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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尽意论》主要内容简介及赏析

  《言尽意论》是魏晋时期的一篇反玄学哲学论文。欧阳建撰。《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唐书·艺文志》、《明史·艺文志》均著录有《欧阳建集》二卷,均已亡佚。清严可均将该文辑入《全上古三代汉魏三国六朝文·全晋文》,清光绪年间由广雅书局刻行,1958年中华书局重印本是目前较好的一个版本。

  欧阳建(约267—300),字坚石,渤海南皮(今河北沧县)人。出身于冀州大族,“雅有理想,才藻美瞻,擅名北州”。(《晋书·石苞传》)历任山阳令、尚书郎、冯翊太守等职。曾上书历数赵王伦的罪状,劝齐王冏杀之。后被赵王伦杀害。著有《欧阳建集》 已佚失。

  《言尽意论》言简意赅,仅280字。其内容主要是论述“言”与“意”之间的关系,全文分三个层次:首先论述了世间万物及其规律的客观性。指出“夫天不言,而四时行焉;圣人不言,而鉴识存焉。形不待名,而方圆已著; 色不俟称,而黑白以彰。”在 “名”与“实”关系上,肯定了“实”是主要的,第 一性的;“名”是次要的,第二性的。四时的运行,事物的认识、方圆的形状、黑白的颜色都是客观存在,并不依赖于名。“名”对于“实”,“言”对于“理”均不能有所增减或变更。“名之于物,无施者也。言之于理,无为者也。”其次,充分肯定了“名”、“言”在客观事物认识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名”和“言”虽不能脱离客观事物本身而存在,但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又离不开“名”和“言”。正因为“理得于心,非言不畅;物定于彼,非名不辨”。所以“言不畅志,则无以相接;名不辨物,则鉴识不显。”人们要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特殊性,就必须要有反映该事物及其规律的特殊概念和名称,“欲辨其实,则殊其名;欲宣其志,则立其称。”其三,文章又强调了“名”、“言”必须与客观事物相符合,主、客观必须一致,“原其所以,本其所由。”但是事物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因此必须做到“名逐物而迁,言因理而变,此犹声发响应,形存影附,不得相与为二矣。”名与实,言与理必须相一致,“意”就是物和理在人的思想中的反映,“意”的内容,就是名和言,名和言不能同意分别开来,所以文章得出结论: “则言无不尽矣。吾故以为尽矣。”

  《言尽意论》主要是针对着“言不尽意论”而发的。魏晋时期,贵无论玄学在思想学术领域内风行一时,“言不尽意”论就是其中的代表论点。他们认为:世界的本体是“无”,由此产生并决定了事物的形态和规律。而这个绝对本体又是一个脱离物质,脱离自然而被神化的“无”,对其只能 “善会其意”,直接冥觉。如果从象得意,或是从言得象,就会离开本体愈来愈远。“存言者,非得象也: 存象者,非得意者也。”(王弼《周易略例 ·明象》)因此只能“忘言”、“忘象”,言不尽意,理不可知。这就片面夸大了认识工具和认识对象之间的差异性,从而否定主观认识客观的可能性。《言尽意论》抓住了言意之辨的核心问题,把颠倒的名实关系和言意关系加以匡正,作出了唯物的辩证的解释,驳斥了贵无论玄学及言不尽意论者在认识论上的 “不可知论”,动摇了玄学唯心主义关于有无本末之辨的理论基础。《言尽意论》是我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论著,对中国古代唯物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的发展,都作出了可贵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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