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施政纲领。一卷。近人洪仁玕撰。刊行于清咸丰九年(1859年)。
洪仁玕,号益谦,别字吉甫。生于清道光二年(1822年),卒于同治三年(1864年)。广东花县人,洪秀全的族弟。曾任乡村塾师,道光二十三年参加拜上帝会。咸丰二年流亡香港,开始接触西方文化科学知识,咸丰九年回到天京(今南京)封干王,该书是洪受任总理朝政后,为扭转当时的危机而撰写的。另著有《英杰归真》、《军次实录》、《诛妖檄文》等。
《资政新篇》除前言外,共分四个部分。前言说明了提出《资政新篇》的意图和立论的依据。“用人察失类”指出了“禁朋党之弊”的重要,要求太平天国上下团结。“真心实力,众志成城”,去开创“新天地新世界”。“风风类”提出了破除陈规陋习,除“人心蒙昧”,“以有用之物为宝”,学习西方“正正堂堂”之技。“法法类”针对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宜立法为准”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是全文要义之所在。“刑刑类”则主要提出了如何建立司法制度与处理对外关系问题。总之,资政新篇是一个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改革方案。
《资政新篇》首先认为: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审时度势与本末强弱”,而“本末之强弱适均,视乎时势之变通为律”。所以“善辅国政”的原则,“其要在于因时制宜,审势而行”。并简略地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大势,供“度势行法”者参考。其中的“因时”、“审势”,主要是指因资本主义之时,审世界潮流之势,使太平天国走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在“风风类”这一部分中,作者主张学习西方技艺,“以有用之物为宝”。他指出“释聃尚虚无,尤为诞妄之甚,儒教贵执中,罔知人力之难,”批判了愚昧守旧和“以骄奢之习为宝”的腐朽习俗,明确了“以有用之物为宝”的进步观点和积极引进西方“技艺”的主张。他说:“中地素以骄奢为宝,或诗画美艳,金玉精奇,非一无可取,第是宝之下者也。夫所谓上宝者,以天父上帝、天兄基督、神圣爷之风,三位一体为宝,……中宝者,以有用之物为宝,如火船、火车、钟镖、电火表、寒暑表、雨风表、日晷表、千里镜、量天尺、连环枪、天球、地球等物,皆有探造化之巧,足以广闻见之精。此正正堂堂之技,非妇儿掩饰之文,永古可行者也”,充分肯定了西方科学技术的巨大作用和强大生命力。他不仅认为太平天国政府应当“以风风之,自上化之”,倡导和鼓励人们学习西方“技艺”,而且主张太平天国政府应当“许牧司等教技艺之人入内,教导我民”。
“法法类”,主要是鼓励富民投资,兴办近代工、矿、交通运输业和银行业。指出:要“兴车马之利”,制造“利便轻捷的火轮车”;修筑四通八达的铁路公路,“以为全国之脉胳”。要“兴舟楫之利”,制造“火船气船”,疏通河道,以便道有无,济缓急,“大商则搭客运货,国家则战守缉捕”。要“兴器皿技艺,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要“兴宝藏”,开采“金、银、铜、铁、锡、煤、盐、琥珀、蚝壳、琉璃、美石等货”。要“兴银行”,发行“银纸”,以利“商贾士民”。还要创办“邮亭”、“书信馆”和“新闻馆”,“以报时事常变,物价低昂”,等等。除此之外,作者还提出了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如“医院”、“跛盲聋哑院”和“兴市镇公司,立官严正,以司工商水陆关税”等主张。
在“刑刑类”中,作者提出了与外国和好通商,使中国与西方“并雄”的主张。他认为,在对外关系上应实行“柔远人之法”和“与番人并雄之法”,反对闭关自守。同时,又肯定太平天国的“自固之策”,明确提出外人“不得毁谤国法”。
《资政新篇》在经济思想史上的最突出的贡献,就是在中国近代史上第一次比较明确地提出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理想、主张。这些经济主张,是当时最符合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的经济要求。
《资政新篇》有咸丰八年(1859年)颁刻本,《广东丛书》本,上海人民版社一九五七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的《太平天国》(二)中也有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