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集。十八卷。唐李翱撰。所见为早的有明景泰六年(1455年)刻本。
李翱,字习之。生于唐大历七年(772年),卒于会昌元年(841年)。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一说赵郡人。贞元进士,曾任检校户部尚书、山东南道节度使等。
该集卷一赋,卷二至卷五文,卷六至卷八书,卷九疏,卷十奏议状,卷十一行状实录,卷十三碑述,卷十四、十五墓志,卷十六祭文,卷十七、十八杂著。其引文注目的是有关哲学与文学的文、书等。
哲学思想主要体现于《复性书》三篇中,其在集中也占有着重要篇幅,撰者以为自孔、孟之后,道统已失,但仍有子思留下一本道统的“真经”《中庸》,故尔撰《复性书》对之进行解释发挥。撰者以为“人之所以为圣人者,性也;人之所以惑其性者,情也。”性与情有互相依赖的一面,即情由性而生,性又由情而明,又有以情遮蔽性的一面,故要恢复人的善性,必须要忘情。进而以为圣人与百姓的区别,也就是主性还是主情。圣人虽然有情,但“未尝有情也”,从而表现为“寂然不动,不往而到,不言而神,不耀而光,制作参乎天地,变化合乎阴阳。”这也就是性的本质。相反,百姓虽然也有性,但“情之所昏,交相攻伐”,因而一辈子不能见出他内部的性来。为达到圣人境界,就需忘情复性。其有两个阶段,一是“斋戒其心”,也就是“弗思弗虑,情则不生;情既不生,乃为正思。”二是“至诚”,即由前一阶段进一步前进,觉悟到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思”、“虑”,以至完全进入绝对的静。以此而对致知格物作了如下解释:“物者,万物也,格者,来也,至也。”“物至之时,其心昭昭然,明辨焉而不应于物者,是致知也,是知之至也。”其以上理论,为宋明理学作了思想上的准备。关于学道,撰者主张“君子从乎道也,不从乎众也。”(《从道论》)于政治,主张“列天地,立君臣,亲父子,别夫妇,明长幼,浃朋友” (《答朱载言》)。于治平,反对过分榨取,如“人皆知重敛之可以得财,而不知轻敛之得财愈多。”(《平赋书》)等等。
《答朱载言书》为撰者论文重要篇章,将儒家经籍比之为“浩乎若江海,高乎若邱山,赫乎若日月,包乎若天地。”因而之所以要跟当时风尚相违而学古文,是为了学其言,进而能行其行,重其道,循其礼。故又强调文章的“理”、“义”,“义不深,不至于理,言不信,不至于教劝。”以至使文、理、义三者并举。在该文中,又提倡“创意造言,皆不相师”,比如《春秋》就不同于《诗经》,《诗经》不同于《易》,《易》不同于《尚书》等等,“如百品之杂焉,其同者饱于腹也,其味咸酸苦辛,不必均也。”在《答皇甫湜》书中主张语言的革新,反对崇尚奇险,以为要学习司马迁、班固那种“简述高简之工”的平易文风。在《百官行奏状》中进而反对“务于华而忘其实,溺于辞而弃于理。”集中的《高愍女碑》、《扬烈妇传》等类宣传伦理纲常的文章,正是撰者前面理论的具体实践。为此,与韩愈一起推动了唐古文运动的开展,对宋古文运动也发生了直接的影响。
该集有明景泰六年(1455年)河东邢让刻本,明成化十一年(1475年)刻本,明季海虞毛氏汲古阁《三唐人文集》本,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四库全书》抄本。清光绪元年(1875年)南海冯焌光据汲古阁本校刻《三唐人集》本。一九一九年,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六年上海商务印书馆据明成化本影印,入《四部丛刊》。一九三三年寒匏宦重刊《三唐人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