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传体杂史。一百零二卷。北魏崔鸿编著。成书于北魏梁武帝正光三年(522年)。
崔鸿,定彦鸾。生卒年不详。北魏东清郡河鄃人(今山东平原)人。仕魏为中散大夫,以本国编修国史,后迁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死于孝昌年间(525—527年)。史称“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见晋魏前史皆成一家,无所措意”。以刘渊、石勒等国,“并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国书,未有统一,鸿乃撰为《十六国春秋》,勒成百卷,因其旧记,时有增损褒贬焉”(《魏书·崔光传》)。崔鸿自景明之初开始搜集诸国旧史,至正始三年草成九十五卷,用时七年,尚缺李雄父子据蜀始末。常璩所撰《汉之书》一起求购不得,因而长期辍笔无法完稿,直到正光三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完成一百零二卷的巨著,前后迁延达二十五年之久。可惜原书于北宋时就已散失。
本书采用了纪传体,严格区分了历史事件的时间先后,把各国史事排列起来,“约损烦文,补其不足”,打破了旧的国别界限。
《十六国春秋》共计一百卷,序例一卷,年表一卷,合计一百零二卷。改各国书为录,计有前赵录十卷、后赵录十二卷、前燕录十卷、前秦录十卷、后秦录十卷、蜀录十卷、前凉录三卷、西凉录三卷、北凉录三卷、后凉录三卷、后燕录十卷、南凉录三卷、南燕录三卷、西秦录三卷、北燕录三卷、夏录四卷。
这部书记叙了西晋灭亡、东晋建立、黄河流域各族兴起的历史以及十六国时代的历史。是记载这一时期的主要史书,有很高的史料价值。此书取材广泛,史料丰富,崔鸿网罗了各国史书,保存了许多珍贵的史料。
这部书打破了历代史书的正统观念,将五朝少数民族政权同东晋王朝并列,称为十六国,将它们同东晋予以同等的历史地位,系统加以阐述,这是比较珍贵的。
《十六国春秋》存在不少问题。本书涉及面广,难免擒于广固;崔鸿皆记错了年代。
原书到北宋已散佚,现在流传的是后人所辑的辑本。主要有以下两个本子:一是署名崔鸿撰,明代屠乔孙、项琳所刊。据考证,它是根据《晋书·载记》、《资治通鉴》、《艺文类聚》、《册府元龟》等史书辑录而成。这个本子博采兼收,而疏于考证,但其文皆从古书中抄来,不是随意杜撰,仍有参考价值。但其中有许多明显的错误,凡与十六国有关者,一概收入,或以前为后,或以后为前;或二事合为一事,二人并作一人;录中或多二三年,或少一二年。另一版本是明万历中期何镗所辑的十六卷本,号称节本,由程荣刻印。清代汤球取何本为底本,汇集晋书传记及原书之散见于诸书者,别为辑本,不求其多,但求其信而有征,写成《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