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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医五行学说

  宝黛钗人物设计之五行说

  红学研究

  红学之功,盖亦至矣!旁征远绍,兼该巨细;钩玄索隐,各逞是非;卓论风发,宏文川行。耳目且劳,焉复置喙?虽然,玩味原书,推想著作之初,则憬然而悟,竟别有一得。所见固为小小,于说亦备些些。率尔抛砖,或可引玉。因陈浅陋,用质高明云:

  余每读《红楼梦》既竟,未尝不掩卷喟然以叹而默然以思——

  甚哉,是书煌煌然之为鸿篇巨制也!

  明斋主人曰:“总核书中人数,除无姓名及古人不算外,共男子二百三十二人,女子一百八十九人,亦云夥矣!”⑴

  护花主人曰:“一部书中,翰墨则诗词歌赋,制艺尺牍,爰书戏曲,以及对联扁额,酒令灯谜,说书笑话,无不精善;技艺则琴棋书画,医卜星相,及匠作构造,栽种花果,畜养禽鸟,针黹烹调,巨细无遗;人物则方正阴邪,贞淫顽善,节烈豪侠,刚强懦弱,及前代女将,外洋诗人,仙佛鬼怪,尼僧女道,倡伎优伶,黠奴豪仆,盗贼邪魔,醉汉无赖,色色皆有;事迹则繁华筵宴,奢纵宣淫,操守贪廉,宫闱仪制,庆吊盛衰,判狱靖寇,以及讽经设坛,贸易钻营,事事皆全;甚至寿终夭折,暴亡病故,丹戕药误,及自刎被杀,投河跳井,悬梁受逼,并吞金服毒,撞阶脱精等事,亦件件俱有,可谓包罗万象,囊括无遗,岂别部小说所能望见项背?”⑵

  其繁富广博如此,《红楼梦》洵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矣!

  然则,他且不论,即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显乎为头等主角,直切全书宏旨,其各自个性及相互关系纯籍日常情事并琐屑言谈以见,而大量他人他事复又纷纭错杂之。是人如潮涌,事若波兴,三人者径出径入,竟不濡不没、俨乎自我;凡其衣着服饰、居住环境、言谈语笑、举止态度,一切琐细,无不各具特征,无前后而信手取其一二片段,蔑非活泼泼确然宝黛钗也;三人之关系,错综复杂,变化不定,而其规律则分明可见;三人之鲜明形象及完整个性,并皆一贯始末,未尝喧宾夺主,略无偏逸缺漏,绝不扦格抵牾。奇哉!何以然耶?

  据情理推想,可知作者酝酿确定全书主旨大义及结构框架之后,研墨舒笺濡毫之先,潜心设计人物之际,至少于宝黛钗三人,必作总体构想,必定基本模式,必以至简至要之规律安排三人间关系,尔后据为原则,提纲挈领,握简驭繁,当其奋笔疾书,虽字海浩渺,文波诡谲,思潮汹涌,情涛恣肆,而竟可导航若定,从容不迫,直趋彼岸矣。

  其据为原则之总体构想、基本模式及简要规律究系何者?作者固渺不可问,而作品见在,沿波讨源,端倪殆可窥也。余因复读其书再三,细味深思,豁然遂悟,庶几乎得之矣:是乃木水土金火之五行学说也,其并阴阳学说而为中医学之理论基础者。作者以贾宝玉属火,林黛玉属木,薛宝钗属金;以五行所对应之五色,即火、木、金所对应之赤、青、白,分别确定宝黛钗三人衣著服饰及居住环境之色彩基调;以与五行相对应之人体特征而塑造宝黛钗三人之个性形象并体质形象;以五行生克制化及五行乘侮而安排宝黛钗三人之复杂关系乃至最终命运。

  作者秉此至简至要之原则,虽其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乃成,而必能一贯而彻,断不至旁驰横鹜也;行文之际,虽其他繁人杂事蜂起猥集,亦断不能干犯混淆也。

  五行之说,源于邈远,初曰“五材”,盖先民谓其资以生养、据以劳作、不可或缺之五种自然物质也。未几,“五行”一词经发展演化,已不复实指五种具体物质,而总指此五类物质之不同属性,遂升华而为哲学之抽象概念。战国末期,阴阳家邹衍取道家理论之精气学说、属于唯物论之原始五行学说及阴阳学说,经改造而糅合为一体,以为自成体系之阴阳五行学说,亦即五德终始论。其以德运推断王朝兴替,显属唯心论;其导入中医学理论者,则作用巨大、功不可没。《黄帝内经》以始,阴阳五行论遂奠中医学理论之基。二千余年,兴盛不衰。

