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篇》是中国古代文字学著作。旧题北宋司马光(见 “资治通鉴”) 修纂,成书于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通行的版本有《楝亭五种》本、姚觐元据楝亭本重刻的“姚刊三韵”本、光绪二年川东官舍重刊本等。《类篇》之撰,实非其一人之功。此书先是由王洙、胡宿、张次立、范镇等人相继修纂,后因范镇出官陈州,于是始由司马光接替其事。
本书共分15卷,每卷又分上、中、下,故亦称45卷。全书的分部以及各部的排列次序,皆完全依照《说文解字》。仅第八卷中 “重”字以下次序小变,把“卧”、“身”、“㐆”三个与“人”有关的字排在一起,把“衣”、“裘”两字也集于一处,这是不同于 《说文》的地方。此外, 由于 “艸”、“食”、“木”、“水”四部各分上下,所以比《说文》多出四部,但部首总数仍是五百四十,并未增加。在收字方面,共收了53165字,计正文31319字,重文21846字,较《集韵》(含重文)53525字之数,还少去360字。这是因为《集韵》所收的重文比较杂滥,而本书收字较为严谨的缘故。全书的编纂凡例,卷首序言总结为九项: (1)凡是同音而异形的字,分别收入两部。 如 “㕯”和 “呐”, 虽皆为 “说话困难”义,但形体不同,故 “呐”入口部,而 “㕯”则另作一部首。(2)凡是同义而异声的字,则只收入一部。如 “天”字一音他年切,一音铁因切,不在一个韵部,也只收入“一”部,不再两见。(3)凡是分部的意义不知的字,即仍《说文》之旧,不加改动。如“莊”字的古文作 “”, 不知形体何解, 即仍附于 “艸” 部“莊”字下。(4)凡是今字改变了 《说文》的部首而另有意义的,即按今字部首分部,不从许说。如“雰”字本是 “氛”的另一种写法,《说文》收入 “气”部的“氛”字下,只当 “祥气”解。本书因 《诗传》中还有“雪貌”的解释,就从今字偏旁而收入“雨”部。(5)凡是今字改变《说文》部首而丧失了原来形体意义的,即仍从 《说文》。如 “無”字本在 “林” 部,《说文》作“丰”解,是树木蕃茂之义。这并不是有无的 “無”字,故本书仍把此字收入 “林”部,写作 “橆”,而另把有无的 “無”字收入 “ ”部。 (6) 凡是后出的异体字,没有根据的,即附在本字之下,不另行标出。如 “��”是 “天”的异体,《说文》不载,本书即附于 “一”部“天”字之下。(7)凡是假借甲字作乙字,形体传写伪误的,都加以说明。如 “鸟”部 “”字是 “凤”字的古文,很早就引申假借作朋党之 “朋”字,“朋”就是“”的形体传写之误。(8)凡《集韵》所遗漏的字,全部收入。 如把 “邑”加上 “”, 另立 “”部, 即为《集韵》所无。(9)凡是无部可归的,就以类相聚放在一起。 如 “��”是桑实, 形体并不从 “叒”, 但却和“桑”有关,故收入“叒”部。至于全书的释字体例,则是于每个字下都先用反切注音,随后释义。与 《玉篇》一样,全书以音义为重,不逐字皆分析其形体构造。但异体之字,则皆注于本字之下,有时还附列篆文;文字的异义与异读,则在字义解释之后再作说明; 引用书证,注意简明扼要。
本书较之宋代其他字书虽少有发明、创新,但是其体例是相当严密的,没有出现《集韵》重文杂滥迭出的混乱情形。作为与《集韵》相辅而行的字书,它一方面继承了 《说文解字》和《玉篇》的系统,着重于探讨字源,讲求古音古训,总结古今文字形体演变的规律,为后人研究文字提供了借鉴与参考资料; 另一方面也相当重视文字的通行用法,并不一味泥古不化。书中所收相当丰富的反映时代社会发展变化的孳乳产生的新字,对一般读者很有用处,同时也为后者研究汉字发展史提供了重要资料与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