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自己的诗,每一行,每一个字,
哦,铅笔多么苍白脆弱,它想试试
一条草叶的曲线,一只攀着树枝
或掠过空阔长天的飞鸟的嗓子。
哦,模糊的破镜,它想要抓住
壮美世界的一种颜色,一条光影,
没交好运的猎人,哦,蜡做的子弹,
狮子的美,野天鹅的翼,翅翼的暴风。”
——这野天鹅属于世界,不会让人猎获,
比你好的子弹打不中那白胸脯,
比你好的镜子在火中也会开裂,
你恨你……自己?毫无用处。还不如
爱你能看见的眼,能听翅膀击搏
这雷鸣似的音乐的心。爱野天鹅。
(赵毅衡 译)
对于诗人,诗歌作品是他的心血,是他的生命状态的艺术显现。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这样说,优秀的诗篇比诗人的生命更久长。艺术是永恒的,而人,则是漫长历史中的一个转瞬即逝的符号。诗人的生命价值是通过诗歌体现出来的。但是杰弗斯却要憎恨自己的诗,否定自己的诗,在表面看来,这似乎难以理解,而实际上,诗人是借这一否定,从反面着墨,歌唱美的永恒与普遍,歌唱美的野天鹅。
对于纷繁复杂的生命现象,“铅笔多么苍白脆弱”,它要勾画出各种曲线和“声音”,象一面破镜, 想抓住“颜色”和“光影”,美与丑,然而这一切都只是浮光掠影的,不能展示诗人所认识的世界的全貌。艺术都是有限的, 而生活之美无涯,不是吗? “颜色”和“光影”是美;“没交好运的猎人”和“蜡做的子弹”之中也有美;“狮子的美”是一种美,而“野天鹅的翼, 翅翼的暴风”更是美;诗人层层推进,道出了美无处不在,而诗歌却有无力为之的苦衷,因此,他的“恨”,只是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恨,反过来讲,又是诗人对美的赞美。接下来,诗人直抒胸臆,抒发了自己对“野天鹅”的热爱之情,也反射出他对美的追求。在这里,“野天鹅”已经变成了“美”的化身,它“属于世界,不会让人猎获”,枪弹是打不中的;漂亮的镜子在火中会被烧裂,而“野天鹅”永远不会变色——美是永恒的, “你恨你……自己?”显示出一种迟疑与犹豫,但诗人的结论是,这样做“毫无用处”,还不如去爱那“眼睛”,爱那一颗“心”,眼睛可以洞察一切,而“心”能听见奋斗拼搏的声音。在诗的最后,诗人发出了“爱野天鹅”的呼唤,显示出一种追求向上的力量。
《爱野天鹅》抒发了一种轻快向上的情感,其中也饱含诗人的人生追求,他选择了“生命”,选择了“美”,向人类提出了自己的期冀。全诗意象奇丽,情感充沛,既写出了美对于生命的力量,又展示了诗人的理想,含蓄深刻,体现了杰弗斯借助外物抒情言志的高超诗艺。
(蒋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