  五行学说之基本内容,一曰五行归类,一曰五行生克制化,一曰五行乘侮。

  自然界各事物及现象均具某一属性,人体之结构及功能亦然。以其属性与木、火、土、金、水之属性类比对应,使之各得属归;是则五行略具“元素”之义,而世间万事万物并人体特征乃分属五大类别矣。此谓之五行归类。以下摘要列表示其大概:

  附图 (連結)

  五行学说非仅为分类法,其重要意义尤在于阐明事物内部运动之一般性规律,生克制化乃事物内部维系平衡与协调之具体形式。

  事物间之诸多联系,概言之则为二端:助益,促进,育养,是谓“相生”;制约,对立,残害,是谓“相克”。五行相生必以木、火、土、金、水之顺序递次为之,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五行相克必以木、火、土、金、水顺序相间为之,即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五行相克太过,谓之“相乘”,方向与相克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五行盛衰逾越正常,其相克亦呈异常,是谓“相侮”,其方向则逆而行之,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故亦谓之“反克”。下列简图,示其大意:

  附图 (連結)

  五行归类、五行生克及乘侮,是为中医学理论之基石与核心。其人体生理学理论、病理学理论、诊断学理论、治疗学理论、药物学理论,莫不由此而产生、发展、成熟。

  清代,中医五行说极为盛行。曹雪芹之精于岐黄,乃无庸置疑者;其之稔熟五行说,则为必然之理。曹氏之著《红楼梦》,盖呕心沥血以为之。其于冥思苦想之际,借用中医五行之若干内容,对书中最主要角色作宏观设计,固亦自然而然、合情合理耳。

  李汝珍《镜花缘》第九十六回,分别以酒、色、财、气表现人物及安排情节,与曹氏之以火、木、金写宝黛钗,其法则一也。

  以五行学说角度视之,《红楼梦》书中主角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分属火、木、金也明矣。

  《红楼梦》第一回即谓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单单剩一块未用,而此石自经煅炼之后,灵性已通云云。按:此石无材补天,幻形入世,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即为衔玉而生的贾宝玉也。作者一曰“炼石”,再曰“炼成”,三曰“煅炼”,其意显在一个“火”字。此石虽经佛法变为鲜明莹洁之美玉,然为宝玉则假,为火则真。盖石徒其形,火特其质耳。贾(假)宝玉于五行而属火,书中自始已点明之矣。

  书中第三回写贾宝玉首次出场,先已藉其母王夫人之言,谓其为“孽根祸胎”,为“家里的混世魔王”,又谓其“一时又疯疯傻傻”;后又写其“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既摔且骂。凡此无不以火之五行属性为据也。火之为性,阳热炎上耳;形之于人,贾宝玉之禀性实为典型也。《黄帝内经•素问卷二十二•至真要大论七十四》迭言“诸热瞀痣,皆属于火”;“诸禁鼓,如丧神守,皆属于火”;“诸逆冲上,皆属于火”;“诸躁狂越,皆属于火”⑶。明乎此,则前写贾宝玉之“孽根祸胎”、“混世魔王”、“疯疯傻傻”及“痴狂病”云云,作者措意之所自来,岂不彰明昭著也耶?

  至林黛玉、薛宝钗于五行之属木、属金,前人并已言及之,第语焉不详耳。如太平闲人《〈石头记〉读法》即谓“木行东方,主春生;金行西方,主秋杀。林生于海,海处东南,阳也;金生于薛,薛犹云雪,锢冷积寒,阴也。此为林为薛、为木为金之所由取义也”⑷。

  实则黛钗二人之五行归类,但检之《红楼梦》本书,其固已历历可睹焉。第五回写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于“薄命司”翻看“金陵十二钗又副册”及“副册”,既而其文曰:“再去取‘正册’看,只见头一页上便画着两株枯木,木上悬着一围玉带;又有一堆雪,雪下一股金簪。也有四句言词,道是:‘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宝玉看了仍不解。”虽云宝玉“不解”,而读者则可一目了然也。“画着两株枯木”,其“枯木”影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此且不论;“木”而“两株”,显系双“木”成“林”之意,既切黛玉姓氏,又言其人属木也。玉带之“带”字与“黛”字偕音,则判词下一联出句之前三字逆序读之,即为“林黛玉”也。林之属木,固确定无疑也。“雪”而偕音“薛”字耳,金簪乃与“宝钗”同义者,薛宝钗之属金也,即已点而明之矣。

