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论著作。五卷。唐皎然撰。确切的成书年代待考。
皎然,俗姓谢,字清昼,又称昼。生卒年不详。据有关记载推断,可能生于唐开元八年(720年),卒于贞元末年(800年)前后。湖州长城(今浙江长兴)人。谢灵运十世孙。早年受戒于杭州灵隐寺,久居吴兴杼山妙喜寺;诵习佛典,研读经史,擅长吟咏,与颜真卿、韦应物等过从甚密。其诗文收入贞元年间湖州刺史于頔编的《杼山集》十卷(即今四部丛刊本《皎然集》)中。诗论著作有《诗式》五卷、《诗评》三卷、《诗议》一卷。
《诗式》前卷总论诗法,后面以汉至中唐的“名篇丽句”分列五格,按十九种诗体分类,进行评论。全书集中表现了皎然的诗歌理论观点。皎然强调“诗情缘境发”,倡导诗歌创作须有意境,认为诗歌创作中,诗思蕴发是一个取“境”的过程,“取境偏高”则“举体便高”,“取境偏逸”则“举体便逸”;取境“须至难至险,始见奇句”。皎然认为,只有自然真情才能造成好的诗境,主张“语与兴驱,势逐情起”,赞美曹植诗“不由作意,气格自高”,推崇谢灵运“真于情性,尚于作用,不顾词采而风流自然”。皎然所说的“自然”,又非粗糙简陋。他不赞成“诗不假修饰,任其丑朴”,而主张诗人进行艰苦的创造性劳动。皎然反复阐明“用事”问题,他所谓“诗有五格”,即以“用事”为标准:“不用事第一,作用事第二,直用事第三,有事无事第四,有事无事情格俱下第五。”他反对堆砌典故、生硬用事,以致“伤乎天真”。皎然还突出强调了诗歌艺术形象的审美特性,认为诗的主要特点在于抒情,并且往往“情”、“兴”并提:“夫诗工创心,以情为地,以兴为经”,“情多兴远,语丽为上”;皎然还注意到诗须含蓄:“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盖诗道之极也”。皎然的《诗式》总结前人的艺术经验,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对后世诗论影响颇大,如意境说,崇尚自然的主张等,给后代诗论家以启示,经历代逐步深化,发展成完备的理论。
《诗式》在《新唐书·艺文志》中说是五卷,但在宋代已不易见到。今存几种《诗式》在卷数、次序方面都互不相同。有一卷本和五卷本。五卷本最早见于清末陆心源《十万卷楼丛书》;一卷本较流行,都属于元末明初《说郛》本系统,《唐宋丛书》、《学海类编》、《历代诗话》所收,都属此类。今人李壮鹰有《诗式校注》(齐鲁书社一九八六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