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诗歌总集。八卷。今人邓之诚编撰。一九六五年初版。
本书收入雍正朝以前六百二十二家诗作二千余首,卷一、卷二入选作者皆明代遗民,有顾炎武、吴嘉纪、朱鹤龄、魏禧、黄宗羲、王夫之、屈大均、陈恭尹等凡一百五十八人。顺治、康熙两朝作者按地区分编为甲、乙、丙、丁四集。其中卷三、卷四即甲编上,甲编中所收皆江南诗人,计一百四十七人;卷五即甲编下收江南、直隶诗人七十三家;卷六为乙编,收录八旗及山东、山西等地诗人凡八十一位;卷七为丙编,录有浙江、江西等地诗人八十一家;卷八为丁编,入选作者来自陕西、河南、湖广、四川、云南、贵州、福建、广东等地,凡八十二人。
本书体例与各种诗纪事,如计有功《唐诗纪事》、厉鹗《宋诗纪事》、陈衍《辽金元诗纪事》及陈田《明诗记事》等大略相仿佛,也是“以一代为限,采择名篇,兼著本事,详作者生平。”然其“撰述宗旨则自具特色。”,“作者本黄宗羲‘以诗证史’之说,撰集此集,自与诸家纪事相异”(以上均见鲍正鹄为本书所写《前言》)。首先,“以诗证史”、以事取诗。其所谓“事”,既包括朝政时事,诸如兵革战乱、官僚党争,也包括自然灾变如水旱地震等;既包括文坛流变,也包括作者风格人品诸端。因为以“事”取诗,故于诗之选择,既不限于名家名篇,也不专注于文学准的,所选作品二千余首皆属有“事”之篇什。其次,诗以记史,补史阙文。正如本书《前言》所云:“著者以为诗史相证的关系,不在乎诗(文学)与史(史书记载)的相吻合,而贵乎诗能记史外之事。从这一主张出发,本书所选的作品,其内容有不少是史籍所不载或史籍所不详的,或与史籍记载互有出入”,“这就提供了许多过去被忽视的史料,提供了许多发掘史料的线索,而收‘补史之阙文’的功效。”第三,钩沉发微,成一家言。撰者于各家小传,博采钩稽其生平及创作史料,结合作者生平经历,论述其人其文,其中多有是正旧说的考证。所记遗闻佚事,亦皆有所凭依,“小传中对各家专集的题目、分集子目、卷数篇数多寡、辑刻年代与前后雕版异同,尤为注意”,“所录多由目验,辨别审慎,间加纠正”,这就使本书“对于研究清初八十年的社会政治、学术思想和文学”提供了丰富的资料,对于“清代文献考证大有帮助”(引文均见《前言》)。
所收作品,在内容上,有些真实地反映了官吏的骄奢横暴以及战乱天灾给人民带来的不幸,对劳动者的境遇寄与同情。文字狱在本书所收作品中亦有所反映。
本书主要缺点决定于其以事取诗的选诗原则,因为“但取其事”(撰者《序》),故所选诗歌多数并非诗人代表作,这就使得本书文学价值反不如史料价值高。另外,撰者于作品选择、人物评论中亦往往流于主观而不够全面,其中亦颇多袭沿旧文之处。
本书一九六五年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八四年重印。重印本订正了部分错讹,并编《人名索引》于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