  第五回稍后,写警幻仙姑设摆酒馔,命舞女演唱新制《红楼梦》十二支,并取来原稿,贾宝玉“一面目视其文,一面耳聆其歌”。所歌《红楼梦引子》之后,第一支为《终身误》。其首句即云:“都道是金玉良姻,俺只念木石前盟。”显而易见,金乃宝钗,木乃黛玉也。二人之五行归类,复又言之凿凿矣。

  第八回“比灵通金莺微露意”,诗之所谓“运败金无彩”,丫环之名“金”莺儿,项圈、璎珞(亦即锁片)之“珠宝晶莹、黄金灿烂”,莺儿所言之“必须錾在金器上”,凡此种种,莫不宣言薛宝钗之于五行而属金也。

  贾宝玉为火,林黛玉为木,薛宝钗为金。三人之五行归类确然既定,则五色与之对应,断断然其必定分别而为赤,为青,为白矣。验之作品本身,的然不爽也。

  书中凡写三人之居所,其基本色调,悉如五行学说理论之所断定者,自始至终,一一符合,绝不乖讹。

  第三回写黛玉初进荣国府,奶娘请问房舍时,贾母说:“把你林姑娘暂安置碧纱橱里。”此“碧纱橱”乃林黛玉正式出场后之第一处住所,即已现出一个“碧”字。

  第二十三回,写元春命宝钗、黛玉、迎春等人并宝玉入住大观园,黛玉选择潇湘馆,盖为“爱那几竿竹隐着一道曲栏,比别处更觉幽静”故也。

  按:潇湘馆即其前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宝玉所题之“有凤来仪”者也。该回描写道:“忽抬头见前面一带粉垣,数楹修舍,有千百竿翠竹遮映。”其后院,“有大株梨花兼着芭蕉”,复有泉脉沟渠,绕阶缘屋,盘旋竹下。是已绿意逼人矣。

  馆而命名“潇湘”,匾而拟题“淇水”,“睢园”,所用之典,莫非竹者,实堪令人想见《诗》之所云“绿竹猗猗”,想见梁孝王所建之修竹园,想见《滕王阁序》所咏之“睢园绿竹”。一再形容,要在刻画一个“绿”字耳。

  第四十回“史太君两宴大观园”,写贾母领着刘姥姥并众人到了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下苍苔布满。”是尤众碧交加,绿荫可掬矣。

  可见作者于黛玉之居所,无前无后,但凡描写,必紧紧扣住一个“绿”字,毫不放松。

  宝钗随其母亲及兄长而入荣国府,系在第四回。当时贾政即留住其梨香院,贾母意亦同此,因之“从此后薛家母子就在梨香院住了”。

  院而名“梨香”,盖以“香”字逗出一个“花”字。梨花洁白劦?雪,满院素影,遂跃跃然而出于纸面矣。

  尔后宝钗入大观园而住蘅芜院,此即第十七回之题为“蘅芷清芬”者。该回已写明此处“且一株花木也无”,但有许多异草垂悬缠绕而已。第四十回写贾母率众人游赏大观园,来到宝钗居住之蘅芜院,“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尔后为贾母之一番感叹及与人之对话,其间一连三次出现“素净”字样。作者之描写宝钗居所,特为显出“素净”二字;而素净之中,自隐隐寓一个“白”字在。

  至写宝钗衣着容貌,颇亦多用此法。如第八回写宝玉来梨香院探宝钗病,“来至里间门前,只见吊着半旧的红绸软帘。宝玉掀帘,一迈步进去,先就看见薛宝钗坐在炕上作针线,头上挽着漆黑油光的鬓儿,蜜合色棉袄,玫瑰紫二色金银鼠比肩褂,葱黄绫棉裙,一色半新不旧,看去不觉奢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其“半旧”、“一色半新不旧”、“不觉奢华”、“唇不点”、“眉不画”诸语,尽皆绘其“素净”者;而间以“金银鼠”、“葱黄绫”醒其属金也。

  其写宝钗而写“白”之特为昭著者,盖在第七回宝钗服用之“冷香丸”。此药竟须选用“春天开的白牡丹”、“夏天开的白荷花”、“秋天开的白芙蓉”、“冬天开的白梅花”,各取其芯十二两晒干研末,以“雨水这日的雨水”、“白露这日的露水”、“霜降这日的霜”、“小雪这日的雪”各十二钱,调匀和药,加蜂蜜白糖而丸制以成。其花一律白色,雨露霜雪之性亦无不白洁,诸白纷呈,用意何等分明!

