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典章制度史料长编。二百卷。明徐学聚纂。约成书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
徐学聚,字敬舆。生卒年不详。浙江兰溪人。万历进士,先后任浮梁、吉水知县,礼科给事中,出任湖广佥事,山东提学副使、福建布政使,又以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生平著述甚丰,不下数十种。影响较大的有《国朝典汇》、《历朝珰鉴》等。
《国朝典汇》的编写,查阅了大量史料,所以其子徐与参说“先中丞(指徐学聚)……著述不下数十种,是书纂辑最劳,经济备见”。书中有冯琦等序五篇。所选资料,始于明初,下至隆庆。
全书内容共分七大部分:一、朝端大政:包括开国、靖难、亲征复辟、登极迎立、遗诏顾命、庙号尊谥、陵寝、东宫、后妃、宫闱、驸马公主、戚畹、宗藩、巡幸、郊祀、祈祷祠醮、较阅、耕蚕、荘田(附勋戚荘田)、御制、国史实录、编辑诸书、论道议政、经筵日满、召对、隆遇、赐赉、求言纳谏、建言、勋臣考、辅臣考、中官考,共三十三卷;二、吏部:包括吏部、官制(附官俸)、铨法、行取考选、京官考察、朝觐考察、荐举、举劾、论劾、徵召、优老、存问、给驿、归省告病、给由考满、久任、冒滥官员、请乞传陛、宗人府、都察院、御史、总督巡抚、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太常寺、四夷馆、太仆寺、两京尹、光禄寺、国子监、翰林院、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科、行人科、观政进士、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兵马司、布政司、按察司、行太仆寺、苑马寺、盐运司、府州县、王府官、恩荫、贡士、监生、杂流共五十三卷;三、户部:包括户部、方舆、户口、赋役、田制、农桑、钱法、钞法、茶法、盐法、漕运、海运救荒、蠲免、仓储、查理钱粮共十六卷;四、礼部:包括礼部、礼制、圣节庆贺、岁时宴享、朝贡、贡献、朝仪、章奏、冠服制、乐制、祥瑞、灾异、庙祀、献庙大礼、山川社稷诸神坛庙、历代帝王祀典、历代名贤祀典、功臣庙祀、文庙、从祀、圣哲裔、谥法、封赠恤典、录死事、旌节孝、科目、学政、督学宪臣、文体、学术、风俗、释教、道教、异术共三十四卷;五、兵部:包括兵部、都督府、锦衣卫(附镇抚司)、总兵参游、留守都司、卫所、军政、武臣袭替、推举将才、封赏功勋、边臣功罪、冒滥军功、武学武举、京营、调兵操练、战具、军伍、恤军、兵饷、屯田、马政、互市、备边、海防、江防、邮驿、兵变、妖术、盗寇、朝鲜、琉球、安南(附东南诸夷)、日本、北虏、河套、哈密、女直、三卫、西番(附诸西戎)、土官(附类官)、川湖云贵苗蛮、两广瑶黎共四十二卷;六、刑部:包括刑部、刑法、律令、恩赦、按事、讦奏、录囚共七卷;七、工部:包括工部、都邑城池、皇城门禁、官署、治河、水利、营建、工匠、采木、采办内供物料、开矿、织造、烧造、抽分税课、市舶共二十二卷。各卷各条目又按时间先后依次编写。
本书中保留了许多很有价值的资料,为研究明代各项典章制度所必需。无论对政治史、经济史、军事史、赋税史、外交史、边疆各族史、法制史等,都有重要参考价值;而且各项记述,分类清楚,并按时间顺序排列,既便于查阅,又可了解每个问题的发展变化过程。所以一直为研究明史者乐于使用。本书缺点是有些内容过于琐细。
本书虽修成于万历时,但因卷帙浩繁费用太大,到天启四年(1624年)时其子徐与参才开始雕版,崇祯五年(1632年)不慎于火,雕版被烧毁一半,经多方捐助重刻,至崇祯七年,才最后完成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