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制度史著作。系《清朝文献通考》的续本。四百卷。刘锦藻著。成书于一九二一年。
刘锦藻,字澂如,浙江乌程人。生于清同治元年(1862年),卒于一九三四年。光绪二十年二甲第一二五名进士。援例得户部主事,以郎中候选,签分工部都水司行走。旋以纳捐得赏四五品京堂。锦藻出身于官宦之家,在变法维新之际,潜心学术,以编著皇朝续文献通考为己任,初稿经呈清廷,赏内阁侍读学士衔。辛亥革命后,在上海继续完成此书,记事从乾隆五十年至宣统三年,从而使有清一代有了完整的文献通考。本书也就与《清朝文献通考》一起,成为清朝经济、政治、文化、典章制度的基本资料典籍。
《清朝续文献通考》,根据晚清政制、政治活动的实际,增加外交、邮传、实业、宪政四门,加上原通考二十六门,共三十门。子目也有更定。征榷考,并铁于坑冶,而标名盐法,增厘金、洋药。国用考增银行、海运。选举考,增赀选。学校考,增八旗官学、书院、图书、学堂。王礼考,增归政、训政、亲政、典学。兵考,增长江水师、海陆军、船政。职官考,因官制全更,难沿旧例,遂书其始末。全书子目达一百三十六项。所增删项目,便于将乾隆末年到清亡这段时期的事项,编入一书。
《清朝续文献通考》的价值,不低于原文献通考。陆润庠为序,称它“网罗考订,一朝典章制度,灿然大备,而于新旧兑嬗之际,尤三致意。”并非溢美之词。
记政制,乾隆晚年立太子之情。皇帝称,“回念圣祖大渐,授位皇考,其时系内大臣隆科多宣传顾命。逮皇考传位朕躬,宣示密缄,仓卒之间,朕不敢自行启奉。”“总之,储贰一,其弊丛生。不特佥任依附,易启嫌隙,而名早著,日久必致流于骄佚而不自知。我国家不明诏立储,燕翼贴谋,虑至深远。即缄名密贮,务当慎之又慎,不可豫为宣露,如朕见在举行归政,亦必俟为期至近,始行颁旨宣示。此实万年无弊之法。”又记,宣宗继位之状。“皇次子智亲王”“见随行在,自当上膺付托,抚驭黎元。但恐仓卒之中,大行皇帝未及明谕。”“为特降懿旨,传谕在京王大臣,驰寄皇次子,即正尊位,以慰大行皇帝在天之灵,以顺天下臣之望。”又如记光绪二十二年,拟改军机处而未果。时上谕言,“军机处为行政总汇,雍正年本由内阁分设。取其近接内廷,每日入值录旨办事,较为密速,相录至今,尚无流弊,自毋庸偏改。”它释军机处事权,“军机大臣掌书谕旨,综军国之要,以赞上治机务,日直禁廷,以待召见。凡谕旨明降者,下之于内阁;谕军机大臣行者,既述则封寄焉。”又记捐纳,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谕,“为治之要,首在用人,而人材究以正途为重。前因军需、河务支用浩繁,曾暂开捐例,原属一时权宜,不久即行停止。迄今阅二十余年,而府库充盈,并不因停捐稍形支绌。铨选既无壅滞,人才亦得奋兴,可见捐纳一事,竟当不必举行。不特慎重名器,并以嘉惠士林,我子孙亦应奉以为法。倘复有奏请开捐者,即为言利之臣,更当斥而勿用。惟贡监一途,乃众所愿,弗占正途,不过给予顶带,无碍铨政,亦仿古人纳粟之意,事尚可行。”
他如经济、典章,“灿然大备”。其价值且因无清朝续通志,无清朝续通典而更可贵。
本书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有乌程刘氏家刻本,《皇朝续文献通考》三百二十卷。辛亥革命后,续辑八十卷。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王云五主编的《万有文库》收入此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改名《清朝续文献通考》,四百卷。与“前三通”(通考、通志、通典)、“续三通”(续通考、续通志、续通典)、“清三通”(清通考、清通志、清通典),及本书合成“十通”,编有索引,检索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