  贾宝玉之必不离于红色也,书中尤为大书特书之矣。

  其始,宝玉之前身即为警幻仙子留居“赤霞官”,名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尔后,宝玉之住所,或名“绛芸轩”,或名“怡红院”,此殊非闲笔偶然也。

  宝玉之衣著服饰,书中但凡描写,几必有红色者介于其间。第三回,宝玉首次出场,所著即为“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未几更衣,则辫发以“红丝结束”,“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袄”,足著“厚底大红鞋”。第一百二十回,归结全书时,最后一次写宝玉形象,亦云:“般头上微微的雪影里面一个人,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可见红色与宝玉相始终,而首未之间,则“大红销金撒花帐子”、“血点似的大红汗巾子”、“大红金蟒狐腋箭袖”、“银红衫子”之类竟比比皆是,不遑枚举矣。

  第八回写宝玉至梨香院探问宝钗,其时宝玉“头上戴着累丝嵌宝紫金冠,额上勒着二龙捧珠金抹额,身上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腋箭袖,系着五色蝴蝶鸾绦,项上挂着长命锁、记名符,另外有那一块落草时衔下来的宝玉”。其间并无明显红色者在,似为例外;然于薛姨妈处吃茶饮酒后,临别之时,复安排“大红猩毡斗笠”,由黛玉亲手为其戴上,且令“一颗核桃大的绛绒簪缨”更“颤巍巍露于笠外”。是笔势一转,弥补无痕矣。

  第十五回写贾宝玉为秦氏送殡,路谒北静王时一身银素,此盖特定情节、特定场合之特别处理,绝非笔墨偏讹者也。

  此外,红色与宝玉俱,罕有不然者耳。不宁唯是,书中更大力渲染宝玉之“爱红”。即胭脂一物,已再三描述,旨意豁然见之矣。略检原书,稍摘其文,已足证其频频矣。

  第九回:“宝玉道:‘好妹妹,等我下了学再吃饭,和胭脂膏子也等我来再制。’”

  第十九回:袭人箴规宝玉道:“还有更紧要的一件: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与那爱红的毛犗?儿。”同回又有“黛玉回看,见宝玉左边腮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又道:‘这又是谁的指甲刮破了?’宝玉侧身,一面躲一面笑道:‘不是刮的,只怕是刚才替他们淘澄胭脂膏子溅上了一点儿。’”

  第二十一回:“宝玉不答,因镜台两边都是妆奁等物,顺手拿起来赏玩,不觉顺手拈了胭脂,意欲往口边送……

  第二十三回:“金钏一把拉着宝玉,悄悄的说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渍的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

  第二十四回:“宝玉坐在床沿上……回头见鸳鸯……便挨上身去,涎脸笑道:‘好姐姐,把你嘴上的胭脂赏我吃了罢!’一面说,一面扭股糖似的粘在身上……”

  无庸多录,贾宝玉之生性爱红,即此已活脱脱跃然而出矣。作者不惜笔墨而着重描述之,必非偶然。前人于此亦颇注意,惜乎未得其解耳。

  如:一粟编《红楼梦卷》第一册,解庵居士谓贾宝玉之“总不离于绛红者,是必另有命意。俟考。”

  又如:周汝昌《红楼梦新证》云:“宝玉以爱红闻名,名仙草曰绛珠,石头乃赤霞宫侍者,住处则曰绛芸轩、怡红院,别号曰绛洞花主,吃丫环金钏唇上之红,爱袭人姨妹身上之红……并非无故。”

  今以五行与五色之对应关系视之,则一切疑团无不涣然冰释,作者之措意亦水落石出,了然于目也矣。

  古代希腊及罗马倡气质学说,以人体内部体液,即血液、粘液、黄胆汁及黄胆汁之多寡而区分人之气质为四大类型:急躁迅猛者,是为胆汁质;活跃灵敏者,是为多血质;沉静和缓者,是为粘液质;脆弱迟钝者,是为抑郁质。此说风靡一时,影响久远。

  古代中医分类之法则不然。《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又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声,而二十五人具矣。”盖以五行学说理论为据,结合五色及五音,归纳分别人为五大类,其下又各为五小类,总凡二十五类,每类人均各具特定之体质、形态、性格,乃至寿夭。

  考《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所谓“火形之人”、“木形之人”、“金形之人”云云而验诸《红楼梦》书中之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三人,竟一一吻合无偏颇焉。

