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堂书钞》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比较完整的综合性类书。唐虞世南编辑。北堂是隋秘书省后堂,刘禹锡《嘉话录》曰:“虞公之为秘书,于省后堂集群书中事可为文用者,号为《北堂书钞》。”此书成于隋炀帝大业年间(605—618),在北宋初已是难得之书。宋元及明代中朝均未刻印,直至清初朱彝尊在《曝书亭集》中仍有“原书罕觏”的记述。现在我们所能见到的最早版本是明万历二十八年(1600)常熟陈禹谟刻本。此本多处删补窜改,并将唐太宗贞观以后和五代十国的书增入其中,已尽失其本来面目,被公认为是一个较劣的本子。另有清光绪十四年(1888)南海孔广陶三十有三万卷堂刻本。此本以元陶宗仪的影宋抄本为底本,这一底本经过严可均、王引之等诸家手校,孔氏等人又加续校,至此《北堂书钞》始有一凝众校雠家心血而得近于原貌的传本,也是近几十年来通行的本子。1989年北京中国书店新印本即据孔氏本影印刊行。
虞世南(558—638),字伯施,越州余姚(今属浙江)人。隋末唐初的著名书法家和文学家。少时笃志勤学,隋大业年间任秘书郎。入唐后,转著作郎兼弘文馆学士、秘书监。封爵永兴县子,人称“虞永兴”。是唐太宗最器重的大臣之一,称他德行、忠直、博学、文词、书翰为五绝。辑录《北堂书钞》前,曾参加过官修类书《长洲玉镜》的编辑工作。
该书160卷(《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均记载为173卷),约100万字,分为19部,计:卷1-卷22:帝王部;卷23-卷26:后妃部;卷27-卷42:政术部;卷43-卷45:刑法部;卷46-卷48:封爵部;卷49-卷79:设官部;卷80-卷94:礼仪部;卷95-卷104:艺文部;卷105-卷112:乐部;卷113-卷126:武功部;卷127-卷129:衣冠部;卷130-卷131:仪饰部;卷132-卷136:服饰部;卷137-卷138:舟部;卷139-卷141:车部;卷142-卷148:酒食部;卷149-卷152:天部;卷153-卷156:岁时部;卷157-卷160:地部。各部之下又分若干子目,共851目。该书的编排方式与后来的类书略有不同,其本身的编排体例也不完全相同,大体分为3种方式:一是把文籍中的有关材料汇集起来,每一事摘出句子用大字登载,然后将其出处,上下文以及有关的解释用小字注出,注文中有时也有虞氏的按语;二是仅将文籍中的句子摘出来,没有注语或只简略地注一个出处;三是将文籍中的有关原文引用,只用大字登载,前注明出处,类似《太平御览》的编排体例。如卷96艺文部2·史8,卷8帝王部8·务农31,卷160地部4·石16:
书契之作,而有史官(《汉书·司马迁传·赞》云“其载籍博矣。”)掌五帝之书(《周礼·外史》职云:“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郑注:“楚灵王所谓 《三坟》、《五典》。”)。明得失之迹(《毛诗序》云:“国史明乎得失之迹。”谨按:国史者,书记之官。所以状理,谓之为得;所行乖理,谓之为失。)。言则右史书之,动则左史书之(《礼记 ·玉藻》)。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论语》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董狐不隐(《春秋左氏》云:“君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上为第一式。
务农重谷。命农勉作。并耕而王,以劝农也(《尸子》)。劳农民劝。唯农是务(《国语》)。威戒农用(《国语》)。
纪农协功。兴锄利��。 农天下之本(《汉书》)。五谷万民之命。
上为第二式。
《易归藏启筮》曰:“鮌乃以息壤,以填洪水。”《易》曰:“艮为小石。”又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又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周易参同契》曰:“吉记提龙虎,黄帝美金华。淮南口秋石,王阳加黄牙。”……
上为第三式。
《北堂书钞》引用的书籍,据孔广陶统计,除集部外,约800多种。引书断限据清代学者严可均说起于“三代、汉、魏,迄于宋、齐。其最晚者沈约《宋书》、萧方等《三十国春秋》、崔鸿《十六国春秋》、魏收《后魏书》;其诗、赋、颂则颜、谢、鲍为最晚,陈、隋只字不钞。”(见《铁桥漫稿》卷8《收陈禹谟刻本北堂书钞后》)由此可见,《北堂书钞》的重要价值就在于它保存了隋以前古籍资料的原始面貌,况这些古籍到今天,十之八、九已经亡佚,即使是流传下来的,则由于历代传抄、刊刻,残阙讹误之处亦不是少数。因此,《北堂书钞》对于查检古代,特别是六朝以前的语句典故及各类资料,具有特殊的功用,绝非后世类书所能替代,故历代学者多重视此书。清代学者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王念孙撰《广雅疏证》、《读书杂志》,王引之撰《经义述闻》,洪颐煊撰《读书丛录》以及校订《管子》、《穆天子传》、《竹书纪年》等,都曾广泛地征引过此书。《北堂书钞》又是后世各种类书的先行者,后世类书中某些专门采辑编排的内容。如史实故事、释名考证、名言隽语、韵汇辞藻等,均可在书钞中见其端倪,找到相关的材料。
该书在明清刊刻之前,长期借抄写而流传,许多文、句掐头去尾,多不连贯,未注明出处者亦甚多,引用时颇为不便,这不能不说是此书的一个缺陷。因此,该书还有待于进一步的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