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名《冬官纪事》。建筑史杂著。三卷。明贺仲轼撰。成书于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
贺仲轼,字景瞻,一字养敬。生于万历八年(1580年),卒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河南获嘉县人。万历三十八年进士。历官知县、知府、刑部郎中、山东武德道兵备。父盛瑞,字凤山,万历十七年进士。到工部任职,修景、献诸陵、永宁公主坟、荣昌公主府,及管理定陵扫尾工程均以节省著称。万历二十四年以营缮司郎中主持乾清宫、坤宁宫、交泰殿、暖殿披房斜廊、乾清日精月华景和隆福诸门围廊的重建,及神霄宫、东裕库、芳玉轩竖柜板箱二千六百多件的制造,用银六十八万两,节省九十多万两。议升湖广参议兼佥事,调陕西河西道,不意受诬陷贬职,一贬再贬衔冤而终。本书即其子在守孝期间准备为父伸冤之作。从中可看出工程浩大,阻碍重重,和作为工程经济管理家的盛瑞的运筹擘画。
本书内容首为邱兆麟序及仲轼所写类似前言的自序。
正文卷上十四条,与嘉靖年修三大殿对比,说明盛瑞重建乾清、坤宁两宫为节省人力、物力、财力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第十三条说明盛瑞离职时,不计借给工部屯田司、都水司、虞衡司银二十四万两,营缮司存库现银尚有九十三万余两,户工两部应允资助的六十万两未用。但盛瑞去职后“库藏若扫”。第十四条记述盛瑞严拒请托、钻营、要挟的要项。卷中十三条为条陈、奏议的摘要。卷下为两宫营建及其他工程中盛瑞节省开支、应付宦官的事例。末附盛瑞草拟的《辨京察疏》稿和二《揭》文稿。
盛瑞在经济管理上有多项改革。建筑费由工部例行开支内支付,不在各省地丁钱粮内加派银两。采购楠杉大木不遣官员,由川贵湖广抚按代管。在大石窝采石只派主事一人。用夫用匠改为现钱召募,不向河南、山东、山西征集。颜料召商买办,不再向云南、南京、广东摊派。台阶大石造十六轮大车用骡一千八百头拽运,改变过去造“旱船”,每里掘一井浇水,派民夫二万人牵引的办法;过去二十八日到京费银十一万两,改革后二十二日到京,费银只七千两。工程用车过去向顺天八府派车,改为造官车百辆,召募民户领用,计日计骡发运价,年扣银二十两,五年收回车价一百两,不再扰民。
工地分为若干工匠,工作量均匀搭配,明示赏罚制度,开展评比竞赛,“工坚费省完工最早者受上赏”,使“人思自效”。“论功不论匠”,无功者受罚。以往夫匠不给现钱,夫匠“逃亡者比比”。此次工程改为当日下工唱名直接发给,每人领取事前准备好的铜钱一串。不足数的允许立即告发。为解决通货不足,经奏准将库存黄铜四十八万斤交虞衡司宝源局铸造铜钱。
盛瑞掌握“钱散之则贵,壅之则贱”的银钱兑换规律,对铺户、车辆、砖瓦石灰窑厂等大宗开销给银不给铜钱,以免市上钱多而银贵,夫匠受损失。当时营缮司向虞衡司宝源局交银兑钱,每银一两换钱六百九十文,市上只能换四百五十文。发给夫匠以五百五十文作银一两,如此在开支上获利,夫匠也能受益。
在财政事务管理上,重大的改革是在原有称为“监督”的官员和内监提督的管理官员外,添设称为“巡视科道”的监察官员,使管理与监察分权。巡视科道随时纠察,发现弊端记录于簿册,并当面提醒,但不得吹毛求疵,使管理人员不敢负责。
烧造砖瓦和琉璃瓦用柴九千七百余万斤,需银十四万六千余两。他建议军工砍伐南海子稠密枯倒树株和将木楂(刨花之类)作为木柴外,将工部广积局堆积如山的煤抵柴使用。用煤烧造琉璃瓦是一项重要技术改革。
本书收录于《四库全书》。丛书中收入的有《宝颜堂秘笈·普集》、《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等。明陈继儒收入《普秘笈》中政题《冬官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