  其谓“火形之人”有云:“有气,轻财,必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

  按:有气,谓个性鲜明,谓狂狷悖逆也。《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所谓“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公侯富贵之家,则为情痴情种”云云,实指贾宝玉之大概耳。第五回写宝玉欲睡中觉,随秦氏至上房内间,见《燃藜图》而“心中便有些不快”,及见对联之“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遂“断断不肯在这里了”,而且忙说:“快出去!快出去!”其他更着力表现宝玉之深恶仕途经济并时文八股,但有规劝,辄斥为“混帐话”。其他更着力表现宝玉之不矜富贵,诚交优伶奴婢,以至第五十八回藕官竟目宝玉为“自己一流的人物”,以至三十四回宝玉因小旦琪官而大承笞挞,昏昏默默于床第间,竟仍谓“我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甘心情愿的”。凡此种种,要在刻画宝玉之悖常行为、反叛精神与坚强性格耳。而此亦莫不由“有气”二字生发而来者。

  宝玉之“轻财”,《红楼梦》书中自历历可见也。第七回宝玉见秦钟,自思之“可恨我为什么生在这侯门公府之家……我虽如此比他尊贵,可知锦绣纱罗,也不过裹了我这根死木头;美酒羊羔,也不过填了我这粪窟泥沟。富贵二字,不料遭我荼毒了”云云,即其昭昭者。

  见事明,谓思想透彻。必信,谓真诚待人。第二十二回,宝玉之继前回续《南华经》而大哭题偈并填《寄生草》,足见其悟。宝玉之“必信”,书中例证几可信手拈来。第六十一回王熙凤所谓“但宝玉为人,不管青红皂白,爱兜揽事情。别人再求求他去,他又搁不住人两句好话,给他个炭篓子戴上,什么事他不应承?”寥寥数语,已传神写照矣。

  好颜,即好色。多虑,当作“多情”解。书中宝玉,自始至终莫不然耳。第二回,借冷子兴之口,述宝玉抓周之时,“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并述宝玉之言:“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尔后更自明言宝玉“将来色鬼无疑了”。第五回,警幻仙姑谓宝玉“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谓其“天分中生成一段痴情”,并推之为“意淫”。足见“好颜”乃作者写贾宝玉之总纲也。第二十八回,写宝玉因黛玉葬花而“不觉恸倒山坡之上”;第三十三回,写宝玉因金钏含羞赌气自尽而“心中早又五内摧伤”;第七十八回,写宝玉因奠祭晴雯而撰《芙蓉女儿诔》;其他浓墨重彩,形容宝玉之多情,无不淋漓尽致也。

  急心,犹言性急气盛。第三回之“宝玉听了,登时发作起痴狂病来,摘下那玉,就狠命摔去,骂道”云云;第二十九回之“那宝玉又听见他说‘好姻缘’三个字,越发逆了己意,心里干噎,口里说不出话来,便赌气向颈上摘下通灵玉来,咬咬牙,狠命往地上一摔”;第三十回之宝玉踢伤袭人;第五十七回之宝玉因紫鹃戏言而急痛迷心,是尽皆“急心”之写真也。

  《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之论“木形之人”也,有谓“有才,好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云云。

  《红楼梦》书中写林黛玉之“有才”,固亦刻意为之者。第十八回:“原来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此时林黛玉未得展其抱负,自是不快,因见宝玉独作四律,大费神思,何不代他作两首……低头一想,早已吟成一律,便写在纸条上,搓成个团子,掷在他跟前。宝玉打开一看,只觉此首比自己所作的三首高过十倍,真是喜出望外。”第二十七回以长篇幅具录林黛玉葬花哭唱之词,并云“宝玉听了不觉痴倒”。第三十七回写秋爽斋结诗社吟咏白海棠,于黛玉述之独详,先云“黛玉道:‘你们都有了?’说着提笔一挥而就,掷与众人”,次云“看了这句,宝玉先喝起彩来,只说‘从何处想来!’”次云“众人看了也都不禁叫好”,次云“众人看了都道这首为上”。第三十八回写黛玉所作之七律《咏菊》、《问菊》、《菊梦》于众作中被公评为第一、第二、第三。又写黛玉之咏蟹,竟“也不思索,提起笔来一挥,已有了一首”。其他如四十五回黛玉感秋霖,制乐府《代别离》,拟《春江花月夜》而为《秋窗风雨夕》;第六十四回黛玉作《五美吟》;第七十回黛玉作七古《桃花行》;第八十七回黛玉抚琴歌吟而妙玉谓其“音韵可裂金石矣”,是例证可信手拈来。宜乎涂赢《红楼梦论赞》之谓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楼梦》之最”也。

