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名《习学记言序目》。思想杂著。五十卷。南宋叶适撰。成书于宋嘉定十六年(1224年)。
叶适,字正则,自号水心居士。生于宋绍兴二十年(1150年),卒于宋嘉定十六年(1223年)。温州永嘉(今属浙江)人。淳熙五年进士。历官太学正、太常博士、尚书左选郎官、权兵部侍郎等。开禧二年,调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击退来犯金兵,升宝文阁待制。开禧三年被因“附仛胄用兵”罪而夺职,后归故里,从事讲学、著述而终身。《习学记言》即为叶适被夺官免职后在故里水心村而作的读书札记。最初只辑录经、史百家条目,后研读群书十六年,在原有条目的基础上抒以己见而成书。
《习学记言》先论经书,二论诸子,三论历史,四论文鉴。
关于经书。前三卷之中论述《周易》,主要以解释卦、象为主,对每一名词都作了说明并阐述了自己的理解。如“坎”:“水必坎而后行,无适而非坎也。人之行于世亦然,然而四肢百骸,人不知其坎也,而况于身之外乎?是以动则必踬,行则必陷,而莫之救也。故坎之行也以水,而人之行也以心,心刚也,柔非心也;水刚也,坎非水也,故曰 ‘常德行,习教事’,所以行于世也”。第四卷为《系辞》,是对《易》的综合考证和论术。第五卷论《尚书》,作者考《虞书》、《夏书》、《商书》、《周书》而论四人:尧、舜、禹、皋陶。又说:“故考德者必先四人。”第六卷论《毛诗》。对许多诗句都作了说明,如:“叔段二诗,美其于田于狩,劝其释弸鬯弓,智者知其入于死亡之地矣,非为庄公忧也。”第七卷《周礼》论官职问题。其中主论“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最后论“礼仪”及“丧服子夏传”。第八卷论《礼记》,其中包括曲礼、王制、月令、曾子问、礼运、乐记等十五段。所论述内容包括作者对自然现象的认识和对政事之态度,比较能反映作者的世界观问题。其中有“但不生耳,生即动,何有于静?以性为静,以物为欲,尊性而贱欲,相去几何?”并认为性和欲处于同等地位。第九至十一卷论述《春秋》和《左传》中的人物和历史事件,又以寻求文字资料为主。第十二卷论《周语》先讲:“《周语》所记虽皆古意,极有不通于世者。”还说:“周人之论,尚德尊旧,薄功厚本,严报应,崇鬼神,至东迁后风流不改。然坐视俗坏道沦,亦不能反也。”《鲁语》则莒仆事与左氏详略大异。其论述多精辟之语,如《楚语》中评叶公“唯仁者可好也,可恶也,可高也,可下也”,以为“盖在我者唯知有仁而已,人之好恶高下,于我无加损焉。”对于孔子“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之论,谈到:“观人之所以施好恶于我,而不足以动我之仁,观我之所以施好恶以人,而足以得我之仁也,如是而已。”第十三卷评《论语》,第十四卷评《孟子》。
第十五卷至十七卷,第四十四至四十六卷均论诸子。如对《老子》的论述有:“盖《老子》虽为虚无之宗,而皆有定理可验,远不过有无之变,近不过好恶之情,而其术备矣。”这实际是对《老子》的概括总结。关于“道”的论述则:“道曰可道,则必有不可道者。名曰可名,则必有不可名者。可道者非常道,则不可道者常道也。可名者非常名,则不可名者常名也。有名,即天地之始也,无名,即万物之母也。”“常无之,欲与观其妙,妙不在于他,在于能无而已;常有之,欲以观其微,天下之物虽日陈于吾前,皆其粗者也。”作者击老尊易:“按古人言,天地之道莫详于易,即其运行交接之著明者,自画而推,逆顺取之,其察至于能见天地之心,而其粗亦能通吉凶之变,后世共由,不可改也。今《老子》徒以孤意妄为窥测,而其说辄屡变不同。”