使之带上污点。后世便沿着这条路子,使“天女”具体化,于是她便成了天帝的第七个公主——七仙女。又例如织绢之数,由一百匹增至三百匹,再由三百疋增至一千匹,这不仅反映了债主的贪欲,甚至是有意刁难,而且是为了表现天女的神通,并为众仙女助织留下了地步。如果我们再考虑这个故事由“十日缘”发展为“一月缘”、“百日缘”,而天女一日织成十疋(这已是一个最大的定额),要满足“一月缘”就得三百疋,要满足“百日缘”就得一千疋。又例如上引的五篇异文,虽还没有出现那棵神奇的老槐树,但《孝子传》、《孝子图》中已提到,他们的分离处正是“本相逢处”,后人让这地方有棵槐树,再演成一部《槐荫记》,这可说是顺理成章的发展。特别是文中写到的董永拒婚的苦衷,为人的诚悫,天女“不嫌君贫,心相愿矣,不为耻也”的真情表白,对后世《槐荫相会》那出戏,更有影响。所不足的是,天女的情还受到“天命”和“父命”的禁锢,因而分别时缺乏真情的流露,她的告别辞使人感到她仍没有从“天灵感至德”的僵固的思想中解脱出来,她的神性仍多于人性,因而不可能走向一个真正的人的感情的世界。其结果是:董永故事虽已具备了“天仙配”的眉目,但由于缺乏真正的爱情,因而故事的主题只是在劝孝的基点上稍稍向前挪动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