  好劳心,谓好用心机也。《红楼梦》书中之林黛玉,其好用心机亦一大特色也。第七回写周瑞家的送宫花,“黛玉只就宝玉手中看了一看,便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周瑞家的道:‘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道:‘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 ?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如此刻画林黛玉之好用心机者,书中例证正复不少;而如第二十七回及第九十回,借书中人物之口,径谓“林黛玉素习猜忌,好弄小性儿的”,径谓“林姑娘嘴里又爱刻薄人,心里又细”径谓“林姑娘是个有心计儿的”,并第四十五回黛玉自谓“我最是个多心的人”者,亦非罕见。

  《红楼梦》书中写林黛玉之“少力”,则尤为彰彰者。第三回林黛玉初入荣国府,即一而谓“众人见黛玉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的风流态度,便知他有不足之症”,再而谓其形容为“两弯似蹙非蹙冒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无须多摘其例,凡读《红楼梦》者,心头眼前,自有病弱之美的林黛玉栩栩然在。

  多忧劳于事,盖谓工愁善感,睹物生情者。《红楼梦》书中以此而写林黛玉也,其正为致力处耳。第二十三回,写林黛玉于梨香院外听见墙内十二个女孩子演习《牡丹亭》戏文时,之“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之“心动神摇”,之“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之“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并第三十四回写宝玉命晴雯送来手帕子时,黛玉之“心中发闷”,之“越发闷住”,之“细心搜求”,之“思忖”,之“大悟”,之“神魂驰荡”,之“左思右想”,之“五内沸然炙起”,之“余意绵缠”,之“研墨题诗”,斯即已显证之矣。

  《灵枢经•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云:“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钛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大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按:河北医学院校释本以现代白话文释之曰:“金形的人,属于金音中的上商,其肤色类似白帝,其特征是……禀性廉洁,性急,不动则静,动时则猛悍异常,明于吏治,有斧断之才;对时令的适应上,能耐受秋冬,不能耐受春夏,感受了春夏的邪气易于患病。这一类型在金音中称为上商的人,属于手太阴肺经,这是禀金气最全的人,其特点是峭薄寡恩。禀金气之偏的有上下左右四类:左之上方,在金音中属于钛角一类的人,类属于左手阳明经之上,其特征是廉洁自守;左之下方,在金音中属于右角一类的人,类属于左手阳明经之下,其特征是美俊而萧洒;右之上方,在金音中属于大商一类的人,类属于右手阳明经之上,这一类型人的特征是善于明察是非;右之下方,在金音中属于少商一类的人,类属于右手阳明经之下,这一类型人的特征是威严而庄重。”⑸

  视《红楼梦》书中之薛宝钗其人,除“急心”之说小有未合,他则无不泯然相契之矣。

  第八回,谓宝钗“脸若银盆”;第二十八回,写宝钗“雪白一段酥臂”,既而又谓其“脸若银盆”,是乃切“其肤色类似白帝”者。

  第八回写宝钗“罕言寡语,人谓藏愚;安分随时,自云守拙”;第二十七回写宝钗听得红玉与坠儿谈贾芸手帕子事而“使个金蝉脱壳的法子”;第二十八回写宝钗“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第三十二回写王夫人因金钏儿投井死了而垂泪,宝钗劝慰开脱道:“姨娘是慈善人,固然这么想。据我看来,他并不是赌气投井。多半他下去住着,或是在井跟前憨顽,失了脚掉下去的。他在上头拘束惯䊺?,这一出去,自然要到各处去顽顽逛逛,岂有这样大气的理?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并云:“姨娘也不必念念于兹,十分过不去,不过多赏了他几两银子发送他,也就尽主仆之情了。”第四十二回及四十五回写宝钗因看杂书及说病症而劝戒笼络黛玉,使之感激认错;第四十七回写薛蟠遭柳湘莲毒打后宝钗劝慰其母其兄;第四十八回写宝钗劝其母同意其兄外出做买卖;第五十六回写探春欲兴利除弊,宝钗为之出主意,令探春“点头称赞”,而李纨、平儿都道“是极”;第六十二回写失缺玫瑰露、茯苓霜等事,宝钗入角门“便命婆子将门锁上,把钥匙要了自己拿着”,以此避嫌疑;第八十四回写贾母夸奖宝钗“温厚和平”、“宽厚待人”;第八十五回写薛蟠打死人命,宝钗忍泪劝其母“先别着急,办事要紧”,继而阻止其母出钱息事,催薛蝌快速外出斡旋并嘱其及时通讯;第九十八回写宝玉完姻,因凤姐设计调包而昏愦病笃,宝钗不顾贾母责怪并众人埋怨,径直向宝玉明言黛玉已死,“使其一痛决绝,神魂归一,庶可疗治”。凡此与《灵枢经》云云略无二致矣。