第十七卷论《孔子家语》,作者讲到:“《家语》四十四篇,虽孔安国撰次,实孔氏诸弟子旧所集录,与《论语》、《孝经》并时,取其正实而切事者别出为《论语》,其余则都集录,名曰《孔子家语》。”这就是《家语》一书与《论语》之区别。作者取其近二十篇加以考证。请见《五仪解》篇中关于庸人、士、君子、贤、圣人等五之考证:“按《论语》,孔子未尝轻言圣,故曰‘何事于仁,必也圣乎,尧舜其犹病诸’,‘圣人吾不得而见之矣’。子思、孟子始轻言圣,而荀卿为甚,此亦荀卿之传也。”并说:“轻言圣而学者之患至于重言士,不可救也。”“哀公与孔子问答甚多,而皆无救于弱、无损于昏、无益于明、无功于治。”这又有所说明孔学与政无所为。从前、后文综合来看,作者对孔学褒贬不一,有的认可,有的反对,完全根据自己的见解来决定取舍。除此之外,作者对《荀子》、《法言》、《管子》、《孙子》、《尉缭》等也多有论述。
关于历史,作者由《战国策》开始,论述了《史记》、《汉书》、《梁书》、《唐书》,直到《五代史》几乎所有史书。主以考证史实,论述治国之道、总结历史经验、人物功过得失,涉及领域相当广泛。关于“仁人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作者认为:“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阔。古人以利与人而不自居其功,故道义光明。后世儒者行仲舒之论,即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尔。然举者不能胜,行者不能至,而反以为诟于天下矣。”这表达了作者的功利观。叶适反对董仲舒的功利观,认为道德不能脱离功利,道德原则、政治思想与物质利益并不是对立的。“圣人敬天而不责,畏天而不求。天自有天道,人自有人道,历象璇玑,顺天行以授人,使不异而已”。又说:“若不尽人道而求于天以齐之,必如‘景之象形,响之应声’,求天甚详,责天愈急,而人道尽废矣。”这反应了叶适的人生观。他认为,天有天的自然变化规律,人类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和生活规律。人应该由己出发去发展和改造自然,不能完全,也不能违背自然。“如汉高祖、唐太宗,与群盗争攘相杀,胜者得之,皆为己富贵,何尝有志于民,以人之命相乘除而我收其利,若此者犹可以为功乎?”他认为,国事盛不一定就是大治的象征,盛世当中有可能孕育着乱。“夫方镇、宦官,为唐必坏之疾,至是即不可为。则为人主者,能敛衽恭己,精于听察,使小权、小政不至甚挠,不贻民害以了目前,若是而已”。这只是对皇帝的一点希望而已。
《序目》最后论文鉴有四卷。其中包括诗、赋、册、奏疏、箴、铭等。作者在《四言诗》一段中论到:“按古诗作者,无一不以一物立义,物之所在,道则在焉,物有止,道无止也,非知道者不能该物,非知物者不能至道。道虽广大,理备事足,而终归之于物,不使散流,此圣贤经世之业,非习为文词者所能知也。”这其中有两层内容:一是说文学作品不是人凭空想象而得到的,它来源于社会和自然界。二是说道来源于物,道与物不可分割。
《习学记言序目》对各家都有评论。对佛、道、及周(敦颐)、邵(雍)、二程(程颢、程颐)等理学家的学说都进行了批判。反映了功利学派的观点。他主张治国之道应以农为本,把“知稼穑之艰难”视为“王业”的基础。反对抑商,主张运用国家政权的力量保护和扶持商贾,流通货币,促进商业之发展。
《习学记言序目》之版本,除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黄体芳刻本外,还有民国十七年(1928年)永嘉黄群校本,瞿氏明抄本,叶氏清抄本等,一九七六年,中华书局根据以上各本重新修订出版了新本,分上、下两册,竖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