  显而易见,《灵枢经》所谓“火形之人”、“木形之人”、“金形之人”,实乃《红楼梦》书中写宝、黛、钗三人之蓝本而确凿无疑之矣。

  宝黛钗三人之分属火木金也明矣,以前文所阐述之中医五行生克乘侮学说切之,则三人之关系已豁然了然而呈于目下也矣。要之其必如下简图所示之者:

  附图 (連結)

  木火相生,故第一回绛珠与神瑛有甘露之惠及还泪之愿;故第三回宝黛初见,双方均觉眼熟面善,恍若旧识重逢;故第五回《红楼梦》歌词《终身误》有“木石前盟”之说;故连篇累言宝玉于裙钗队中唯独钟情黛玉,温存体贴,始终不渝;而黛玉亦倾心宝玉,一往情深。至第九十回,紫鹃仍谓“人心天意,他们两个竟是天配的了……可不说的三生石上百年前结下的么?”

  然则宝黛二人间复又平添一个宝钗,而其人品学识又不在黛玉之下,且善于处事,尤得人缘,宝玉亦每动羡慕之心。是“金石姻缘”干犯“木石姻缘”,使之遂不能平顺矣。

  以木生火而火克金之故,宝玉于黛钗二人,并非一视同仁,态度倾向,分明特甚也。第三十二回,袭人述宝钗曾以仕途经济劝戒宝玉,而“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宝玉道:“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第三十六回,又径直明写宝玉厌恶与士大夫接谈往还,“或如宝钗辈有时见机劝导,反生起气来,只说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宝玉之待黛玉,至如第二十九回其心内所想:“我的心里眼里只有你”,“只要你随意,我便立刻因你死了也情愿”,至如第三十二回其所说:“睡里梦里也忘不了你。”而于宝钗则从未有如此者。因之,第三十六回遂有宝玉在梦中之喊骂:“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是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虽然,金玉姻缘干犯之,火克金与金克木之力量作用之,宝黛间之木火相生关系大受影响。是如第二十九回所写,宝玉对黛玉“早存了一段心事,只不好说出来,故每每或喜或怒,变尽法子暗中试探。那林黛玉偏生也是个有些痴病的,也每用假情试探。因你也将真心真意瞊?了起来,只用假意,我也将真心真意瞒了起来,如此两假相逢,终有一真。其间琐琐碎碎,难保不有口角之争。”“看来两个人原本是一个心,但都多生了枝叶,反弄成两个心了。”“却都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远之意。”因之宝黛二人虽心心相印,而又每每顾虑,猜疑,试探,争执,哭闹,气恼,悔恨,以至病革,波澜迭起,矛盾环生。

  金克木,黛钗关系于兹可见。黛玉自始即疑忌宝钗,每有戒心,每以奚落讥刺,每与争强斗胜,然终逊一筹也。第二十回,“史湘云道:‘指出一个人来,你敢挑他,我就伏你。’黛玉忙问:‘是谁?’湘云道:‘你敢挑宝姐姐的短处,就算你是好。我算不如你,他怎么不及你呢!’黛玉听了,冷笑道:‘我当是谁,原来是他!我那里敢挑他呢?’宝玉不等说完,忙用话岔开。”不但史湘云,第二十七回之红玉,三十二回之袭人,尽皆抑黛而褒钗。第九十回,邢王二夫人、凤姐等在贾母房中,因黛玉之病而论及宝玉婚姻,贾母明言“不把林丫头配他”,而“只有宝丫头最妥”。更有甚者,黛玉生性恃才傲物,目空无人,而第四十五回中竟诚服宝钗,感激认错,报以肺腑之言。此无他,金克木之故也。

  第三回,林黛玉方始出场,众人“便知他有不足之症”,且由黛玉自谓:“我自来是如此。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到今日未断。请了多少名医修方配药,皆不见效。”并引癞头和尚之言曰:“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第二十八回,宝玉复谓“林妹妹是内症,先天生的弱”。第七回,亦言宝钗之病,然又谓亏一秃头和尚,断为“从胎里带来的一股热毒,幸而先天壮,还不相干”,并且“吃了他的药倒效验些”。

  由此可见,黛玉先天弱,其属木而木气不足;宝钗先天壮,其属金而金气太盛。

  五行关系既已失调,则宝黛钗之关系则为下图所示者:

  附图 (連結)

  金乘木,故林黛玉泪尽身陨;木之既亡,木生火亦因而不存,贾宝玉因而失其宝玉,因而昏愦病沉;金侮火,故“金玉姻缘”取代“木石姻缘”。第九十八回,宝玉“又想黛玉已死,宝钗又是第一等人物,方信金石姻缘有定,自己也解了好些”,兼之“又见宝钗举动温柔,也就渐渐的将爱慕黛玉的心肠略移在宝钗身上”。虽则如此,宝玉与宝钗之根本关系,毕竟为火金相克,故宝玉最终离家出走,薛宝钗亦以悲剧结局。

  综上所述,可见《红楼梦》书中宝黛钗三人之种种,与中医五行学说一一相契合而至于此,是断然绝然而不可以巧合谓之者,是显然豁然而知作者写书之先、设计主要人物之际,必有五行归类并五行生克乘侮之概念在。

  以此视之,则宝黛钗三人者,于稠众琐事、纷纭错杂间割然开朗,几已洞若观火矣。

  而书中三人种种,与中医五行学说所谓人之应于五行者云云,间亦小有未尽相合者。此大艺术家善于假物而用之且不为所囿也。譬之绘画:骨线必以浅淡折线为之,方位轮廓既定,逮其勾勒点染,则必以曲线而高下出入之。是谓之“破”也。唯其破之,造作刻板者荡然以去而气韵生动者蔚然以见之矣。

  《红楼梦》作者之于中医五行学说,用之而复破之者也。

  阴阳五行学说之思维方式并宇宙观念,特与西方近代自然科学之哲学基础迥乎不类,且其说每与占卜迷信相粘连,故西学东渐以来,阴阳五行学说遂不为人重视,尤不为人理解。近年学术界始矫其弊,颇有专文论述阴阳五行学说对于中国汉民族整个文化心理结构极其重要之作用者。

  刘长林《阴阳五行与中国传统芉?术》一文曰:“董仲舒以降,阴阳五行成为汉代最流行最有势力的宇宙论和方法论,几乎浸透到哲学、政治、宗教、科学、艺术等一切领域。随着汉代的灭亡,阴阳五行也衰落了。但是阴阳五行理论所蕴涵的思维方式,却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传统的科学和艺术之中……阴阳五行对形成中国艺术特点的作用,不仅表现在春秋战国时期阴阳五行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中,而且表现在后来的一切艺术门类之中。”⑹

  余谓其言甚是。然则《红楼梦》作者之与阴阳五行也,盖据之以为宇宙论及方法论,而非徒据为设计二三人物之技巧工具也。要之,《红楼梦》其书,实则充满阴阳五行学说之成分也,岂但宝黛钗三人之契合火木金哉!

  有意于此者,其细味深究之可矣。

  红楼人物

  金陵十二钗正册:林黛玉(判词)、薛宝钗(判词)、贾元春(判词)、贾探春(判词)、史湘云(判词)、妙玉(判词)、贾迎春(判词)、贾惜春(判词)、王熙凤(判词)、巧姐(判词)、李纨(判词)、秦可卿(判词)

  红楼梦曲:引子、枉凝眉、终身误、恨无常、喜冤家、分骨肉、虚花悟、乐中悲、世难容、聪明累、留余庆、晚韶华、好事终、飞鸟各投林

  金陵十二钗副册:甄英莲(香菱判词)、平儿、薛宝琴、尤三姐、尤二姐、尤氏、邢岫烟、李纹、李绮、喜鸾、四姐儿、傅秋芳

  金陵十二钗又副册:晴雯(判词)、袭人(判词)、鸳鸯、小红、金钏、紫鹃、莺儿、麝月、司棋、玉钏、茜雪、柳五儿

  十二贾氏:贾敬、贾赦、贾政、贾宝玉、贾琏、贾珍、贾环、贾蓉、贾兰、贾芸、贾蔷、贾芹

  十二官:琪官、芳官、藕官、蕊官、药官、玉官、宝官、龄官、茄官、艾官、豆官、葵官

  十二家人:赖大、焦大、王善保、周瑞、林之孝、乌进孝、包勇、吴贵、吴新登、邓好时、王柱儿、余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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